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第3005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間:107年7月24日(星期二)下午3時
地點:校總區農化新館5樓第2會議室
出席:郭大維
張慶瑞 李書行 林達德
郭鴻基(詹魁元代)
陳佳慧(汪信君代)
王根樹
李芳仁
張淑英
黃慕萱
劉緒宗
蘇國賢
張上淳
陳文章
盧虎生
郭瑞祥
詹長權(鄭守夏代) 陳銘憲 曾宛如(邵慶平代) 鄭石通
廖咸興
陳光華(唐牧群代)
李心予
黃韻如
魏如芬
顏嗣鈞
列席:何弘能
王泰升
蔡素女
陳麗如
曾文毅
鄭百傅
主席:郭代理校長
記錄:柯佳恩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教務處報告: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碩、博士班各教師應送成績之截止日為107年7月9日,經本處積極催繳,至7月24日上午9時止,教師仍未送成績或所繳交之成績未達該班人數50%之各學院科目名單如附件1,提會報告,請協助催繳。
二、文學院報告:檢具本院外國語文學系與泰國馬希竇大學文學院英文系學術交流備忘錄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2),提會報告。
三、社會科學院報告:
(一)檢具本院「推廣海外教育獎學金設置要點」、「國際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要點」修正草案各1份(附件3-1~3-2),提會報告。
(二)檢具本院經濟學系與日本北海道大學經濟學院雙聯學位計畫協議書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4),提會報告。
四、醫學院報告:檢具本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儲備醫學物理師在學就業獎助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5),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一、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日本筑波大學交換教授協議書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6),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日本東京大學學術交流協議書續約與交換學生協議書附約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7),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國際事務處提:檢具本校與江蘇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備忘錄正體中文、簡體中文草案各1份(附件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四、人事室提:檢具本校「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處理原則及作業程序」修正草案1份(附件9),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五、人事室提:檢具本校107學年度299位教研人員彈性加給名冊1份(附件10),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六、理學院提:檢具本院「貴重儀器中心運作管理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1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升等評審與推薦細則」修正草案1份(附件1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八、醫學院提:檢具本院「泌尿科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13),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九、工學院提:檢具本院「綠色永續材料與精密元件博士學位學程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1份(附件14),提請討論。
說明:人事室意見:本修正辦法第2條第1項:「學程主任為本學程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之當然委員,其餘推選委員由本學程之學程會議教師中推選5至7人(不包括延長 服務階段、學期間出國三個月以上者)擔任。…」案內「不包括延長服務階段、學期間出國三個月以上者」之規定較本校 「各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為嚴。
決議:通過。
十、工學院提:檢具本院與香港城市大學科學及工程學院博士雙聯學位合約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15),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若香港城市大學科學及工程學院屆時分為2個學院,授權工學院決定與其簽約之學院。
十一、管理學院提:檢具本院「院長遴選辦法」修正草案1份(附件16),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
十二、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院「群體健康與永續環境之創新暨政策研究中心設置辦法」草案1份(附件17),提請討論。
決議:撤案。
十三、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院「公共衛生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與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18),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十四、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院「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及評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1份(附件19),提請討論。
決議:撤案。
十五、秘書室提:檢具本校「107學年度出席校務會議教師代表名額分配表」1份(附件20),提請討論。
說明:
(一)當然代表係依本校組織規程第36條第1項規定及人事室提供之資料計算。
(二)「系所及非屬學院單位主管代表」部分,依組織規程第36條第2項第1款:「由學院及非屬學院單位各推派所屬系所主管或單位主管總額三分之ㄧ出任。如有小數,四捨五入計至整數。」辦理。
(三)「教師代表」產生方式,依組織規程第37條第1項:「校務會議之教師代表分別依各學院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之人數,按比例分配給各學院,由各學院教師選舉產生…」及第2項:「非屬學院之教師代表由非屬學院之教師,依前項所定程序產生…」辦理。
決議:通過。
十六、人事室提:工學院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蔡武廷教授符合本校「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2點第1項第4款較高等級資格條件,改依較高等級標準支給特聘加給一案,提請再審議,提請討論。
決議:同意蔡教授自107年6月1日起改依較高等級標準支給特聘加給,惟4年內須獲特約研究計畫或科技部計畫主持費大於等於特約研究計畫主持費,並經審議通過,始能繼續支領特聘加給。
十七、人事室提:工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高振宏教授符合本校「特聘教授設置暨特聘加給給與實施要點」第2點第1項第4款較高等級資格條件,擬自107年8月1日起,改依較高等級標準支給特聘加給,提請討論。
說明:高教授自97年起迄今依第7款資格獲聘為特聘教授,渠於96及104年度分別獲科技部(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另於107年8月1日起執行特約研究計畫,依上開實施要點第2點第1項第4款規定,符合第4款特聘教授資格。
決議:通過。
十八、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院與韓國延世大學社會科學院交換學生計畫協議書中文說明及英文版草案各1份(附件21),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肆、聘任案(略)
伍、臨時動議
一、社會科學院提:檢具本校與中央研究院合作辦理社會學博士班「公共議題與社會學」組協定及協議書草案各1份(附件22),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二、公共衛生學院提:檢具本院「教師薪資彈性加給獎勵辦法」草案1份(附件23),提請討論。
說明:醫學院會計組意見:本草案第2條所提加給來源為自籌收入及捐款,其中捐款需合於捐贈指定用途規定,合先敘明。另,提撥獎勵額度「以不超過本項加給財務來源總額之二分之一」乙節,考量若為累計總額,該財源可能2年就支用殆盡,爰建請明確規範「本項加給財務來源總額」係上(該)年度收支相抵餘額之總額,以維學院財務穩定。
決議:撤案。
三、總務處提: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來文有關「ntu.com.tw」登記爭議處理事宜,是否由校內具公司法登記之公司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商號,完成網域移轉註冊,提請討論。
說明:
(一)日前有Active
City Venture limited企圖註冊臺灣www. ntu.com.tw網域,經本校委請商標法律事務所提出爭議,經判決勝訴。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來文,請本校辦理具備com.tw申請條件之資格證明補正文件憑辦。
(二)依據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規章第6章規定:「申請網域名稱時,須備具本中心公告之申請條件,並於線上填具網域名稱申請同意書,並將所申請之網域名稱依本中心公告之申請條件,填具相關資料」。另,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規章須公告事項所訂之「com.tw」申請條件為:「依公司法登記之公司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商號」。
(三)本校目前所提出辦理「ntu.com.tw」網域名稱爭議處理移轉程序之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尚無法滿足具備「com.tw」申請條件。倘逾期未提出補正或無法補正,該中心將依規定凍結該網域名稱3天後予以取消。
決議:請財務副校長室洽商台大創新育成公司簽訂協議後提出申請。
陸、散會(下午5時37分)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之行政會議紀錄附件請至以下網址查閱:
https://ann.cc.ntu.edu.tw/asp/Show.asp?num=64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