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589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8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
蔣丙煌 馮 燕 鄭富書 陳基旺(陳美燕代)
沈 冬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陳思寬代)
江東亮 李琳山(傅立成代)
蔡明誠
羅竹芳(陳俊宏代)
郭瑞祥 陳雪華(韓竹平代) 廖咸浩
廖麗玲 黃日暉 孫雅麗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鄭謙仁
主席:李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第2588次行政會議臨時動議本校因應A型流感暫停上課辦法案再修正如附。
貳、報告事項
一、學務處報告:本校97學年度優良導師評選作業,已依本校「優良導師評選暨獎勵辦法」及「優良導師評選及獎勵作業試辦計畫」辦理,並經98年5月20日及6月17日二次優良導師評選委員會議,由61位學系所推薦之候選人評選出9位優良導師如下:外文系鄭秀瑕副教授、地理系王鑫教授、醫學系許博欽副教授、土木系謝尚賢教授、化工系萬本儒教授、生機系林達德教授、電機系張時中教授、法律系王泰升教授、生技系王愛玉教授。
二、總務處報告:為辦理莫拉克颱風後安置災民重建需要,處理情形如下,提會報告。
(一)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後提供和社營林區第27林班264、268號合作造林地(用地5)及第30林班67-3號造林地(用地3)兩處供勘察搭建「臨時組合屋」,前提8月25日行政會議報告在案。
(二)嗣8月27日總統率中央相關部會至信義鄉巡視災情並舉辦座談會,本校由鄭總務長會同實驗林管理處出席,會後縣府及地方代表與實驗林管理處前往實地勘選前述2處並新增3處擬供作「永久遷村」預備地,新增3處為和社營林區第27林班65-4號造林地(用地1)、第30林班98-12號造林地(用地2)及30林班桐子林地區106號造林地(用地4),現勘報告如附件1。
(三)依地質學系陳宏宇教授及陳文山教授意見,用地1不宜作為永久遷村用地,用地2~5可提供政府安置災民或隆華國小臨時教室用地,但各預定地之詳細範圍,仍須由中央組成專家學者評估團,再實地現勘評估後劃定範圍。
(四)營建署9月3日再邀專家學者進行5處實地會勘,如確定需由本校提供災民永久遷住用地,將由實驗林管理處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報告。
三、研究發展處報告:
(一)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接受經濟部委託辦理「新興污染物監測、處理、及評估之研究」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605萬元整。
(二)電機資訊學院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接受中華電信公司中華電信訓練所委託辦理「第二屆電信網路技術高級學程」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5,577,143元整。
四、研究發展處報告:檢附國科會新修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附件2),提會報告。
五、人事室報告:工學院機械工程學系楊申語教授原奉准自98年8月1日至99年1月31日止休假研究,因教學與研究需要,專案申請取消休假研究案,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行政副校長室提:檢具本校「教師傑出服務獎設置辦法」及「教師傑出服務獎決選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公共衛生學院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與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簽訂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教務處提:獸醫專業學院申請自100學年度起設立「分子暨比較病理生物學研究所」,茲檢具計畫書乙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請依與會主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提專案審查委員會審議。
四、人事室提:檢具本校「駐外人員管理要點」草案乙份(附件6),提請討論。
說明:會計室意見如下:
(一)草案第5點「駐外人員之辦公費及業務費支給事宜……」,無涉人事費支給,擬建議修正為「駐外人員之辦公費及業務費之預算編列、經費核銷及採購作業等,應依相關規定及校內程序辦理。」為宜。
(二)依據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11「約用人員因業務特殊,經審核小組審議及校長核定後,得另發給特殊加給。」,本草案第7點既已準用上述要點,擬建議刪除第4點規定。
決議:緩議。
五、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加拿大女王大學商學院學士學位生交換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7),提請討論。
說明:國際事務處意見如下:
(一) 中文版第11條「例行性費用」建議改為「強制性費用」。
(二) 簽署人建議可由國際長簽署,以保持平衡。
(三) 中文版內應加註對方簽署人之職稱原文,以便辨識。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