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2958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6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張慶瑞
郭大維
李書行 郭鴻基 陳聰富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陳瓊芬代) 陳弱水(黃慕萱代)
劉緒宗
蘇國賢
張上淳 顏家鈺
徐源泰
郭瑞祥
陳為堅
陳銘憲 曾宛如 鄭石通
廖咸興
陳光華
林達德
黃韻如
劉中鍵
顏嗣鈞
列席:何弘能
王泰升
蔡素女
陳麗如
黃輝猛
譚義績
何蔚慈 蔡至哲
徐炳義
主席:張代理校長 記錄:柯佳恩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研究發展處報告:
(一)醫學院解剖學暨細胞生物學研究所接受教育部委託辦理「106年度生醫產業與新農業跨領域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347萬5,531元整。
(二)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藝學系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建立分子檢測技術提升雜交種子純度與組合力檢定效率」計畫,經費總計新臺幣420萬元整。
二、人事室報告:
(一)有關「各學院學術提升研商」第33次會議決議,請人事室函請教育部將罰款或減薪等罰則納入教師法等相關法律位階之條文案,後續處理情形經106年6月27日行政團隊會議共識,並於各學院學術提升研商第34次會議報告(附件1),提會報告。
(二)文學院歷史學系楊肅献教授及工學院工業工程學研究所周雍強教授前奉准於106年8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休假研究,因系(所)務需要,擬取消休假研究,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三)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傅立成教授前奉准於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休假研究,因教學研究需要,擬取消休假研究,業奉核定,提會報告。
三、醫學院報告:
(一)檢具本院「紀念鄧立登先生及鄧劉治妹女士清寒獎助學金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2),提會報告。
(二)檢具本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護理在學就業獎助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3),提會報告。
四、工學院報告:檢具本院環境工程學研究所與國際環境科學中心會員協定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4),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氣候天氣災害研究中心提:檢具本中心「專案計畫研究人員升等審查辦法」草案1份(附件5),提請討論。
決議:撤案。
二、教務處提: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測量及空間資訊組碩士班中文學位名稱為「工學碩士」,英文學位名稱為「Master of Science (M.S.)」,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人事室提:檢具本校106學年度61位績優加給人員名冊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工學院提:檢具呂鴻圖先生與黃沁超先生捐款設立環工所所務發展基金捐贈合約書草案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法律學院提:檢具本院與法官學院學術交流協議書草案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秘書室提:檢具本校「106學年度出席校務會議教師代表名額分配表」1份(附件9),提請討論。
說明:
(一)當然代表係依本校組織規程第36條第1項規定及人事室提供之資料計算。
(二)「系所及非屬學院單位主管代表」部分,依組織規程第36條第2項第1款:「由學院及非屬學院單位各推派所屬系所主管或單位主管總額三分之ㄧ出任。如有小數,四捨五入計至整數。」辦理。
(三)「教師代表」產生方式,依組織規程第37條第1項:「校務會議之教師代表分別依各學院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之人數,按比例分配給各學院,由各學院教師選舉產生…」及第2項:「非屬學院之教師代表由非屬學院之教師,依前項所定程序產生…」辦理。
決議:通過。
七、人事室提:有關中央研究院函請修正該院合聘本校教研人員之聯合聘書,加註「合聘人員於合聘期間應遵守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倫理規約之規定」案(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函請中央研究院於該院支薪人員之聯合聘書加註:「合聘人員於合聘期間適用國立臺灣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成果舞弊案件處理要點之規定。」,本校於中央研究院同意後同時於本校支薪人員之聯合聘書加註「合聘人員於合聘期間應遵守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倫理規約之規定」。
八、法律學院提:檢具霖澤館及萬才館外牆整修工程捐贈合約草案各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客家研究中心」擬轉型為「亞洲社會比較研究中心」設置要點及籌備與成立構想計畫書草案各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一、學生事務處提:檢具本校「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14),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二、教務處提:檢具本校「東南亞教育中心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草案1份(附件1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總務處提:有關本校106年度電費分攤案(附件16),提請討論。
說明:
(一)經依本校所訂電費分攤方案及台電公司電價估算,106年度分攤電費中教學經常費(含圖儀費)應分攤數為31,919,166元,各單位自付電費比例約為16%。
(二)惟因水價於105年3月大幅上漲,每年均較以往增加約2,000萬元水費支出,且節電政策及電費壓力仍在,故建議仍維持原電費自付比例22%,餘額用以支應不足之水費。
(三)相關議題併請討論確認:
1.105年度節餘數23,078,820元,擬用於支應105及106年度不足之水費。
2.各單位自付比例建議維持 22%。
3.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比例建議維持7%。
決議:
(一)105年度節餘數23,078,820元,用於支應105及106年度不足之水費。
(二)各單位自付比例維持22%。
(三)公共服務性質館舍之自付比例維持7%。
二、醫學院提:本院免疫學研究所伍安怡教授將於106年8月1日退休,為執行研究計畫,申請使用免疫所505實驗室至106年12月31日止,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醫學院提:本院護理學系黃貴薰助理教授將於106年8月1日退休,為執行研究計畫,申請使用護理系106研究室至107年7月31日止,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陸、散會(下午4時48分)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之行政會議紀錄附件請至以下網址查閱:
https://ann.cc.ntu.edu.tw/asp/Show.asp?num=5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