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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625次會議

第2625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62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961(星期二)下午3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鄭富書(徐炳義代)  陳基旺  沈 冬(林淑靜代)  葉國良  羅清華(劉緒宗代)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莊東漢代)  陳保基  洪茂蔚(孫雅麗代)  江東亮  李琳山  蔡明誠  羅竹芳(張震東代)  

郭瑞祥(楊華洲代)  陳雪華  廖咸浩  廖麗玲  劉中鍵  孫雅麗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段亞新  王國聰  蘇以文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園藝學系接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辦理「利用室內植物減低密閉場所學校密閉空間空氣污染物監測評估及宣導推廣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330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

(一)本校文學院日本語文學系太田登教授為辦理工作許可申請,擬提早發給99學年度聘書,提會報告。

(二)工學院應用力學研究所李世光教授獲得8891學年度國科會傑出獎、96學年度符合本校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2點第7款資格條件,獲聘為特聘教授,3年期滿視為國科會傑出獎1次,與前開要點第2點第4款規定相符,擬自9981起每月支給特聘加給2萬元。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公共衛生學院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碩士班中文學位名稱為理學碩士,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Science (M.S.),博士班學位名稱中文為哲學博士,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Philosophy (Ph.D.),提請討論。

    說明:公共衛生學院流行病學研究所及預防醫學研究所自99學年度第1學期調整設立為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其碩、博士學位名稱擬分別為理學碩士及哲學博士。

決議: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本校99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草案乙份(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管理學院EMBA班學雜費及學雜費基數,將另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三、教務處提:檢具本校99學年度行事曆草案乙份(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

(一)99學年度第1學期上課開始日期訂於99913(星期一),學期結束日訂於100114(星期五),本學期開始上課至學期考試結束共計18週。

(二)99學年度第2學期上課開始日期訂於100221(星期一),學期結束日訂於100624(星期五),本學期開始上課至學期考試結束共計18週,全學年共計36週。

(三)民國100年春節100235日(星期四至星期六),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規定,春節及除夕逢週六、日可予補休,故27(星期一)補假一天。

除夕為22(星期三)為使本校教職員工生能有較長年假及返鄉方便,建請13121(星期一、二)調整放假,行政人員不再擇日補班,以寒休扣抵。

(四)為配合清明節45(星期二)讓全校教職員工生有充足時間返鄉掃墓,亦讓師生在期中考前有較多時間備課或温習課業,擬將10046日訂為温書假,不用補課及上班,行政人員由暑休扣抵。

決議:修正通過

四、研究發展處提:檢具本校「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人員服務要點」及「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人員契約書」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3-1~3-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美國新澤西州羅格斯大學學術合作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人事室提:檢具本校99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審查說明、彙整表、統計表及名冊等各1(附件5-1~5-4),提請討論。

    說明:本次休假日期自998月起至1017月止,計有符碧真教授等110位提出申請,其中計75位申請休假研究1學期,35位申請休假研究1學年

    決議:通過。

七、圖書館提:檢具本館多功能展覽廳借用管理辦法草案乙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文學院提:檢具本院與二松學舍大學文學院學術交流協議書及學生交流備忘錄中、日文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九、醫學院提:檢具本院內科、藥理學科、神經科、檢驗醫學科及護理學系等5單位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8-1~8-5),提請討論。  

說明:

(一)旨揭單位遵依本校993232616次行政會議決議略以:「教評會設置辦法仍請依本校各系(科)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斟酌修訂。」辦理。

(二)人事室意見:案中檢驗醫學科教評會設置辦法第2條「本科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由當然委員及推選委員組成。本科科主任為當然委員,本科專任及臨床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得含合聘教師)組成推舉委員。」建議修正為「,本科專任及臨床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得含合聘教師)為推選委員。」。

決議:依人事室意見修正通過。

十、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估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一、寫作教學中心提:檢具本中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二、人事室提:檢具本校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送校務會議討論。

附帶決議:請各學院重行檢視目前所訂相關法規並送行政會議。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