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868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楊泮池 陳良基 張慶瑞 李書行 莊榮輝 陳聰富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 陳弱水 劉緒宗 林惠玲
張上淳(鄭素芳代) 顏家鈺(楊燿州代)
徐源泰 郭瑞祥
陳為堅 郭斯彥(陳銘憲代) 謝銘洋 郭明良
廖咸興(許瑋元代)
陳雪華(邱婉容代) 林達德 黃韻如
劉中鍵 顏嗣鈞
列席:黃冠棠 項潔 黃宗正 黃麗玲 徐炳義 蔡素女
陳麗如
吳鑫餘 于閔如 周芷萱 林冠嘉 翁毓聆
張明旭
主席:楊校長
記錄:江若慧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學生事務處報告:
(一)檢具NTU PEER培訓計畫草案1份(附件1),提會報告。
(二)本校104學年度新生開學典禮暨第八屆新生學習入門書院始業式訂於104年8月30日及9月6日分二梯次辦理,檢具活動工作單位表草案1份(附件2),提會報告。
二、文學院報告:檢具本院歷史學系與華東師範大學歷史學系交換學生計畫備忘錄正體中文、簡體中文草案各1份(附件3),提會報告。
三、總務處報告:
(一)有關本校館舍屋頂環境,請各位主管轉知各單位落實屋頂及周邊雨水排水口之清理工作,以保持排水系統暢通。後續如有因缺乏日常維護而致排水不良、積水及後續漏水問題,將納入修繕補助額度之考量。
(二)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房地借用案:71年8月中經院與本校簽訂長期學術合作合約並報教育部同意備案,為一無限期、無償使用本校長興校區房地之契約。85年1月經檢討雙方無實質合作關係,本校函告終止合作關係,並請該院騰還所借房地。100年起審計部持續6次通知本校無償提供中經院使用該房地不符合無償提供原則,且本校使用該院場地僅8折優待,亦未符平等互惠原則。本校於101年及104年向台北地方法院及台北高等法院訴請中經院還地並繳納補償金,惟2審級法院均判決本校敗訴,判決理由係以本校尚有其他校區空間,且採納中經院羅列本校與該院間學術合作事項,中經院仍得無限期、無償使用本校前述房地。本校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業已提出上訴。如能順利收回可有效舒緩本校空間急迫問題。
決議:本校重申停止與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之學術合作。
參、討論事項
一、人事室提:檢具本校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草案1份(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學生申訴評議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提:有關本校新年度SAS全校授權版租用合約,如擬維持目前容許學生以臺大帳號下載SAS軟體至其個人電腦,將衍生新臺幣30萬元經費缺口,其分擔方式如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院大樓場地借用收費標準修正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中文說明、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日本筑波大學生命暨環境科學研究所雙學位計畫協議書中文說明、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校園規劃小組提:檢具本校性別友善廁所設置要點草案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104年6月6日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一)同意推動性別友善廁所之設置。(二)由校園規劃小組邀集學生會共同研擬本校『性別友善廁所設置辦法』,提行政會議討論,分階段及優先順序於校內設立性別友善廁所。」辦理。
(二)本案前經104年6月30日第2865次行政會議討論,決議:請依與會主管意見修正後再議。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人事室提:檢具本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執行方案修正草案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總務處提:為辦理本校管有紹興南街校地參與公辦都市更新案,與臺北市政府、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簽訂行政契約,檢具契約草案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為加速推動,本案原則通過,細節部分再議,招商文件應經本校同意後辦理。
附帶決議:
(一)有關委託作業應注意符合採購法規定。
(二)技服費用在財務可行下,應列入開發權利金,由投資廠商負擔。
陸、散會(下午5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