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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72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721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72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1年7月3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羅清華  包宗和  湯明哲(請假)  蔣丙煌

      馮 燕(竇松林代)   鄭富書  陳基旺  袁孝維(李心予代)  

      陳弱水  張慶瑞  趙永茂(林端代)  楊泮池(錢宗良代) 

      顏家鈺(陳文章代)  徐源泰  李書行(陳鴻基代)  陳為堅   

      李琳山(傅立成代)  蔡明誠  羅竹芳(張震東代)  郭瑞祥

      陳雪華  張培仁  廖麗玲  劉中鍵  孫雅麗(張瑞益代)

列席:陳明豐  蔡素女  陳麗如  吳淑均  

     

主席:李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工學院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接受詮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辦理「拖式聲源系統整合研發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320萬元整。

二、國際事務處報告:檢具本校與澳洲墨爾本大學學術合作備忘錄及交換學生計畫協議書續約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1),提會報告。

三、人事室報告:有關國科會新頒並自101年6月11日起實施之「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本校相關配合事項如附件2,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醫學院腦與心智科學研究所碩士班中文學位名稱為「理學碩士」,英文學位名稱為「Master of Science(M.S.)」,基因體暨蛋白體醫學研究所(原臨床基因醫學研究所)博士班中文學位名稱為「理學博士」,英文學位名稱為「Doctor of Philosophy(Ph.D.)」,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總務處提:檢具本校噪音汙染管制管理要點草案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俄羅斯科學院遠東分院學術交流協議書中、英文草案各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人事室提:有關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中,由行政會議推薦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3人之產生方式如下,提請討論。

(一)由校長徵詢行政會議學術行政主管意見,並參酌各學院推薦之校友代表或社會公正人士名單,遴選不同性別委員之人選,提名3名,經行政會議同意推薦之。

(二)推薦時應酌列不同性別候補委員人選,經行政會議認可。

決議:通過。

五、人事室提: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陳維玲助理教授於101學年度專任教師續聘案,原經簽准「俟決定另案報校」,茲因陳助理教授業經核准於102年3月辦理教師覆評作業,爰擬於101學年度續聘為專任教師,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人事室提:檢具本校101學年度兼任教師續聘檢討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對於兼任教師佔缺致酬人數之控管,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2點規定:「(第1項)本校各教學單位,為教學或指導研究生論文需要,得聘任兼任教師,惟各學院、系(科、所、室、中心)聘任之兼任教師佔缺總數以不超過該學院、系(科、所、室、中心)教師總員額三分之一為原則。支援共同科目教學之學系,得經專案簽准,以不超過該系教師總員額二分之一為原則。(第2項)本要點施行前已聘之兼任教師超過比例者,暫予維持,惟應逐年檢討,並不得再增加。」

(二)兼任教師「續聘」、「不續聘」均依本校相關規定處理:

1.第1790次行政會議決議:「凡未開課或指導論文之兼任教師,依慣例以不續聘處理」。

2.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5點第2項「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兼任教師之新(續)聘應另提經系(科、所、室、中心)務會議通過。年滿七十歲以上兼任教師以不佔缺為原則,如欲佔缺致酬應另經系(科、所、室、中心)務會議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列入本次續聘檢討之兼任教師計1517人,經單位檢討同意續聘有1389人,不同意續聘有127人,俟決定後另案簽辦者1人,需說明部分整理摘述如下:

1.同意續聘中年滿65歲以上者有336人,均經系(科、所、室、中心)務會議通過。

2.同意續聘中年滿70歲以上佔缺之兼任教師35人,均經系(所)務會議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截至101年4月30日止,兼任教師佔缺人數為247人,佔編制員額計115缺額。

(四)教育部核定本校101學年度原「臨床基因醫學研究所」更名為「基因體暨蛋白體醫學研究所」,101學年度如有原兼任更名學系教師,即以更名後單位名稱致發聘書。

決議:通過。

七、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國際企業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工商管理學系暨商學研究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九、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學術與教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生命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新聘專任教師聘任作業準則、教師評鑑辦法、教師升等審查細則及生命科學系教師聘任審查細則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8-1~8-4),提請討論。

決議:生命科學院教師升等審查細則通過,其餘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