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912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5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楊泮池
張慶瑞
李書行 郭鴻基 陳聰富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
陳弱水 劉緒宗
蘇國賢
張上淳
顏家鈺(楊燿州代) 徐源泰
郭瑞祥 陳為堅
陳銘憲 詹森林(曾宛如代)
閔明源(黃偉邦代)
廖咸興(吳慧芬代)
陳雪華(張素娟代) 林達德
黃韻如
劉中鍵
顏嗣鈞
列席:何弘能(林明燦代) 項潔
蔡素女
余珮琦
陳麗如
陳永樵
符祥偉 曾文毅
葉德蘭
主席:楊校長
記錄:柯佳恩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教務處報告:本校104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期末教學意見調查上網填答實施日期為105年6月3日至105年6月16日,問卷填答率為49.58%,略高於上學期之期末調查填答率48.46%,但低於上(103)學年度第2學期之期末調查填答率55.91%,詳如附件1。
二、研究發展處報告:
(一)文學院人類學系接受花蓮縣文化局委託辦理「花崗山老人館興建工程搶救發掘」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470萬元整。
(二)文學院人類學系接受文化部委託辦理「國定遺址出土文物北部典藏中心執行」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330萬5,671元整。
三、人事室報告:
(一)文學院日本語文學系外籍教師辻○○兼任講師及生命科學院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外籍教師澤○○助理教授為辦理工作許可申請,擬提早發給105學年度聘書,提會報告。
(二)理學院物理學系陳桓榆助理教授自101年12月10日起至104年12月9日止留職停薪服研發替代役年資併計辦理年資(功)加薪(俸)案,業經該系考核通過,自104年12月10日復職日起得晉薪至475元,自105學年度起晉支薪額500元,提會報告。
四、法律學院報告:本院辦理入臺證之行政費用自105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依本院訂定之標準(附件2)收費,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人事室提:有關本校105學年度臨床教師續聘檢討案,提請討論。
說明:105學年度列入續聘檢討之臨床教師計274人,經單位檢討,同意續聘者270人,不同意續聘者4人,檢具人數統計表1份(附件3)。
決議:通過。
二、人事室提:有關本校105學年度兼任教師續聘檢討案,檢具檢討名冊人數統計表1份(附件4),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有關兼任教師佔缺致酬人數之控管、續聘、不續聘等事項,依下列相關規定辦理:
1.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
(1)第2點:「(第1項)本校各教學單位,為教學或指導研究生論文需要,得聘任兼任教師,惟各學院、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聘任之兼任教師佔缺總數以不超過該學院、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教師總員額三分之一為原則。(第2項)支援共同科目教學之學系,得經專案簽准,以不超過該系教師總員額二分之一為原則。(第3項)本要點施行前已聘之兼任教師超過比例者,暫予維持,惟應逐年檢討,並不得再增加。」。
(2)第5點:「(第1項)兼任教師之新聘、改聘、續聘案應經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院(中心)教評會通過,提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先行聘任,並於校教評會報告。(第2項)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兼任教師之新(續)聘應另提經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務會議通過。年滿七十歲以上兼任教師,均不得佔缺。」。
2.第1790次行政會議決議:「凡未開課或指導論文之兼任教師依慣例以不續聘處理。」。
(二)列入本次續聘檢討之兼任教師計1631人,經單位檢討,同意續聘者1488人,均經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院(中心)教評會通過,需說明部分整理摘述如下:
1.同意續聘中,年滿65歲者均經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務會議通過,年滿70歲以上者均不佔缺。
2.不同意續聘者(含個人因素請辭或未開課)142人。
3.俟決定後另案簽辦者1人。
(三) 截至105年6月21日止,兼任教師佔編制員額為71.25名額,各學院、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聘任之兼任教師佔缺總數皆不超過該學院、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教師總員額三分之一。
(四) 教育部核定本校105學年度新增設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等單位,應依核定之單位名稱致發聘書。
決議:通過,但滿65歲至69歲佔缺兼任教師之聘任應以不影響系所新聘教師員額為原則。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專任教師、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及專任研究人員英文聘書修正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四、人事室提:有關本校104學年度第2學期名譽教授提名案,檢具名譽教授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及提名名冊各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文學院提:檢具本院「院務會議規則」修正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六、文學院提:檢具本院外國語文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再議,與會主管所提建議(副教授與助理教授占教評會委員比例不宜過高、助理教授不宜擔任教評會委員)請納入參考。
七、文學院提:檢具本院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劇場之管理辦法細則」修正草案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八、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邀請短期境外客座學者補助辦法」草案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撤回。
九、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保健中心「其他收入收支管理要點」草案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討論。
十、人事室提:有關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教師合聘機制案(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臺灣大學系統三校合聘機制;同意系統內之二校合聘不另簽訂學術交流協定,逕依各校提聘流程辦理。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