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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53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3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3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7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  陳泰然(請假)  包宗和 湯明哲  蔣丙煌  馮燕 (竇松林代) 洪宏基  陳基旺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陳為代) 貝蘇章

 蔡明誠  羅竹芳(何國傑代) 黃崇興(吳慧芬代)      傅立成(請假)  廖麗玲 

黃日暉  陳信希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李維仁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學處報告:本校96學年度優良導師評選作業,已依本校「優良導師評選暨獎勵辦法」及「優良導師評選及獎勵作業試辦計畫」辦理,並經97年4月30日及6月4日二次優良導師評選委員會議,由59位學系所推薦之候選人評選出8位優良導師。8位優良導師名單如下:外文系嘉陵教授、化工系王大銘教授、農化系賴喜美教授、食科系孫璐西教授、會計系林蕙真教授、法律系陳忠五教授、生科系黃玲瓏教授、生技系李平篤教授。

二、人事室報告:

 (一)文學院中國文學學系葉國良教授原奉准於97年8月1日至98年7月31日休假研究,現因業務需要,擬取消休假研究,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二)本校文學院哲學系外籍教師佐藤將之助理教授、理學院物理學系外籍教師董成淵副教授為辦理工作許可申請,擬提早發給97學年度聘書,提會報告。

(三)管理學院財務金融學系李賢源教授前於93年10月12日借調擔任行政院金融監督委員會委員,擬於97年7月1日返校歸建。查李教授93學年度原支教授本薪650元,經該院簽同意其晉支年功薪意見,96學年度晉支年功俸740元及97學年續聘晉支年功薪770元,提會報告。

三、社會科學院報告:檢具本院中國大陸研究中心與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正體中文、簡體中文草案各1份(附件1),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檢具本校9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後各系所收費基準一覽表及學雜費調整規劃書草案各1份(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教育部97年6月10日台高通字第0970099935號函規定,擬調漲學雜費之學校應先行自我審議是否符合「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等要求,並應經由「資訊公開程序」及「議公開程序」完成校內審議,於97年6月26日前報部核定。

(二)本校已依前述「議公開程序」原則,於97年6月13日經9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議小組議後建議本校97學年度各學系、所學雜費調整幅度如下:

1.大學日間學制部分

1)文、社科、法律、管理學院各學系調幅為2.80%。

2)醫學系、牙醫學系調幅為3.16%。

3)除前2項以外各學系調幅為2.88%。

2.進修學士班及研究生調幅均為2.88%。

決議: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本校社會科學院社會工作學系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國立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及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各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國際事務處提:提具本校與香港城市大學學生交換計畫協議書附件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人事室提:檢具本校績優職員選拔獎勵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人事室提:本校96學年度教師核減授課時數審查第3次會議,業經教務長於97年5月22日召開,相關決議事項如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

(一)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院長核減授課時數案:高院副院長前業經行政會議同意核減授課時數2小時,其他校級玏能性研究中心如奈米科技研究中心、基因體醫學研究中心、資訊電子科技整合研究中心之主任亦獲減授課時數2小時,同意高研院院長核減授課時數2小時。

(二)有關本校領導學程、創意創業學程及寫作中心等功能性單位之主管,得否核減授課時數2小時乙案,考量領導學程及創意創業學程係由教務處規劃,相關業務之推展,較難尋求系所人力之支援,學程負責人所需付出之心力遠高於一般學分學程;另寫作中心係教務處規劃之功能性中心,其業務量及所負責任極為繁重,且相關行政人力亦難尋求系所支援,同意上述3功能性中心主管各核減授課時數2小時,並均自97年8月1日起生效。

決議:通過。

六、人事室提:本校97學年度兼任教師續聘案,經各單位簽擬意見後整理如「兼任教師續聘處理意見表」(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

()對於兼任教師佔缺致酬人數之控管,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2點規定:「…各學院、系(科、所、室、中心)聘任之兼任教師缺總數以不超過該學院、系(科、所、室、中心)教師總員額三分之一為原則。支援共同科目教學之學系,得經專案簽准,以不超過該系教師總員額二分之一為原則。本要點施行前已聘之兼任教師超過比例者,暫予維持,惟應逐年檢討,並不得再增加。」

(二)兼任教師「續聘」、「續聘」均依本校相關規定處理:

1.第1790次行政會議決 議:「凡未開課或指導論文之兼任教師,依慣例以續聘處理」。

2.本校7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暨第1790(1793)次行政會議:「年滿65歲以上兼任教師之新(續聘)應提經系(所)會議通過;年滿70歲以上兼任教師以不佔缺為原則,如欲佔缺致酬應經系(所)會議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本次續聘檢討之兼任教師計1510人,需加以說明部分均整理於「兼任教師續聘處理意見表」計569人,並分為「同意續聘」與「不同意續聘」兩大類,餘1393人同意續聘:

1.同意續聘:

1)續聘年滿65歲以上兼任教師,經系會議通過:125人

2)續聘年滿70歲以上兼任教師,不缺,經系會議通過:141人

3)續聘年滿70歲以上兼任教師,缺,經系會議出席人員三分之二通過:39人

4)致酬經費來源或缺變更者:147人。

5)其他:如尚未決定續聘與否:24人。

2.個人因素請辭或未開課,擬不同意續聘:93人。

決議:修正醫學院續聘年滿70歲以上兼任教師均為不佔缺,餘照案通過。

七、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及教師評估辦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醫學院提:檢具本院專任教師評估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8),提請討論。

    說明:教務處意見:該辦法第5條第4款後段「..。但高資低聘新進教師之改聘不在此限。」規定較本校教師評估準則寛,建議刪除。

決議:修正通過。

九、醫學院提:茲提名醫學系藥理學科蔡明正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要點2點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學術發展或行政工作著有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醫學院提:茲提名醫學系骨科陳博光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

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要點2點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學術發展或行政工作著有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及第2款:「學術上有特殊貢獻,享有國際聲譽,且在本大學擔任專任教授七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一、工學院提:檢具本校與德國伊爾梅瑙工業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