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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517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17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17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7年3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  蔣丙煌 

  燕(竇松林代) 洪宏基  陳基旺    冬(胡哲明代)  葉國良(陳弱水代)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  羅竹芳 

黃崇興(廖咸興代)      傅立成  廖麗玲  黃日暉  陳信希

列席:林芳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

(一)理學院大氣科學系接受行政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委託辦理「97年颱風投落送飛機觀測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980萬元整。

(二)工學院化學工程學系接受行政院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委託辦理「臺灣西南海域新興能源天然水合物資源調查與評估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720萬元整。

(三)進修推廣部接受臺灣法國文化協會委託辦理「『國立臺灣大學與法國文化交流』建教合作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2,982,936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業經濟學系陸雲教授95學年度第1學期休假研究計畫題目原為「兩岸農業發展策略之制度與經濟分析」現變更為「臺灣農民組織的變革與發展」,經該系教評會通過提會報告。

三、理學院報告:檢具本院「地質科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地理環境資源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1),提會報告。

四、工學院報告:檢具本院土木工程學系與美國普渡大學柏克奈米科技研究中心共識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2),提請報告

五、醫學院報告:檢具本院醫學系法醫學科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3),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學生事務處提:檢具「顧鈞豪教授學獎學金設置要點」草案乙份(附件4),提請討論 。

    說明:本案業提97年1月22日第2510次行政會議討論,決議本案緩議;本案業依與會意見修正如附。   

決議:修正通過。

二、學生事務處提:檢具「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優秀論文獎學金設置要點」草案乙份(附件5),提請討論 。

決議:修正通過。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草案乙份(附件6),修正本校共同教育中心體育室分組為功能性分組,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教育部96年11月28日台高(二)字第0960175125號函檢附「商『大學校院之學院及其他一級單位下設之中心、室、館、場、工廠、處等單位所屬單位層級得否再分組疑義』會議紀錄」辦理。

     (二)該會議決議內容:1.師資培育中心設於行政單位教務處下,依法應受行政單位二級之限制,若確有分組必要應由本校自行調整該中心校內定位;2.大學法第13條為規定學術單位事項、第14條為規定行政單位事項,大學所設中心屬行政或學術單位宜由各校依組織定位,專任成員組成及負責業務等自行認定;3.93年12月23日台高通字第0930171143號函示有關教學、研究等學術單位之組織層級限制應繼續適用。

     (三)本校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業經96.12.11第2505次行政會議修正,相關單位有未符上開規定者,本室已擬函請其修正,但體育室係規範在該要點第17點中,擬修正該要點體育室四分組改為功能性分組,以符現行法規規定。

    決議:通過。

四、人事室提:本校97學年度教師及研究人員升等案,業依相關規定計算各單位97學年度可升等名額如「97學年度教師升等名額分配表」、「97學年度研究人員升等名額分配表」、「97學年度編制外教師升等名額分配表」及「97學年度編制外研究人員升等名額分配表」(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辦理升等之作業相關規定說明如附件。

決議:通過。

五、研究發展處提:檢具本校學術研究成果獎勵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研究發展處提:檢具本校「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人才培育補助作業要點」草案乙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醫學院提:檢具本院附設醫院「北海岸金山醫院改制為臺大醫院金山分院計畫書」草案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

     (一)為提升北海岸地區民眾醫療品質,擔負社區緊急醫療救護及核能緊急醫療責任,並達成改制目標及確保醫院永續經營,附設醫院提出承接條件如下:行政院及臺灣電力公司正式及書面承諾補助營運虧損約4.3億、同意專案給予至少30名正式編制員額以及同意金山醫院改制後如營運虧損仍能發放績效獎勵金等。

     (二)本案擬由附設醫院提出計畫報教育部轉行政院核定,目前尚未有正式承諾;經費部分,目前獲正式公文補助為臺北縣政府之每年1000萬元,15年1.5億元,臺灣電力公司0.9億元部分專案編列預算方式。衛生署允諾之0.5億元該署修正醫療發展基金獎勵辦法後,以申請獎助方式為之。

    決議:通過。

八、醫學院提:檢具本院暨附設醫院與國防醫學院暨三軍總醫院建教合作合約書草案乙(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卡爾森管理學院合作協議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電機資訊學院提:檢具本院院務會議規則修正草案乙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電機資訊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委員會設置及遴選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1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二、法律學院提:本院法律學系擬聘用盧韻涵小姐為助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本校助教設置及管理要點第3點:助教之聘任資格,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並應具備下列資格:大學畢業且其畢業總成績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或具碩士以上學位或碩士同等學歷證書者。

(二)盧小姐大學畢業成績為73.98分,雖未達本校規定,但為該系友,相當熟悉該系系務,擬聘為助教。

(三)本案業經該系97年2月27日系教師聘任評審委會審議通過。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