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71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1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羅清華 包宗和 湯明哲 蔣丙煌
馮 燕 鄭富書(張麗珍代)
陳基旺 袁孝維 陳弱水
張慶瑞 趙永茂 楊泮池 顏家鈺 徐源泰 李書行
陳為堅 李琳山(孫啟光代)
蔡明誠 羅竹芳 郭瑞祥
陳雪華 張培仁 廖麗玲 劉中鍵
孫雅麗
列席:陳明豐 林俊彬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李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第2714次行政會議臨時動議第2案,法律學院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候選人及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候選人提名及選舉辦法再修正如附件10。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工學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接受經濟部水利署委託辦理「既設廢汙水處理廠除氮技術研發與驗證(1/2)」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342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醫學院醫學系急診醫學科陳文鍾教授96年4月16日至98年12月15日、98年12月16日至100年4月15日分別借調行政院衛生署桃園、新竹醫院服務,100年4月16日返校歸建;自100年4月16日起改敍年功薪770元,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牙醫專業學院提:檢具本院「臨床牙醫學研究所所長遴選辦法」及「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所長遴選辦法」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1-1~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辦法草案1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教務會議討論。
三、研究發展處提:本校可否直接授權與學校無聘僱關係之學生,參與採購程序中投標及議價實際履行及簽名負責人,檢附切結書草案1份(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若與學生具有授權關係,學生代表本校擔任採購程序中投標及議價實際簽名負責人,本校對於該學生執行該業務,所產生疏失及賠償責任,恐必須概括承受全部責任。惟本校所造成損失,對於後續求償部分,可能轉向學生求償該損失。
(二)本校是否明確要求以授權計畫主持人或指派與本校具聘僱關係之專任助理擔任採購程序中投標及議價實際履行及簽名負責人為原則,惟計畫主持人或具聘僱關係之專任助理均有不克前往或特殊情形,必須指派本校學生前往參與投標及議價,本校得與計畫主持人、學生同時簽署該授權書。
(三)另請計畫主持人再簽署(同意若因該學生執行該業務,所產生疏失及賠償責任,計畫主持人對此願負一切法律責任)切結予本校,以清楚說明日後應由計畫主持人或學生負起相關法律責任。
決議:修正通過。
四、財務管理處提:檢具本校台成幹細胞治療基金捐贈合約書修正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共同教育中心提:檢具本中心體育室「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教師升等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5-1~5-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進修推廣部提:檢具本部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七、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補助外國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醫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日本國立大學法人高知大學醫學部交換學生備忘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九、工學院提:檢具本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教師評審委員會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9-1~9-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候選人」及「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候選人」提名及選舉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如下:本修正草案第2條有關候補人選及選舉人資格,建議依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3條規定修正為:「…,及候補人選男女各二名,由本院講師以上專任教師(占缺且支薪)以普選方式產生之。」。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提名及選舉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候選人」及「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候選人」辦法草案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二、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候選人」及「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候選人」提名及選舉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三、教務處提:檢具本校10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繳費標準一覽表草案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