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61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9年3月16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馮 燕鄭富書
陳基旺 沈 冬(林淑靜代) 葉國良
羅清華(劉緒宗代)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洪茂蔚
江東亮 李琳山(陳良基代)
蔡明誠
羅竹芳(陳俊宏代)
郭瑞祥(楊華洲代) 陳雪華 廖咸浩 廖麗玲 黃日暉 孫雅麗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人事室報告:本校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外籍教師汪重光教授為辦理工作許可申請,擬提早發給99學年度聘書,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總務處提:檢具本校校總區(含水源校區)出借戶外場地供拍攝影片管理要點草案乙份(附件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研發處提:檢具本校竹北分部碧禎館產學合作空間申請辦法草案乙份(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
一、竹北分部籌備小組召集人意見:竹北分部碧禎館(產學合作研發大樓)規劃時,除捐贈者使用空間外,同時依構想書邀請工學院、醫學院、電資學院、生科院等共同提出需求;如今興建完成,竹北分部籌備小組依原先約定,力邀各相關學院規劃之進駐單位進駐。惟本辦法第4條所設條件,各擬進駐單位若能配合固佳,倘若力有未逮,因而無法進駐,恐有失信之虞。為求兼顧當初承諾並兼顧研發處立場,建議於第4條第1項增列第4款,即「四、本大樓興建時原規劃進駐者若無法符合上述條件,得經第五條第三項教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及環安衛中心代表成立小組同意,不受前項條件限制。」。
二、本處說明:本案規劃之初,即一再宣導為產學合作大樓與使用者付費原則,而非參予規劃者即享有特殊待遇,惟經費如有未符合標準,經小組委員同意,得於第一年放寬,惟不能沒有產學合作計畫經費進入本校校務基金。
決議:修正後再提會討論。
三、電機資訊學院提:檢具「國立臺灣大學教師傑出服務獎電資學院候選者推薦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管理學院提:本院「臺大-復旦EMBA專班」99學年度第1屆入學新生學雜費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
(一)教育部已於99年2月正式通過本院99學年度設立「臺大-復旦EMBA專班」,招生名額30名。
(二)該專班學費訂為新臺幣160萬元整,包含應修習該專班課程學習、課程所用書籍、教材、課程期間午餐及茶點、學位考試費、電腦網路使用費及學生平安保險費等費用。
(三)為顧及該專班之特殊性,學雜費繳納方式,原則上新生應於報到註冊時一次繳清,若有困難,應於報到註冊(8月)繳交60%(新臺幣96萬元),並於次年2月繳清其餘40%(新臺幣64萬元)。
決議:通過。
陸、散會(下午4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