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527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7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陳泰然代)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 蔣丙煌
馮燕 洪宏基 陳基旺(陳美燕代) 沈
冬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林端代)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
羅竹芳
黃崇興 項 潔
傅立成 廖麗玲 黃日暉 陳信希(張傑生代)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陳副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教務處報告:本校96學年度第1學期納入課程評鑑教學班數為4,770班,若將填答人數不足5人者不納入統計,所有課程平均評鑑值為4.16,較95學年度第2學期平均評鑑值(4.12)提高0.04,檢具評鑑值分析表及填答率分析表(附件1),提會報告。
二、人事室報告:本校文學院日本語文學系謝豐地正枝教授、篠原信行講師、服部美貴講師、李相美兼任語言教師及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外籍教師汪重光教授為辦理工作許可申請,擬提早發給97學年度聘書,提會報告。
三、工學院報告:檢具本院工業工程學研究所教師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2),提會報告。
四、國際事務處報告:本校97年度補助教師國際交流初始經費第1次申請案辦理情形如附件3,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公共衛生學院公共衛生碩士學位學程學位名稱中文為公共衛生碩士,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Public Health (MPH)」,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學務處提:檢具本校東森國際勵學獎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瑞典林雪平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及交換學生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人事室提:為辦理本校97學年度符合本校「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2點第1項第7款資格特聘教授之聘任,經計算各學院(共教中心)分配名額如附件6,提會討論。
說明:
(一)依本校「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每學年支領特聘加給之特聘教授名額原則為200名,並得視學校經費增減之,名額由人事室以每年二月一日人數控管..,各學院及共同教育中心(以下簡稱共教中心)符合第2點第1項第7款之名額上限,為總名額扣除符合第2點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資格之一者之人數,按其每年2月1日編制內專任有給教授(含研究員及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比例計算,並提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分配。實施前3年推薦人數授權由各學院及共教會於分配名額內衡酌實際情形自訂之,惟每年最多不超過分配名額之二分之一。
(二)因97學年度,各學院(含共教中心)教授計算名額係以97年2月1日編制內專任有給教授(含研究員及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計1,009人,按其比例計算。爰依第7款特聘教授經四捨五入後計分配47名;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實施前三年推薦人數授權由各學院及共教中心於分配名額內衡酌實際情形自訂之,惟每年最多不超過分配名額之二分之一。本年度已屬第3年實施,是否47名全數開放申請,或仍以二分之一員額辦理,併請討論。
(三)符合特聘教授第7款資格者,由各學院(含共教中心)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於本(97)年6月30日前,依其自訂作業規定於分配名額額度內提出推薦申請,經彙整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四)獲聘為第7款特聘教授者,由校方發給聘函,自97年8月1日起聘。
(五)另本要點現刻正修正中,未完成修法前,仍依本要點辦理。
決議:仍依「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以二分之一員額辦理,四捨五入計算,未足1名者得推薦1名。
五、圖書館提:檢具本校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臺灣史料出版與臺灣歷史數位圖書館建置合作同意書」草案乙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理學院提;檢具本院地質科學系與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合作開辦地球系統科學國際研究生學程合作協議書」草案乙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總務處提:擬響應國際經濟商管學生會臺灣總會活動,於97年6月5日(星期四)中午熄燈1小時,提會討論。
說明:
(一)本校為響應全球減碳防暖化,擬推動校園熄燈活動,預訂於97年6月5日(星期四)當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就校園之公共設施、教室、行政大樓及宿舍等熄燈1小時。
(二)為因應夏季用電及電價即將調漲,擬將前揭中午熄燈1小時之活動予以常態化,除上課、辦公及會議外,於不影響作業情形下,就前揭設施關閉電燈、空調及事務機1小時。
決議:
一、97年6月5日(星期四)當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就校園之公共設施、教室、行政大樓及宿舍等熄燈1小時。
二、另請總務處整體考量本校常態化午間熄燈方案。
陸、散會(下午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