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89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5年1月26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楊泮池
陳良基 張慶瑞(請假)
李書行 莊榮輝
陳聰富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 陳弱水 劉緒宗
蘇國賢
張上淳
顏家鈺 徐源泰 郭瑞祥(胡星陽代)
陳為堅
陳銘憲 詹森林 郭明良
廖咸興
陳雪華(張素娟代)
林達德
黃韻如
劉中鍵
顏嗣鈞
列席:何弘能
項潔(陳韋涵代)
蔡素女
余珮琦
陳麗如
閔明源
陳宣竹
于閔如
主席:楊校長
記錄:柯佳恩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學生事務處報告:檢具「曲顯功教授紀念獎學金設置要點」草案及「王叔岷教授論文獎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1-1~1-2),提會報告。
二、研究發展處報告:
(一)理學院大氣科學系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委託辦理「105年防災氣象資訊分析研判」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320萬元整。
(二)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接受中央研究院委託辦理「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肝癌高危險群之生物標誌研發」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750萬元整。
(三)醫學院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接受中央研究院委託辦理「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肺腺癌之生物標誌研發」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750萬元整。
(四)醫學院耳鼻喉科接受中央研究院委託辦理「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頭頸癌之生物標誌研發」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750萬元整。
(五)醫學院藥學系接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新型選擇性HDAC6抑制劑在人類癌症治療之藥理研究」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438萬元整。
(六)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生物產業自動化教學及研究中心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運用物聯網整合農畜生產管理及產銷履歷資訊系統」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388萬元整。
(七)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接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委託辦理「105年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1,043萬5,000元整。
(八)共同教育中心體育室接受教育部體育署委託辦理「105年度補助學校設置樂活運動站評選與輔導」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320萬元整。
(九)大氣資源與災害研究中心接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委託辦理「台灣資料分析中心(TACC)維運及台灣資料處理中心(TDPC)建置105年工作委託辦理案」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418萬元整。
(十)臺灣歐洲聯盟中心接受歐盟文教總署委託辦理「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補助協議書-莫內網路」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1,325萬5,500元整。
(十一)臺灣歐洲聯盟中心接受歐盟文教總署委託辦理「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補助協議書-莫內中心」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490萬5,121元整。
(十二)醫學院附設醫院肝炎研究中心接受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委託辦理「特殊族群病毒性肝炎之流行病學、孕婦B型肝炎S抗原濃度檢驗應用與孕婦抗病毒藥物治療之母嬰安全性評估」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553萬元整。
三、人事室報告:本校特聘教授郭光宇教授、高嘉宏教授、陳銘憲教授、李瑩英教授、傅立成教授及廖婉君教授等6人因符合特聘教授較高等級資格條件(附件2),改依較高等級標準支給特聘加給,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四、醫學院報告:檢具本院牙醫專業學院與韓國首爾大學牙醫學院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3),提會報告。
五、共同教育中心報告:檢具本中心「新聘專任教師聘任作業準則」修正草案1份(附件4),提會報告。
六、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報告:檢具本校與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合作備忘錄修正草案1份(附件5),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教務處提:本校生命科學院與中央研究院申請共同增設「跨領域神經科學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檢具計畫書草案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
二、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澳洲雪梨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及交換學生計畫協議書中文說明、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學優良教師複選委員會設置及複選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與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合作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日本九州大學法學院碩士雙學位計畫協議書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韓國延世大學法學院碩士雙學位計畫協議書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七、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社會科學院提:檢具富邦文教基金會捐贈本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捐贈合約書」草案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學術副校長室提:有關本校如何鼓勵提升產學合作案,提請討論。
決議:校方鼓勵產學合作並建議於計畫書中得編列相當於研究投入之主持人津貼,此一部分之管理費,由原25%降低為15%計算。
陸、散會(下午4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