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68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0年9月20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羅清華 包宗和 湯明哲 蔣丙煌 馮 燕
鄭富書 陳基旺 袁孝維 陳弱水 張慶瑞 趙永茂
楊泮池(李芳仁代)
顏家鈺 徐源泰 李書行 陳為堅
李琳山 蔡明誠 羅竹芳 郭瑞祥 陳雪華 張培仁
廖麗玲 劉中鍵 孫雅麗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徐炳義 王占春
主席:李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醫學院報告:本院暨附設醫院擬依99年2月23日本校第2612次行政會議通過之教研合作合約書範本與國泰綜合醫院續約(附件1),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總務處提:檢具本校研究計畫辦公室申請及分配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科威特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四、人事室提:文學院音樂學研究所沈冬教授申請於100學年度第1學期休假研究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沈教授原任本校國際事務長,於100年7月31日任滿卸任,現申請於100學年度第1學期休假研究,期間自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1月31日止。
(二)依據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本校於每年四月辦理次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之申請。…… 如因個人突發狀況,未能於前項期間內申請時,得專案簽准後依規定提出」。本案經初審均符合規定,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五、學術副校長室提:檢具理論科學高等研究中心設置要點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教務處提:檢具本校文學院歷史學系與國立中正大學歷史學系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總務處提:有關本校100年度電費分攤案,依政府推動「四省專案」計畫,重新訂定本校節電目標及電費分攤事宜(附件7),提請討論。說明:
(一)為達成政府推動「四省專案」計畫於民國104年節電-10%目標(以96年基期),據以訂定本校節電目標值,且以98年最高峰值推算,本校至104年每年節電目標值為-4%。
(二)為加強各單位節電責任,依據前述年度節電目標訂定本校電費計算公式,為達節電目標之電費由各單位自付,逾目標部分則予以獎勵(均以一級單位96年原有館舍計算且不含收支併列用電)。
(三)各年度自付電費比例係依前一年度全校電費實際結算情形估算,經依98年4月21日所訂本校電費分攤方案計算,本校100年度分攤電費中教學經常費(含圖儀費)應分攤數為(31,689,052+40,185=)31,729,237元,各單位自付電費比例約調增為17.89%。
(四)相關議題併請討論確認:
1.本校98至104年節電目標。
2.本校電費計算公式及執行年度。
3.99年度電費不足40,185元,援例納入計算後,本(100)年度教學經常費(含圖儀費)應分攤數為31,729,237元。
4.是否仍維持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電費比例(3%)?
5.各單位自付電費比例是否酌予提高(16%)?
決議:配合政府「四省專案」節能計畫,訂定本校98至104年節電目標為每年-4%(以98年為基準年),電費計算公式自101年度起實施(超量自負比例100%,獎勵比例30%,自付電費比例暫定16%)。99年度電費不足款納入100年度計算,公共服務性質館舍自付電費比例維持3%,100年度各單位自付電費比例酌予提高為16%。
二、人事室提: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陳文進教授申請於100學年度休假研究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陳教授由於臨時健康之因素,申請於100學年度休假研究調養身體,期間自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7月31日止。
(二)依據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本校於每年四月辦理次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之申請。…… 如因個人突發狀況,未能於前項期間內申請時,得專案簽准後依規定提出」。本案經初審均符合規定,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三、醫學院提:茲提名本院醫學系婦產科黃思誠教授為本校名譽教授,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依據名譽教授致聘要點第2點第1項第1款:「教學研究成績卓著,或曾兼任行政職務,對於學術發展或行政工作著有貢獻,且在本大學連續擔任專任教授十五年以上。」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陸、散會(下午4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