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634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9年8月3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 蔣丙煌 馮 燕(竇松林代) 鄭富書 陳基旺 沈 冬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李書行 江東亮 李琳山 蔡明誠 羅竹芳 郭瑞祥
陳雪華 廖咸浩(陳麗如代) 廖麗玲(程婉青代) 劉中鍵 孫雅麗
列席:蔡素女 陳明豐 陳麗如 徐炳義
主席:李校長
記錄:楊淑蓉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第2633次行政會議紀錄討論事項第六案理學院院長推薦人選選任辦法再修正如附。
貳、報告事項
一、醫學院報告:本院藥物科技大樓命名為水森館,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檢具本校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乙份 (附件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總務處提:有關本校99年度電費分攤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校務會議第98119號提案決議,本校99年度電費分配方式,依98年度實際用電情形進行檢討後,提行政會議討論。
(二)經依98年4月21日所訂本校電費分攤方案及98年度電費實際結算情形估算,99年度分攤電費中教學經常費(含圖儀費)應分攤數為30,959,375元,各單位自付比例仍暫訂為15%(附件2)。
(三)相關議題併請討論確認:
1.98年度電費經多方面努力致實際結算數較預估數為低,原分配教學經常費(含圖儀費)經扣減支出後尚有約584萬元餘額,是否納入本(99)年度分配?
2.是否維持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電費比例(3%)?
3.是否維持各單位自付電費比例(15%)或酌予提高?
4.擬設定本年度各單位節電目標為98年度 -1.5% (以一級單位計算且不含收支併列用電),為期鼓勵,節電逾-1.5%部分可折減其自付電費比例(如用電95%,則實付95-(5-1.5)=91.5%)。
5.用電量較98年度為正成長部分,是否提高自付電費比例?
決議:98年度電費差異數餘額納入99年度分配,公共服務性質館舍自付電費比例仍維持3%,各單位自付電費比例維持為15%,節電逾98年度-1.5%部分依總務處建議方式折減其自付電費比例。
三、工學院提:檢具本院工業知識科技研究中心更名為船舶技術研究中心計畫書草案及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本院工業知識科技研究中心原規劃以企業電子化技術為研究方向重點,為順應時空遷移與相關技術研發趨勢之變動,擬於研發任務與定位上進行大幅度之調整,使中心目標與業務功能延伸至海洋與船舶領域,以協助臺灣造船產業技術持續升級,故擬轉型更名。並擬裁併本院原功能性船舶技術研究中心。
決議:計畫書通過,設置辦法修正通過;同意裁併原功能性船舶技術研究中心。
四、工學院提:茲提名本院化學工程學系呂理平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要點第2點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學術發展或行政工作著有貢獻,且在本校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五、工學院暨電機資訊學院提:檢具本院與奧瑞崗州立大學工學院學生交換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乙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清華大學法學院交流及合作協議書正體中文、簡體中文草案各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暑期研究計畫協議書及全球學習計書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8-1~8-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陸、散會(下午4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