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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837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837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837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3122(星期二)下午3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楊泮池  陳良基  張慶瑞  李書行  莊榮輝 

 陳聰富(高麗華代)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  陳弱水

 劉緒宗  林惠玲  張上淳  顏家鈺  徐源泰  郭瑞祥

 陳為堅  郭斯彥  謝銘洋  郭明良(鄭石通代)  廖咸興

 陳雪華  林達德(請假)  黃韻如  劉中鍵  顏嗣鈞

列席:項潔(世鑄代)  黃冠棠  蔡素女  陳麗如 

主席:楊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教務處報告:為配合學生選課日程,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中第2階段學分費等各項費用繳費日期原訂為「自104326日開始至48日截止」修正為「自10442日開始至415日截止」,提會報告。

二、研究發展處報告:理學院物理學系接受愛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辦理「平面化之高速3D磁電阻量測技術研發及其應用3年計畫(3年度)」,經費總計新臺幣3471,000元整

三、人事室報告:本校腫瘤醫學研究所陳建煒教授兼任健康資料研究中心主任(功能性),自103819日起每週核減授課時數2小時;國際企業學系林修葳教授兼任學生事務處副學生事務長(功能性),自10321日起每週核減授課時數3小時;電信工程學研究所葉丙成教授兼任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創新教學組長(功能性),自10381日起每週核減授課時數3小時;以及中國文學系謝佩芬教授,因辦理病假申請103學年度第1學期核減授課時數4小時,提會報告。

四、電機資訊學院報告:檢具本校「電機工程學系與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電機系4+合作備忘錄」及「資訊工程學系與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電腦資訊系4+合作備忘錄」中文說明、英文版草案各1(附件1),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共同教育中心統計碩士學位學程中文學位名稱為「統計碩士」,英文學位名稱為「Master of Science (M.S.)」,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教務處提:檢具本校「專任教師每週授課時數計算標準及超授鐘點費核支準則」、「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及獎勵辦法」及「教學傑出獎遴選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各1(附件2-1~2-3),提請討論。

決議:本校「教學傑出獎遴選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通過,其餘通過。

三、研究發展處提:檢具本校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人員服務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美國芝加哥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中文說明、英文版草案各1(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荷蘭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交換學生協議書中文說明、英文版草案各1(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日本廣島大學學術教育交流協議書中、日文草案各1(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理學院提:檢具本院數學系、應用數學科學研究所新進專任教師額外加給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日本北海道大學大學院經濟學研究科/經濟學部學術交流協議書及交換學生計畫協議書中文說明、英文版草案各1(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工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鑑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工學院提:檢具本院應用力學研究所教師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一、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與南京農業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及交換學生協議書正體中文、簡體中文草案各1(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二、公共衛生學院提:本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退休教師張玨教授因執行研究計畫,申請保留使用研究空間自10421日至104731日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依本校「退休及離職教師使用研究室及實驗空間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決議:通過。

十三、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美國伊利諾香檳分校法學院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及交換學生計畫協議書中文說明、英文版草案各1(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四、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學生交換計畫備忘錄中文說明及中、英文草案各1(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五、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新聞研究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14),提請討論。

  說明:學術副校長意見:建請依人事室意見辦理。

  決議:撤回。

十六、人事室提:有關本校核發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獎勵經費原則案,檢具相關資料1(附件15)提請討論。

決議:本校核發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獎勵經費原則修正為「自103年度起,本項補助核給以1年為原則,至於次年度獎助之核定,則須視經費餘額及績效情形審議後辦理。」。

肆、聘任案()

臨時動議()

陸、散會(下午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