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550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50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550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7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洪宏基  陳基旺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陳自強代)  羅竹芳(何國傑代)  郭瑞祥  陳雪華  廖咸浩  廖麗玲  黃日暉 

陳信希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有關本校學生赴國外大學就讀期間,繳交本校學雜費方式乙案,擬具二方案如說明(三),提請討論。

       說明:

        (一)近年來本校學生經推薦赴國外短期就讀人數逐年增加,其中大部分係經由本校國際事務處核准之交換生,部分為院、系推薦之交換生。

       (二)本校國際事務處核准推薦之學生,因於合約中已註明僅繳交本校學雜費,而院、系推薦之交換生則有部分依合約須繳交兩校學雜費,造成學生相當重之經濟負擔。

       (三)針對本校學生赴國外大學就讀之合約列明須繳交兩校學雜費者,草擬在本校繳費之方案2種

             甲案:學士班學生依本校當年度所訂之收費標準僅繳交雜費,碩、博士班則繳交學雜費基數(附件1)。

             乙案:不分學士班(含延畢生)、碩、博士班每學期皆繳交雜費6000元。(此金額係依97學年度全校11學院碩、博士班學雜費基數平均之40%計算)。

       (四)國際事務處意見:有關本校學生出國需繳交兩校學雜費,實造成學生相當負擔,本處建議同意依

教務處所提,不分學生身份一律繳交6000元雜費。

決議:以各學院學雜費總數四分之一為繳費金額。

二、總務處提:檢具本校鹿鳴雅舍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阿布杜拉國王科技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暨交換學生協議書、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院務會議組織及議事規則修正草案乙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五、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工學院提:檢具本院機械工程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動物科學技術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參、聘任案(略)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3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