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行政會議紀錄

第2881次會議

國立臺灣大學第2881次行政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第288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41117(星期二)下午3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楊泮池  陳良基  張慶瑞  李書行  莊榮輝  陳聰富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  陳弱水(徐富昌代)  劉緒宗  

      蘇國賢  張上淳(李財坤代)  顏家鈺  徐源泰

      郭瑞祥(星陽代)  陳為堅(鍾國彪代)  陳銘憲

      詹森林  郭明良  廖咸興  陳雪華(張素娟代)  林達德

      黃韻如  劉中鍵  顏嗣鈞

列席:何弘能  項潔  蔡素女  余珮  陳麗如 

主席:楊校長                          記錄:柯佳恩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生物技術研究中心接受工研院委託辦理「104年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700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

()工學院應用力學研究所張家歐教授前奉准於10521日至105731日休假研究,現因主持科技部研究計畫,需全心全力投入,擬取消休假研究,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管理學院國際企業學系洪茂蔚教授前奉准於10521日至105731日休假研究,現因無法依原訂計畫出國進行休假研究,擬取消休假研究,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三、理學院報告:檢具本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附件1),提會報告。

四、行政副校長室報告:檢具臺灣大學聯盟績效檢討暨擬向教育部申請大學系統(附件2)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檢具本校「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修正草案1(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二、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西班牙巴塞隆納自治大學參加伊拉斯莫斯師生交流計畫協議書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附件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人事室提:有關本校各單位聘任客座教師(研究人員)時,應檢附資料及聘用資格案,提請討論。

說明:

()現行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1.聘任時應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或中()文履歷。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現職、經歷證明文件。

(4)5年內代表著作(或論文)7年內參考著作各1份。

2.聘用資格: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各等級教師聘任資格規定(附件5)

()來部分單位反映,是類人員多為蜚聲海外知名學者,請其提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現職、經歷、著作等相關文件,容易讓受延攬之人員產生不被適當尊重的感覺,擬修正現行辦理方式如下: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現職及經歷證明文件、5年內代表著作(或論文)7年內參考著作等資料」改為「學、經歷、著作等相關資料」。

2.明定是類人員為短期至本校教學或研究者。

3.因是類人員並無相關聘用法規依據,聘用資格是否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各等級教師聘任資格規定,提會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人事室提:文學院戲劇學系王安教授申請休假研究案,提請討論。

    說明:

()王教授近期需要更多時間投入論文撰寫,擬申請休假研究1學期,期間自10521日至105731日。

()依據本校教授、副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本校於每年四月辦理次學年度教師休假研究之申請。如因個人突發狀況,未能於前項期間內申請時,得專案簽准後依規定提出」。本案經初審符合規定,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五、人事室提:檢具本校「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用人經費支給原則修正草案1(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理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細則」修正草案1(附件7-1),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本修正案所訂升等相關配套措施如附件7-2,是否同意該院自106學年度起不受本校教師升等名額限制,提會討論。

決議:通過。

七、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檢具本院與美國猶他州立大學農業暨應用科學學院合作備忘錄及交換學生協議書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管理學院提:本院「創業創新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IMBA)」將於105學年度起開始招生,擬定相關學雜費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如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

()本專班之新設業經教育部核定同意,本校並同意於105學年度開始招生,給予20位名額。

()本專班課程及論文學分配置及內容為7門必修課程共計21學分、2門選修課程共計6學分、3門專題課程共計9學分,合計修課36學分以及一篇論文(0學分)。

()本專班收費包含每學期之學雜費基數及按修課學分收費之學分費。學分費為每學分12,000元。學雜費之收費方式為:前3學年(不含休學)每學期之學雜費基數為33,600元,第4學年起(不含休學)則依本校當年度一般碩士生學雜費基數之1.5倍標準收費,至畢業為止。

()另本專班特色乃包含專題創業實作課程,將配合實作課程自學雜費收入中提供創業實際支出補助與競賽獎金,每人平均新臺幣10萬元。

()主計室意見有關自學雜費收入提供創業基金補助與競賽獎金每人10萬元一節,應學雜費收支管理要點通過施行後,另案專簽辦理。

決議:通過。

九、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與韓國科學技術院管理學院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及交換學生協議書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聘任升等審查細則」、「教師升等研究項目審查標準」、「教師升等教學與服務項目審查標準」修正草案各1(附件10-1~10-3),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本修正案所訂升等相關配套措施如附件10-4,是否同意該院自105學年度起不受本校教師升等名額限制,提會討論。

決議:公共衛生學院「教師聘任升等審查細則」修正通過,其中副教授升等為教授研究條件第2項-代表著作或參考著作中至少要有一篇為第一作者,該著作不限原著論文;「教師升等研究項目審查標準」修正通過;「教師升等教學與服務項目審查標準」通過。

十一、出版中心提:檢具本中心「其他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草案1(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下午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