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726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1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李嗣涔 羅清華 趙永茂(請假) 湯明哲(請假)
莊榮輝
杜保瑞 鄭富書 李芳仁 袁孝維
陳弱水 張慶瑞
林惠玲 楊泮池 顏家鈺 徐源泰 李書行
陳為堅(詹長權代)
郭斯彥 謝銘洋(黃昭元代)
郭明良
郭瑞祥 陳雪華(張素娟代) 張培仁 廖麗玲 劉中鍵
孫雅麗(張瑞益代)
列席:陳明豐(王明鉅代) 蔡甫昌 黃維信 陳志一 蔡素女
陳麗如(楊淑蓉代)
徐炳義 孫紀戌
許乃木
主席:李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第2725次行政會議紀錄臨時動議第2案社會科學院教師評鑑辦法再修正如附件10-1。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業化學系接受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辦理「大潭發電廠土壤整治改善後續功效評估」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430萬4,348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
(一)醫學院醫學系賴金鑫教授原奉准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2年1月31日、102年8月1日起至103年1月31日止休假研究,現因個人健康因素,申請變更休假研究期間自102年2月1日起至103年1月31日止,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二)電機資訊學院電信工程學研究所陳光禎教授原奉准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2年7月31日止休假研究,現因接任該院學術副院長一職,申請取消101年8月1日至102年1月31日休假研究,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總務處提:有關本校101年度電費分攤案(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
(一)經依本校所訂電費分攤方案及臺電公司今年度調漲電價估算,101年度分攤電費中教學經常費(含圖儀費)應分攤數為26,659,019元,各單位自付電費比例需調增為20%。
(二)相關議題併請討論確認:
1.100年度節餘數8,038,034元,援例納入101年電費計算。
2.各單位自付比例擬提高為 20%。
3.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電費比例擬酌予提高為 5%。
(三)另依100年9月20日本校第2685次行政會議決議,有關超量用電自付電費及節電超標獎勵之電費計算公式自本(101)年度開始實施。
決議:
(一)100年度節餘數8,038,034元,納入102年電費計算。
(二)各單位自付比例提高為 20%。
(三)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電費比例酌予提高為 5%。
二、生醫暨科技倫理、法律與社會中心提:檢具本中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三、教務處提:檢具本校講義印製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教務處提:有關各教學單位申請專任副教授及專任助理教授授課時數減免1小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專任副教授及專任助理教授授課時數減免要點」辦理。
(二)本次申請單位計有歷史系等23個系所(如附件4),皆經系(所)課程委員會、系(所)務會議、院級課程委員會及院務會議討論通過。
決議:通過。
五、教務處提:檢具本校社會工作學系與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校際選課合約草案各1份(附件5-1~5-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教務處提:檢具本校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與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暨研究所校際選課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共同教育中心提:檢具本校「運動器材管理辦法」及「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7-1~7-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日本早稻田大學交換學生獎學金計畫協議書中、英文續約草案各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人事室提:關於國科會新頒自101年6月11日起實施「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辦理本校各單位推薦施路易副教授等12位新聘教師申請案(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提:檢具「李光陸博士與國立臺灣大學捐贈契約書」草案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文學院提:檢具本校哲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11-1~1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二、理學院提:檢具本院院務會議規則修正草案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三、理學院提:檢具本院稀少性科技人員之遴用及升等審查辦法草案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四、工學院提:檢具本院海洋技術研究中心設置要點及籌備計劃書草案各1份(附件14),提請討論。
決議:海洋技術研究中心設置要點修正通過。
十五、工學院提:本院退休教師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連雙喜教授及應用力學研究所虞兆中前校長、鮑亦興教授、葉超雄教授等4位申請保留使用空間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本校「退休及離職教師使用研究室及實驗空間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二)連雙喜教授於101年8月1日退休,因尚有指導之研究生未畢業,擬保留使用實驗室工綜館334室及生物技術研究中心503室,使用期間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2年7月31日止,本案業經院、系務會議通過。
(三)虞兆中前校長申請使用401室;葉超雄現為該所兼任教授,並指導研究生及執行國科會計畫,申請使用311室,使用期限皆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2年7月31日止。鮑亦興現為該所特聘研究講座教授,並執行國科會計畫,申請使用201室,因聘期至101年12月31日止,故使用期限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3位退休教授皆無申請使用實驗空間。本案業經院、所務會議通過。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4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