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641次會議

第2641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64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91012(星期二)下午3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  蔣丙煌  馮 燕

鄭富書(余榮熾代)  陳基旺(羅舒欣代)  沈 冬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李書行

江東亮  李琳山  蔡明誠  羅竹芳  郭瑞祥  陳雪華

廖咸浩  廖麗玲  劉中鍵  孫雅麗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討論事項第11公共衛生學院教學優良教師複選委員會設置及複選辦法案,增加附帶決議:各學院教學優良教師複選委員會設置及複選辦法最後1條統一修正為:「本辦法經院務會議及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工學院水工試驗所接受經濟部水利署委託辦理「雲林內陸地層下陷地區地下水抽水機制之探討與評估」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394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

()文學院中文系蔡振豐副教授於99學年度升等為教授,原支年功薪710元,升等後得晉支年功薪740元,本案業經院系考核同意,提會報告。

()社會科學院國家發展研究所邱鳳臨副教授及鄧志松助理教授,於99學年度分別升等為教授及副教授。邱副教授及鄧助理教授原分別支年功薪710元及650元,升等後得晉支年功薪740元及680元,本案業經院所考核同意,提會報告。

三、教務處報告:本校申請100學年度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案,業經教育部核定招收學士班3,558人,碩士班3,848人,碩士在職專班405人,博士班1,009人,合計8,820人;並核定本校增設調整系、所、學位學程如附件1,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英國萊斯特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復旦大學合作辦理雙學位計畫備忘錄正體中文、簡體中文草案各1(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財務管理處提:檢具永齡健康基金會捐贈本校醫學院設備捐贈合約書草案1(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服務績優技工、工友選拔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實施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人事室提:檢具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理學院提:檢具本院空間資訊研究中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社會科學院提:茲依本校「頒授名譽博士學位實施要點」,擬推薦胡佛先生為本校名譽博士學位候選人,提請討論。

說明:檢附候選人資料1(附件9)

決議:通過,提本校名譽博士學位審查委員會審查。

、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政治學系教師聘任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醫學院提:檢具本院實驗場所審查程序要點草案1(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工學院提:茲提名本院化學工程學系黃孝平教授及土木工程學系蔡益超教授、周義華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要點第2點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學術發展或行政工作著有貢獻,且在本校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二、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茲提名本院獸醫學系朱瑞民教授及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蕭介宗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要點第2點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學術發展或行政工作著有貢獻,且在本校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三、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生物產業自動化教學及研究中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復旦大學管理學院跨國雙學位計畫備忘錄正體中文、簡體中文草案各1(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五、電機資訊學院暨工學院提:檢具本校電機資訊學院暨工學院與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工學院交換學生計畫合作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附件1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六、電機資訊學院提:檢具本院與美國南加州大學工學院合作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附件1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七、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日本早稻田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學術交流協定中、日文草案各1(附件16),提請討論。

      說明:國際事務處意見如下:

     ()協定第3條有關交換學生人數計算方面,建議加入「兩名選讀一學期之交換生相當於一名選讀一學年之交換生」。

     ()日文版簽署處建議加入雙方簽署人之姓名。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下午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