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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65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651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65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991228(星期二)下午3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鄭富書  陳基旺  沈 冬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李書行 

      江東亮(李蘭代)  李琳山  蔡明誠  羅竹芳  郭瑞祥

      陳雪華(張素娟代)  廖咸浩  廖麗玲  劉中鍵 

      孫雅麗(張瑞益代)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教務處報告:檢具本校100學年度各學系學士班擬招收2年級轉學生名額表1(附件1),提會報告。

二、研究發展處報告:

()本校基因體醫學研究中心接受GlaxoSmithKline Biologicals SA委託辦理「MAGE-A3 PRAME 多型性與台灣非小細胞肺癌(NSCLC)病患MAGE-A3 PRAME表現度間的相關性」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9843500元整。

()工學院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水工試驗所接受經濟部水利署委託辦理「探討氣候變遷下各區域河川海岸災害特性因應對策」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443萬元整。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藝學系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委託辦理「國產水稻生產過程中異品種混雜率之研究暨國產水稻品種DNA資料庫之建立」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350萬元整。

三、人事室報告:

()共同教育中心體育室康世平主任原奉准於10021日至100731日休假研究,現因配合校務評鑑前置作業、全校運動會等業務,擬變更休假研究期間為10081日至101131日,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工學院應用力學研究所李世光教授前奉准於9981日至100131日休假研究,因於休假研究中發展出值得進一步探討的研究子題,擬於10021日至100731日續請休假研究1學期深入探討,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四、醫學院報告:檢具本院護理學系與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協議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附件2) ,提會報告。

五、秘書室報告:為民國100年校務評鑑作業,經教務處設計校友學習成果問卷1種,該問卷結果除用於民國100年之校務評鑑外,各系所如填答狀況良好,達到預期成效,將來也可做為系所評鑑之參考資料。本次問卷調查對象為本校畢業5年內(民國94~98)校友,已於991116e-mail發放問卷,原訂調查至1215止,但因尚未達成20%填答率之目標,因此順延調查期間至民國100121日。截至目前為止填答狀況如附件3,籲請各學院鼓勵畢業校友填答。另外尚有28個系所未提供畢業5年內最新校友資訊,並請各系所協助提供。

參、討論事項

、總務處提:檢具本校節約用電獎勵辦法草案1(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人事室提意見如下:

1.依本校獎勵職工積極參與校務獎勵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獎勵(二)個人績效獎勵:本校職工於年度內有下列績效之者,得由單位薦送職員考績委員會及約用工作人員考核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經校長核定後,依其工作績效及貢獻程度,予以行政獎勵或發給新台幣二仟元至六仟元不等之工作費 ,或由單位主管於年度分配之經費預算額度內,依其工作績效及貢獻程度,隨時發給工作費。

2.本案之節電獎勵辦法係由能源管理小組另聘專家學者辦理評比,與前述由考績()委員會審核之作業流程有別,為避免日後其他單位援引比照,建請不宜納入。惟各單位如因節電減少電費支出或因獲獎勵補助而增加單位之管理費,得依本校相關規定核發「辦理5項自籌收入業務著有績效」之個人工作費,以達鼓勵之目的。

()會計室提意見如下:

1.本案是否納入獎勵職工積極參與校務工作費。

2.如屬辦理5項自籌收入業務著有績效,請訂定評比機制及工作費發放基準,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定後,由5項自籌收入支應,據以發放工作費。

    決議:修正通過。

二、文學院提:茲提名本院人類學系謝繼昌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要點2點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學術發展或行政工作著有貢獻,且在本校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三、醫學院提:檢具本院專任教師評估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電機資訊學院提: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推展綠能科技教育,獎勵學術研發,同意捐贈本校設置「聯電綠能講座」暨電機系電力電子實驗設備,檢具該捐贈同意書草案1(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特聘教授聘任標準及審議作業規定修正草案1(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鑑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下午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