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627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9年6月15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馮 燕 鄭富書 陳基旺 沈 冬(胡哲明)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莊東漢代) 陳保基(陳尊賢代)
洪茂蔚(任立中) 江東亮(王根樹代)
李琳山 蔡明誠 羅竹芳 郭瑞祥(楊華洲代)
陳雪華(童敏惠代) 廖咸浩 廖麗玲 劉中鍵 孫雅麗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曹伯年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
(一)本校因執行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而成立之校級研究中心,其名稱宜明確聚焦,避免第1期評鑑委員及教育部諮議委員會議中所指籠統且不聚焦情形,並依第2611次行政會議所達共識,校級研究中心不宜自稱卓越。今教育部徵求第2期邁頂計畫在即,建請本校校級研究中心名稱具有卓越字樣者,惠予更名。
(二)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接受經濟部水利署委託辦理「公共給水緊急應變管理系統及高濁原水處理應變技術之建立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521萬4千元整。
(三)生物技術研究中心接受行政院農委會委託辦理「實驗用畜禽之生醫用途研究及品質驗證制度之建立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442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本校文學院日本語文學系篠原信行講師、服部美貴講
師及理學院海洋研究所三木健助理教授為辦理工作許可申請,擬提
早發給99學年度聘書,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工學院工業工程學研究所博士班中文學位名稱為工學博士,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Philosophy (Ph.D.),提請討論。
說明:該所自99學年度第1學期起設立博士班。
決議: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本處教學發展中心傑出教學助理遴選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教務處提:檢具本校講義印製要點草案乙份(附件2),提請討論。
說明:為符合本處現行組織職掌及處理講義印製事宜,訂定該要點,並擬廢止「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出版組承印講義注意要點」。
決議:修正通過,並廢止「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出版組承印講義注意要點」。
四、人事室提:凝態科學研究中心擬聘郭瑞年教授為本校特聘教授案,提請討論。
說明:郭教授自民國90年為美國Agere公司(原為貝爾實驗室)特聘研究員,2009年獲選為美國物理學會會士,99年自國立清華大學借調本校並聘為臺大講座教授。經研發處99年度第2次研究發展委員會議審查通過,符合本校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2點第1項第6款資格。
決議:通過。
五、人事室提:管理學院財務金融學系林筠等4位教授及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楊英杰教授申請於99學年度休假研究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管理學院財務金融學系李賢源教授申請自99年8月至100年7月休假一學年,陳業寧教授申請自99年8月至100年1月休假一學期,林筠教授、陳明賢教授及電機工程學系楊英杰教授申請於100年2月至100年7月休假一學期。
(二)查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本校於每年四月辦理下一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之申請。…… 如因個人突發狀況,未能於前項期間內申請時,得專案簽准後依規定提出」。本案經初審均符合規定,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六、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教師聘書修正草案乙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人事室提:檢具本校99學年度兼任教師續聘處理意見表乙份 (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一)對於兼任教師佔缺致酬人數之控管,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2點規定:「(第1項)本校各教學單位,為教學或指導研究生論文需要,得聘任兼任教師,惟各學院、系(科、所、室、中心)聘任之兼任教師佔缺總數以不超過該學院、系(科、所、室、中心)教師總員額三分之一為原則。支援共同科目教學之學系,得經專案簽准,以不超過該系教師總員額二分之一為原則。(第2項)本要點施行前已聘之兼任教師超過比例者,暫予維持,惟應逐年檢討,並不得再增加。」
(二)兼任教師「續聘」、「不續聘」均依本校相關規定處理:
1.第1790次行政會議決 議:「凡未開課或指導論文之兼任教師,依慣例以不續聘處理」。
2.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5點第2項「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兼任教師之新(續)聘應另提經系(科、所、室、中心)務會議通過。年滿七十歲以上兼任教師以不佔缺為原則,如欲佔缺致酬應另經系(科、所、室、中心)務會議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列入本次續聘檢討之兼任教師計1676人,經單位檢討不續聘有108人,俟決定後另案簽辦10人,另外兼任講師為博士班研究生尚未通過博士資格考71人,將另案簽請處理外,餘1487人同意續聘,需說明部分整理如附,計518人,謹摘述如下:
1.同意續聘中年滿65歲以上者有357人:
(1)續聘年滿65歲以上兼任教師,經系務會議通過:136人。
(2)續聘年滿70歲以上兼任教師,不佔缺,經系務會議通過:189人。
(3)續聘年滿70歲以上兼任教師,佔缺,經系務會議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32人。
2.個人因素請辭或未開課,擬不續聘者:108人。
3.其他因素尚未決定續聘與否者:10人。
4.按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6點有:「本校博士班研究生需
通過各該學系、研究所之資格考後,始得聘為本校兼任講
師。」規定,經查本次續聘案中有兼任講師尚未通過博士資
格考者71人,將另案專簽處理。
決議:通過。
八、共同教育中心提:提具本中心通識教育組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共同教育組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5-1~5-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九、文學院提:檢具本院歷史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醫學院:檢具本院教學優良教師複選委員會設置及複選辦法修正草案乙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工學院提:茲提名本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李源弘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要點第2點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學術發展或行政工作著有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二、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院公共衛生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與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8),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查本校各系(科)所教評會設置準則第2條第2項規定:「當然委員由系(科)主任或所長擔任之」。本案擬修正條文第2條第2項:「當然委員由系主任及三大學群召集人擔任」乙節,似與上述規定未合。又,「當然委員4人,其人數大於推選委員3人」乙節,是否合於體制?併案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三、學術副校長室提:檢具本校發育生物學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設置計畫書及設置要點草案乙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