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58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8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陳泰然代) 陳泰然 包宗和(請假)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馮 燕 洪宏基
陳基旺(張培仁代) 沈 冬(郭芠代)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黃冠棠代)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貝蘇章 蔡明誠 羅竹芳(何國傑代) 郭瑞祥 陳雪華(林光美代) 廖咸浩
廖麗玲(謝淑芬代) 黃日暉 陳信希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陳副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
(一)國科會公開徵求「歐盟科研架構計畫(FP)先期規劃計畫」,請各學院鼓勵所屬教師踴躍提出申請,自即日起至98年9月14日前,備妥計畫申請書1份暨電子檔1份送本處,該訊息並已置於本處網頁。
(二)本校與工研院合設奈米科技研究中心接受經濟部技術處委託辦理「軟性駐極體隨身生理音訊監測與照護應用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400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
(一)業依管理學院及外文系主任意見修正本校管理學院專任教師聘書,檢具該聘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提會報告。
(二)醫學院醫學系侯勝茂教授原奉准於98年2月1日至99年1月31日休假研究,現擬將該休假研究改為半年(休假日期98年2月1日至7月31日),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三)文學院臺灣文學研究所擬聘葉維廉教授自98年9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為特聘講座教授案,業經本校第2583次行政會議通過,現該所改以「白先勇文學講座」職稱聘任,聘期更改為自98年8月1日至99年1月31日止,提會報告。
三、醫學院報告:本院附設醫院擬依94年4月19日本校第2383次行政會議通過之教研合作合約書範本與永和耕莘醫院、署立桃園醫院、敏盛醫院(約期2年,自98年8月1日至100年7月31日)及北海岸金山醫院(預定於98年10月改制為附設醫院分院,約期自98年8月1日至99年7月31日)等4家醫院簽約。另依同次行政會議通過之醫療合作合約書範本與醫療財團法人臺灣區煤礦業基金會基隆門診部簽約(附件2)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秘書室提:檢具本校「98學年度出席校務會議教師代表名額分配表」乙份(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
(一)當然代表係依本校組織規程第36條第1項規定及人事室提供之資料計算。
(二)「系所及非屬學院單位主管代表」部分,依組織規程第36條第2項第1款:「由學院及非屬學院單位各推派所屬系所主管或單位主管總額三分之ㄧ出任。如有小數,四捨五入計至整數。」辦理。
(三)「教師代表」產生方式,依組織規程第37條第1項:「校務會議之教師代表分別依各學院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之人數,按比例分配給各學院,由各學院教師選舉產生。…」及第2項:「非屬學院之教師代表由非屬學院之教師,依前項所定程序產生。…」辦理。
決議:通過。
二、秘書室提:檢具本校講座設置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教務處提:檢具本校理學院地理環境資源學系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乙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教務處提:檢具本校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表修正草案乙份(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
(一)擬依教育部97年6月23日台高通字第0970115774號函轉新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費辦法」修正本校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表,將「上課開始日之前」區分為「現場註冊截止日(含當日)前」,以及「現場註冊截止日之次日起至上課開始日之前一日」二個時段不同標準。
(二)自98學年度起,本校代收之全民英檢測驗費直接匯入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帳戶,故刪除該項目之相關退費規定。
(三)本標準表自98學年度起實施。
決議:通過。
五、研究發展處提:檢具本處「產學合作中心設置辦法」草案及本校「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人事室提:檢具本校特聘講座設置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實施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緩議。
八、人事室提: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周家蓓教授專案申請於99年2月1日至99年7月31日休假研究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查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本校於每年四月辦理下一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申請。…如因個人突發狀況,未能於前項期間內申請時,專案簽准後依規定提出。」。
(二)本案經初審均符合規定。
決議:通過。
九、工學院及電機資訊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比利時根特大學工學院學生及教職員交換特定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國際事務處併提修正意見如附。
決議:修正通過。
十、公共衞生學院提:檢具本院與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公共衞生學院學術合作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說明:國際事務處併提修正意見如附。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公共衞生學院提:檢具本院與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彭博公共衞生學院合作備忘錄英文草案乙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提下次會議討論。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