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719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1年6月19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羅清華 包宗和(討論第13案時迴避) 湯明哲
蔣丙煌(莊榮輝代)
馮 燕(竇松林代) 鄭富書(林俊全代)
陳基旺
袁孝維 陳弱水 張慶瑞 趙永茂 楊泮池
顏家鈺 徐源泰 李書行 陳為堅 李琳山(孫啟光代)
蔡明誠 羅竹芳(潘建源代)
郭瑞祥 陳雪華 張培仁
廖麗玲(謝淑芬代)
劉中鍵 孫雅麗(張瑞益代)
列席:陳明豐 譚義績 陳丕燊 蔡素女 楊淑蓉 宋欣怡
吳莉莉 吳慈葳
主席:李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學術副校長室報告:本校研商修訂特聘教授/績優教研人員相關法規會議決議,各學院特聘教授、績優教研人員聘任標準及審議作業規定修正方向及原則如下,提會報告。
(一)教學成就與學術成就不宜併計。
(二)獲頒3次教學優良獎不應併計為教學傑出獎1次。
(三)特聘教授之審議應以學術成就為優先考量;績優教研人員之審議則教學、研究、服務並重,並尊重各院之發展。
二、人事室報告:
(一)本校外籍教師文學院日本語文學系篠原信行講師及李相美、張君松、林美燕、池田晶子4位兼任講師,理學院海洋研究所三木健助理教授,社會科學院經濟學系宮崎浩一、柏木昌成2位助理教授為辦理工作許可申請,擬提早發給101學年度聘書,提會報告。
(二)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林風教授原奉准於102年2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休假研究,現因家庭因素,申請取消休假研究,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三)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趙永茂教授原奉准於101年8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休假研究,現因故申請取消休假研究,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四)本校101學年度專任教師(研究人員、舊制助教)年功加薪案,業由共同教育中心、教務處、凝態科學研究中心及各學院考核,並簽註是否同意晉支年功薪意見,經彙整共計347人,其中不得晉支年功薪5人,學院意見「俟決定後專案報校」5人,本年度有337人同意晉支年功薪,提會報告。
(五)管理學院會計學系劉啟群教授於97年9月11日至101年6月30日借調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計本年7月1日返校歸建。查劉教授97學年度原支教授本薪710元,經該院簽註同意其晉支年功薪意見,100學年度晉支年功俸770元,提會報告。
三、管理學院報告:檢具本院會計學系與美國德州大學達拉斯分校Naveen
Jindal管理學院學位合作協議書中、英文續約草案1份(附件1),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提:檢具本校與陝西省應急管理辦公室、西北大學簽訂之「陝西省應急管理人員強化培訓計畫」合作意向書正體中文、簡體中文草案各1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緩議。
二、梁次震宇宙學與粒子天文物理學研究中心提:梁次震先生為促進我國宇宙學與粒子天文物理學研究發展,特捐贈本校設置「梁次震永續基金」,茲檢具捐贈合約書、本中心設置要點及梁次震基金使用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3-1~3-3),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有關該中心設置要點第7點已明訂得以契約進用技術人員及行政人員若干名,第5點再增列經理、副理有無必要,請再酌。
決議:修正通過。
附帶決議:
(一)該中心相關人員與空間以及其他支出,未來均與物理系無關,且不得計入物理系與理學院之各種人均值內。
(二)中心未來興建時,須與鄰近單位座談協商,在確認不妨害鄰近其他單位之未來發展以及建蔽率,停車與人車動線,並取得鄰近單位同意後方得進行興建。
三、校園規劃小組提:檢具本校建築物立面管線管制要點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為擴大規範校園內建築物立面管線設置,新訂本辦法,並廢止「國立臺灣大學椰林大道周邊建築物立面管線管制要點」。
決議:修正通過。
四、教務處提:檢具本校人類學系與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博物館研究所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五、教務處提:文學院華語教學碩士學位學程原訂中文學位名稱為「華語教學碩士」,英文學位名稱為「Master of Arts in 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本校於101年2月29日報教育部,經教育部函復須再酌。現該學程修正其中文學位名稱為「文學碩士」,英文學位名稱為「Master of Arts」,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香港校友會「獎學金設置要點」及「助學金設置要點」草案各1份(附件6-1~6-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謝煥儒教授紀念獎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學生事務處提:檢具阮維周教授紀念獎學金保管及使用辦法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九、研究發展處提:檢具本校與台大創新育成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之「授權及合作合約」修正草案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立命館大學交換學生計畫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一、人事室提:本校101學年度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舊制助教)續聘、晉薪案,檢具「續聘處理意見表」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101學年度專任教師(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舊制助教)續聘、晉薪案,業由各學院、共同教育中心、教務處、凝態科學研究中心等簽擬意見後送本室彙辦。
(二)101學年度檢討續聘、晉薪者共計2017人,與中研院合聘者計255人次 (含在校、不在校支薪人員),案內依本校101年3月13日第2707次行政會議報告之處理原則辦理者,援例無需再行討論,需加以說明或討論者,均列入「101學年度專任教師續聘處理意見表」,摘其要者說明如下:
1.屆齡退休14人及自願退休10人,合計不再發聘者24人。
2.已辭職不發聘者4人。
3.辦理延長服務教師另依核定延長服務期限致聘者25人。
4.屆齡退休,致發一學期聘書者16人。
5.評鑑不合標準者(含之前年度)26人,其中15人依規定不予晉薪,餘已晉支年功薪最高級。
6.任職未滿1年,不予晉薪者14人。
(三)教育部核定本校101學年度增設翻譯碩士學位學程(文學院)及原「臨床基因醫學研究所」更名為「基因體暨蛋白體醫學研究所」,應依核定之單位名稱致發聘書。
決議:通過。
十二、人事室提:有關本校101學年度醫學院臨床教師續聘檢討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臨床教師自100學年度續聘檢討起,分為新制及舊制2種,適用新制臨床教師者係比照專任教師審查、聘任並計算年資(聘期初聘1年,續聘第1次為1年,以後續聘每次均為2年),因新制臨床教師自100年2月1日起算年資,故本學年度續聘檢討均仍為1年聘期,尚無2年聘情形。舊制臨床教師係指未重新審查著作者,聘期仍為1年,仍維持每年檢討(年資比照兼任教師計算)。
(二)101學年度共有臨床教師196人(舊制56人,新制140人),列入檢討處理意見表加以說明者計5人。
決議:通過。
十三、人事室提: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包宗和教授申請於101學年度休假研究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包教授將於101年7月31日卸任行政主管職務,因包教授自教授起算年資迄今22年,未曾申請休假研究,擬申請自卸任行政主管職務後休假,期間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2年7月31日止。
(二)依據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本校於每年四月辦理次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之申請。…… 如因個人突發狀況,未能於前項期間內申請時,得專案簽准後依規定提出」。本案經初審均符合規定,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十四、理學院提:因國科會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申請補助經費有限,擬由本院五項自籌經費項下支應獎勵績優教研人員2名,檢具績優加給人員名冊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五、醫學院提:檢具本院與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學生海外實習合約書草案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六、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新聘教師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1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七、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企業管理碩士專班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1份(附件15),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該院企業管理碩士專班目前師資均由該院各系所聘任之教師支援授課,本案擬以本校進修推廣部進修學士班停招後,移撥該院統籌之4名教師員額聘任外國師資,建議逕依該院教評會設置辦法第3條第2項「基於發展需要,延攬學術研究傑出或特殊領域教師(研究人員),得不經系(所)教評會,由本院進行送審;提院、校教評會審議。」,由該院教評會辦理教師聘任事宜。
決議:通過。
十八、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新聘專任教師聘任作業準則草案1份(附件1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九、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南京大學管理學院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及交換學生協議書正體中文、簡體中文草案各1份(附件1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十、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會計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1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十一、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院學生出席國際學術活動及海外實習交換獎學金設置要點草案1份(附件1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十二、研究發展處提:檢具本校「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中心設置辦法」及「行政單位組織運作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20-1~20-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人事室提:理學院數學系申請101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增列鄭明燕教授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該系101學年度可休假、出國研究及借調服務人數為5.12位。該學年度提出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案有4位教師,借調1位。為預留出國研究名額,該系101年4月20日人事委員會決議,將排名第4位之鄭明燕教授休假案暫緩決議,並列入5月下旬與出國申請案一起討論。後經101年5月28日人事委員會決議,同意鄭明燕教授休假案,休假期間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2年7月31日止。
(二)依據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本校於每年四月辦理次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之申請。…… 如因個人突發狀況,未能於前項期間內申請時,得專案簽准後依規定提出」。本案經初審均符合規定,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二、秘書室提:有關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各學院教師代表及校友或社會公正人士候補人選事宜,提請討論。
說明:
(一)101年6月16日校務會議100231案決議修正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15、16點,並於第3點第3項「前項第一款之教師代表及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之提名及選舉辦法,由各學院院務會議依相關要點訂定後報行政會議核定。」後增列「各學院依核定之辦法有客觀窒礙難行時,得由行政會議核定補救措施。」。
(二)依前項說明,擬由行政會議核定之補救措施如下: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各學院教師代表及校友或社會公正人士候補人選如有不足時,由各學院依其所訂辦法提送候補名單。
決議: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各學院教師代表及校友或社會公正人士候補人選如有不足時,由各學院依其所訂辦法提送候補名單。
陸、散會(下午6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