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776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2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楊泮池 張慶瑞 湯明哲 莊榮輝 陳聰富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林淑靜代) 陳弱水 張慶瑞(陳宏宇代)
林惠玲(邱榮舉代)
張上淳 顏家鈺 徐源泰
郭瑞祥(胡星陽代) 陳為堅 郭斯彥 謝銘洋 郭明良
廖咸興 陳雪華(張素娟代) 林達德 黃韻如 劉中鍵
孫雅麗
列席:黃冠棠 林長壽 徐炳義 陳麗如
主席:楊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學生事務處報告:檢具本校102學年度新生入學典禮暨學士班新生家長日實施計畫1份(附件1),提會報告。
二、社會科學院報告:本院新大樓東側入口處擬命名為「頤賢館」,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秘書室提:檢具本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總務處提:有關本校102年度電費分攤案(附件3),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自98年度起實施電費分攤措施,在全校師生共同努力下,近三年總用電量(含新增館舍)均能呈現負成長,有效節約鉅額電費支出,績效顯著。
(二)經依本校所訂電費分攤方案計算,102年度預估分攤電費中教學經常費(含圖儀費)應分攤數為32,908,351元,各單位自付電費比例約為20~21%。
(三)相關議題併請討論確認:
1.101年度節餘數為28,168,169元,100年度保留節餘數8,038,034元,考量今年10月份調漲電費尚未定案,是否續予保留備用或納入102年電費計算。
2.各單位自付比例擬建議維持為 20%。
3.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電費比例擬維持為 5%。
(四)本校電費計算公式依100年9月20日第2685行政會議決議,有關超量用電自付電費及節電超標獎勵之規定本(102)年度仍繼續實施。
決議:
(一)101年度節餘數為28,168,169元,100年度保留節餘數8,038,034元,續予保留備用或納入102年電費計算。
(二)各單位自付比例維持為 20%。
(三)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電費比例維持為 5%。
(四)因應電費調漲,請各學院根據同仁使用電費狀況,適度由計畫主持人之結餘款支付電費,結餘款支付電費部分不扣管理費。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教師出國講學研究進修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希望助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勵學獎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陸、散會(下午4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