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673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0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陳泰然 包宗和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馮 燕 鄭富書(余榮熾代)
陳基旺 沈
冬 葉國良
羅清華 趙永茂 楊泮池 葛煥彰 陳保基 李書行
江東亮 李琳山 蔡明誠 羅竹芳 郭瑞祥 陳雪華
張培仁 廖麗玲 劉中鍵
孫雅麗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水工試驗所接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辦理「建國百年千人監測水質活動」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335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本校100學年度專任教師(研究人員、舊制助教)年功加薪案,業由共同教育中心、教務處、凝態科學研究中心及各學院考核,並簽註是否同意晉支年功薪意見,經彙整共計368人,其中除不得晉支年功薪8人外,本年度有360人同意晉支年功薪,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醫學院提:檢具本院與美國新澤西醫學暨牙醫大學羅伯屋強生醫學院建立聯合協議意向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本校「教務處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教務處教師升等審查準則」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2-1~2-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研究發展處提:檢具本校生技大樓使用管理要點草案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德國斯圖加特大學交換學生計畫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荷蘭奈梅亨拉德伯德大學法學院合作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日本立命館大學法學部及立命館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合作協議書及研究生及學士班學生交換協議書中、日、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生命科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分子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教師升等審查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九、人事室提:檢具本校100學年度兼任教師續聘檢討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對於兼任教師佔缺致酬人數之控管,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2點規定:「(第1項)本校各教學單位,為教學或指導研究生論文需要,得聘任兼任教師,惟各學院、系(科、所、室、中心)聘任之兼任教師佔缺總數以不超過該學院、系(科、所、室、中心)教師總員額三分之一為原則。支援共同科目教學之學系,得經專案簽准,以不超過該系教師總員額二分之一為原則。(第2項)本要點施行前已聘之兼任教師超過比例者,暫予維持,惟應逐年檢討,並不得再增加。」
(二)兼任教師「續聘」、「不續聘」均依本校相關規定處理:
1.第1790次行政會議決議:「凡未開課或指導論文之兼任教師,依慣例以不續聘處理」。
2.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5點第2項「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兼任教師之新(續)聘應另提經系(科、所、室、中心)務會議通過。年滿七十歲以上兼任教師以不佔缺為原則,如欲佔缺致酬應另經系(科、所、室、中心)務會議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列入本次續聘檢討之兼任教師計1504人,經單位檢討同意續聘有1361人,不同意續聘有128人,俟決定後另案簽辦15人,需說明部分整理如檢討意見資料人數統計表計637人(附件9),謹摘述如下:
1.同意續聘中年滿65歲以上者有361人:
(1)續聘年滿65歲以上兼任教師,經系務會議通過:154人。
(2)續聘年滿70歲以上兼任教師,不佔缺,經系務會議通過: 174人。
(3)續聘年滿70歲以上兼任教師,佔缺,經系務會議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33人。
2.個人因素請辭或未開課,擬不續聘者:128人。
3.其他因素尚未決定續聘與否者:15人。
4.統計本學年度兼任教師擬佔缺人數共259人,佔編制員額計104.75缺額。
(四)教育部核定本校100學年度增設腦與心智科學研究所碩士班(醫學院)、華語教學碩士學位學程(文學院)、植物醫學碩士學位學程、分子暨比較病理生物學研究所碩士班(生農學院),園藝學系更名為園藝暨景觀學系(生農學院),於100學年度起如有新聘或原兼任更名學系教師,即以設立、更名後單位名稱致發聘書。
決議:通過。
十、人事室提:有關本校100學年度醫學院臨床教師續聘檢討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教育部99年4月7日令發布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修正,增列第2項大學校院附設醫院專任醫事人員兼任臨床學科教師,辦理教師資格審查時得以專任教師年資採計,本校醫學院臨床教師設置辦法配合修正,經99年5月7日醫學院98學年度第9次教評會通過修正、院務會議通過,99年5月25日第2624次行政會議通過,報奉教育部99年7月29日台學審字第0990124564號函核定,及修正醫學院臨床教師聘任及升等辦理細則規定。自本(100)學年度續聘檢討起,臨床教師分為新制及舊制2種,適用新制臨床教師者係比照專任教師審查、聘任並計算年資(聘期初聘1年,續聘第1次為1年,以後續聘每次均為2年,並使用99年11月30日第2648次行政會議通過新聘書),舊制臨床教師係指未重新審查著作者,聘期仍為1年(年資比照兼任教師計算、仍使用兼任不致酬聘書)。
(二)本(100)學年度為新、舊制臨床教師改制後第1次續聘檢討,共有臨床教師181人(新制118人,舊制63名),全部續聘。因新制臨床教師自100年2月1日起算年資,故本學年度續聘檢討均仍為1年聘期,尚無2年聘情形(舊制臨床教師仍維持每年檢討)。
決議:通過。
十一、教務處提:檢具本校開放式課程製作推動要點草案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緩議。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教務處提:本校100學年度行事曆修正如說明三,提請討論。
說明:
(一)100學年度行事曆前經本校第2670次行政會議通過,第1學期上課開始日期為100年9月13日(星期二),期末考日期為101年1月10日(星期二)至16日(星期一),本學期開始上課至學期考試結束共計18週。
(二)本校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及研究生協會於日前反映,因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訂於101年1月14日(星期六)舉行總統與立法委員合併選舉,如16日期末考將對中南部學生行使投票權產生影響,建議提前期末考。
(三)考量中南部學生準備期末考及參與投票之需,修正本校行事曆部分時間如下: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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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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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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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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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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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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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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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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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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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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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上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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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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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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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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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上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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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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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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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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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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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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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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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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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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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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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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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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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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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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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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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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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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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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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通過。
陸、散會(下午4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