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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542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42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42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7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陳泰然代)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  蔣丙煌      洪宏基  陳基旺(陳美燕代)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  羅竹芳  郭瑞祥  陳雪華  廖咸浩  廖麗玲  黃日暉  信希(張傑生代)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王沛菁  李維恩  張鎮華 

主席:陳副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秘書室報告:本校行政e化小組「弱勢學生申請暨管理系統」提會報告並實地示範系統操作。

二、教務處報告:為利各相關單位規劃98年度學術領域全面提升計畫及提升教學品質計畫,本處擬妥相關作業時程如附件1,請各相關單位配合作業時程辦理,提會報告。

三、研究發展處報告:理學院物理學系接受經濟部委託辦理「超越兆位元之關鍵儲存技術研發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800萬元整。

四、人事室報告:依勞委會97年6月23日勞動1字第0970130317號令,本校兼任教師(語文中心兼任教師除外)、專業技術人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等,排除適用勞基法。又依該會97年6月10日勞資2字第0970125625號函,衡酌本校講座、客座人員及研究人員(含國科會補助延攬之研究學者、客座科技人才)與前開人員在經濟上之從屬及工作性質類似,決定亦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提會報告。

五、人事室報告: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系江炯聰教授原奉准於96年2月1日至96年7月31日休假研究,因赴國外研究時程變更,申請撤銷該休假研究申請。依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休假研究經核准後,如有變更或取消,應於休假研究開始前提出,江教授專案補提出申請撤銷休假研究,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學處提:檢具本校學生生活學習獎助金設置要點草案乙份(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教育部97年6月16日台高(四)第0970101999號函修正通過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定,擬以本校既有之工讀制度為基礎,轉型為生活服務學習,同時給予奬助金,由學校安排生活服務學習,以厚植弱勢學生畢業後之就業能力,特擬定本要點,並同時廢止「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工讀助學金實施辦法」。

    (二)另依教育部97年5月29日台高(四)字第0970090217號函規定,學生依「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領取之獎助學金,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決議:學生生活學習獎助金設置要點修正通過,廢止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工讀助學金實施辦法

二、人事室提:檢具本校維護教職員工生身心健康實施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有關原條文第3點醫療補助機制乙節,請人事室繼續研究可行方案,另案處理。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國家理論科學研究中心提:檢具本中心(北辦公室)國內訪問學者辦法草案乙份(附件5),提請討論。

    說明: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赴本會所屬研究中心短期研究作業要點」業於96年10月30日起停止適用,於其他單位學者赴本中心訪問有助於校際之交流與合作,擬訂定旨揭辦法

議:修正通過。

五、醫學院提:檢具本校癌症醫學中心組織規程及指導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各1份(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提修正意見如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