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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51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1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1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7年1月29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  陳泰然(羅清華代)  包宗和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洪宏基  陳基旺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保基(陳尊賢代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  羅竹芳(何國傑代)  黃崇興      傅立成  廖麗玲  黃日暉  陳信希

列席:林芳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陳副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電機資訊學院生電子與資訊學研究所歐陽彥正教授原奉准於97年2月1日至97年7月31日休假,現因課程需要,擬取消休假,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二、人事室報告:依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13點規定:「教授休假研究期滿後3個月內,應就該次休假研究期間所從事之學術研究向本校提出書面報告,並經系(科、所、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符合原申請研究計畫內容後,送人事單位提行政會議報告。」,同要點第14點並規定,未依第13點規定提出報告或所提報告尚未經系(科、所、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符合原申請研究計畫內容,不得申請休假研究。自96年7月至96年12月間,計收訖文學院中文系鄭毓瑜等60位教授休假研究報告,將送圖書館典藏;另迄今尚未於期限內提出者計有27位,將另函請儘速繳交 (附件1)。

三、教務處報告:本校96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期末教學意見調查上網填答實施日期為96年12月28日起至97年1月11日止。問卷填答率為70.51%,略高於上(95)學年度第1學期之期末填答率69.09%,且高於上(95)學年第2學期之期末填答率60.51%。詳如附件2。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檢具本校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與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乙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人事室提:本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比例案(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一)教育部96年11月12日台人()字第0960166147號函示,行政院業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修正「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作業要點」,並自行政院發函日96年10月26日生效。

     (二)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規定略:「各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員工總人數…每月一日參加公、勞保人數為;第一項義務機關(構)員工員額經核定為員額凍結或列出缺不補者,不計入員工總人數」;查截至11月1日本校公、勞保總投保人數為6298人,除出缺不補員額,扣除技工、工友總數340人,駐警37人,共計有5921人,倘以百分之三計算,所需進用身心障礙人數約為178人,且進用是類人員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7280元)。

     (三)上開比例調高將於該法公布後二年施行(98年7月),查本校96年11月依每滿50人應進用1人身心障礙者計算應進用125人,已進用130人(其中包括身心障礙專案簽准進用9人,每月約21000元/人薪資費用),尚符合人數,惟如依新修正規定則不足52人

     (四)依上開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略:各機關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得視機關用人需要及身心障礙人員適合擔任之工作,分別下列方式進用:

1.具有公務人員任(派)用資格者,於有適當職缺時,優先予以任(派)用或聘任。凡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之機關,除報經本院專案同意外,均暫緩再進用其他人員…。但已足額進用之機關,仍應受本院員額管制措施之限制。

2.未具前款資格者,得依所具學歷、專長及體能狀況,分別以聘用、約進用,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之機關,得報經本院同意增加約聘僱員額並相對減列職員缺額,以進用聘僱身心障礙人員,…優先由其他機關超額之身心障礙工友以連人帶員額方式進行移撥。

3.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之機關,應於職務臨時出缺時,報經本院人事行政局同意所遺職務於2個月內,優先洽請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推或於本院人事行政局身心障礙人員事求人網站公告,徵求約身心障礙人員辦理,並完成僱用。該僱用約人員之職缺,並…提列身心障礙人員特考任用計畫需用名額。

(五)教育部函:本案如因臨時出缺致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請即函報教育部列管,並於出缺3個月內足額進用,如因退休、指名商調或留職停薪等原因致未足額,應即預為因應,非臨時出缺,如致未足額,人事主管加重議處。

(六)又查本校因業務需要,各單位以校務基金聘僱人員,專案計畫進用研究助理等人數日益增加,應及早具體通盤議因應,複查本校95年12月12日第2459次行政會議決議:自96年1月起,本校如仍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未足額進用之單位則需繳交該單位未足額數之基本工資,以利學校統籌進用。目前扣款係以身心障礙人員進用不足單位之人數乘以基本工資金額,簽准專案進用身心障礙人員9人:分別於事務組(6人)、人事室(1人)、住宿組(1人)、課組(1人),從事清潔、電腦文書、雜務等類工作,經洽渠等單位,除事務組表示:得再進用11人外,其餘單位倘再增加是類人員之進用,恐有無法安置適當工作之虞。

(七)建請責成各一級單位逐步提高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比例,至97年9月前應達到單位加保人數1.5%,98年3月應達到單位加保人數3%。並請各院系(所)清查符合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優先提供部分工時工讀(惟如進用部分工時工讀生,依規定從事部份工時工作者,月領薪資達基本工資數額1/2,以二分之計算投保人數),如仍無法達到進用人數,各單位除仍須繳交未足額數之基本工資外,各一級單位依行政院規定暫緩編制內職員及約用人員之進用,優先進用身障人員,直到符合人數為止。

    決議:

一、各一級單位及系所(以下簡稱單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比例,至97年6月前應達到單位加保人數2%,至97年10月前應達到單位加保人數2.5%, 98年3月前應達到單位加保人數3%,未達進用人數之單位,暫緩編制內職員及約用人員之進用。

二、請人事室計算出應進用人數後,函知各單位。

三、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法國女性高等綜合理工學院學術交流合作協議及交換學生協議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菲律賓國際水稻研究所合作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中國農業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及交換學生協議書草案各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醫學院提:檢具本院六年藥學教育議小組設置要點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與福建農林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及交換學生協議書草案各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