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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830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830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830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31014(星期二)下午3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楊泮池  陳良基(請假)  張慶瑞(請假)  李書行  莊榮輝

 陳聰富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傅友祥代)  陳弱水 

 劉緒宗  林惠玲  張上淳  顏家鈺  徐源泰  郭瑞祥

 陳為堅(黃耀輝代)  郭斯彥(歐陽明代)  謝銘洋

 郭明良(鄭石通代)  廖咸興  陳雪華(陳光華代)  林達德 

 黃韻如  劉中鍵  顏嗣鈞

列席:項潔  黃冠棠  曾文毅  劉仁沛  蔡素女  陳麗如

      陳碧珍  張仲凱

主席:楊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教務處報告:

()檢具104年度各學院學術領域全面提升計畫及教務處提升教學品質計畫相關作業時程表各1(附件1),提會報告。

()為配合本校「課程評鑑委員會設置辦法」第6條修訂填答週數由6週調整為2週,以及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所訂之作業期程,本校103學年度行事曆修正如下

1.103學年度第1學期期中教學意見調查期間,1013日至1121(6)修正為1013日至1024(2)

2. 103學年度第2學期上網申請報名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日期,由323日至41日,調整為323日至330日。

二、社會科學院報告:檢具本校經濟學系與日本早稻田大學政經學部雙聯學位備忘錄及其附錄中、英文草案各1(附件2),提會報告。

三、醫學院報告:檢具本院職能治療學系與日本群馬大學醫學部保健學科作業療法專攻大學院保健學研究科復健學講座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日文草案各1(附件3),提會報告。

四、學生事務處報告:本處保健中心已於103614日校務會議通過更名,為辦理後續臺大校園地圖更名作業,建築物「衛生保健及醫療中心」更名為「保健中心」,提會報告。

五、人事室報告:管理學院資訊管理學系吳玲玲副教授103學年度升等為教授,原支年功薪710元,升等後得晉支年功薪740元,本案業經院系考核同意,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分子生影像研究中心提:檢具本中心與美國芝加哥大學分子工程研究所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英文草案1(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共同教育中心提:檢具本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統計碩士學位學程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統計碩士學位學程教師聘任評審作業要點」草案各1(附件5-1~5-3),提請討論。

決議:統計碩士學位學程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通過,其餘通過。

三、共同教育中心提:檢具本中心體育室「教師升等評審審查細則」草案及「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各1(附件6-1~6-2),提請討論。

說明:配合上述法規,體育室「教師升等評審作業要點」及「教師升等審查評分細則」予以廢止。

決議:緩議。

四、理學院提:茲依本校「頒授名譽博士學位實施要點」,擬推薦楊振寧教授為本校名譽博士學位候選人,提請討論。

說明:檢附候選人資料1(附件7)

決議:通過,提本校名譽博士學位審查委員會審查

五、管理學院提:茲依本校「頒授名譽博士學位實施要點」,擬推薦尹衍先生為本校名譽博士學位候選人,提請討論。

 說明:檢附候選人資料1(附件8)

 決議:通過,提本校名譽博士學位審查委員會審查

六、理學院提:檢具本院心理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東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與國立臺灣大學捐贈契約書草案1(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財務管理處提:檢具校友萬祥玉教授「錢思亮紀念講堂捐贈合約書」草案1(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講堂名稱暫定為「錢思亮紀念講堂」。

九、人事室提:社會科學院經濟學系鄭秀玲教授申請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起休假研究案,提請討論。

說明:

()鄭教授因故未能於辦理時程內提出申請,現專案申請自10421日起至104731休假研究。

()依據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本校於每年四月辦理次學年度教授休假研究之申請。… 如因個人突發狀況,未能於前項期間內申請時,得專案簽准後依規定提出」。本案經初審均符合規定,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十、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境外教育研究機構訂定學術合作書面約定注意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一、醫學院提:檢具本校「永齡講座」設置要點草案1(附件13),提請討論。

說明:

   ()總務處意見如下:依本校客座學人宿舍管理要點第4 定,符合本校講座設置辦法第3條第1項延聘者得優先申請使用,建請第7點修正為「本校依客座學人宿舍管理要點優先提供講座宿舍。」,研究空間及設備如需優先提供,建議明確並另列。

()人事室意見如下:本案第5點建議修改為「…連聘並連任。本委員會負責按本講座評選準則推舉國內外符合第四資格之候選人,前開委員會由校長聘請相關領域之校內外學者專家若干人組成,…。」。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

臨時動議()

陸、散會(下午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