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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776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776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776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293(星期二)下午3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楊泮池  張慶瑞  湯明哲  莊榮輝  陳聰富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林淑靜代)  陳弱水  張慶瑞(陳宏宇代)  

      林惠玲(邱榮舉代)  張上淳  顏家鈺  徐源泰 

      郭瑞祥(星陽代)  陳為堅  郭斯彥  謝銘洋  郭明良 

      廖咸興  陳雪華(張素娟代)  林達德  黃韻如  劉中鍵

      孫雅麗

列席:黃冠棠  林長壽  徐炳義  陳麗如

                    

主席:楊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學生事務處報告:檢具本校102學年度新生入學典禮暨學士班新生家長日實施計畫1份(附件1)提會報告。

二、社會科學院報告:本院新大樓東側入口處擬命名為「頤賢館」,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秘書室提:檢具本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總務處提:有關本校102年度電費分攤案(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

()本校自98年度起實施電費分攤措施,在全校師生共同努力下,近三年總用電量(含新增館舍)均能呈現負成長,有效節約鉅額電費支出,績效顯著。

()經依本校所訂電費分攤方案計算,102年度預估分攤電費中教學經常費(圖儀費)應分攤數為32,908,351元,各單位自付電費比例約為20~21%

()相關議題請討論確認:

1.101年度節餘數為28,168,169元,100年度保留節餘數8,038,034元,考量今年10月份調漲電費尚未定案,是否續予保留備用或納入102年電費計算。

2.各單位自付比例擬建議維持為 20%

3.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電費比例擬維持為 5%

()本校電費計算公式依100920日第2685行政會議決議,有關超量用電自付電費及節電超標獎勵之規定本(102)年度仍繼續實施。

決議:

()101年度節餘數為28,168,169元,100年度保留節餘數8,038,034元,續予保留備用或納入102年電費計算。

()各單位自付比例維持為 20%

()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電費比例維持 5%

()因應電費調漲,請各學院根據同仁使用電費狀況,適度由計畫主持人之結餘款支付電費,結餘款支付電費部分不扣管理費。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教師出國講學研究進修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

臨時動議

一、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希望助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學獎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陸、散會(下午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