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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務會議紀錄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71020(星期六)上午9

地點:第2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代理校長大維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會議代表總額172人,實到147(詳如後附出列席名單)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1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90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4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上次校務會議至今學校的校務情況(簡報檔如10710F1.pdf)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一、有關本校New Initiatives創新創業發展新主軸辦理情形

()國際產學聯盟辦公室(以下簡稱ILO為使臺灣的大學及企業創新研發能量與全球產業供應鏈接軌,科技部鼓勵大學結盟國內外企業,組成「國際產學聯盟」,本校ILO1069月正式成立。積極創造社會效益及連結產業價值,透過會員制的運作,整合顧問團隊、校級研究中心與各學院,讓企業成為臺灣大學研發成果推廣及加值服務之合作夥伴。目前已簽約5家桂冠級百萬會員及39家菁英會員。

()大學PLUS:利用過去3年來「食養農創、人文城市」及「無邊界大學」兩個先期計畫的實踐成果繼續耕耘邁向食鄉居城的社會新責任平台計畫。期許從大學做起,縫合食與居的裂隙、賦予城鄉互惠新關係,為大學善盡社會新責任。一個組織平台、兩個核心議題、三類社區場域。

()加速器:已辦理期中及期末評選、創中心年會暨Demo Day及與中華開發創新加速器合辦「校友晚餐-如何成功募得創投資金」活動,以多方深度座談的方式呈現,深受合辦單位和參與者好評;並辦理創學程第十一屆打造全新創業提案培訓。

二、本校為邁向世界一流大學,陸續成立功能性校級研究中心,期能提升本校研究能量,已成立51個校級研究中心,新近成立者為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人工智慧技術暨全幅健康照護聯合研究中心。依各研究中心設置要點或辦法規定,應定期召開諮詢或議委員會議,並由學術副校長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107521日起由行政副校長代為督導及主持相關會議,商各研究中心未來發展方向及策略。

三、為提升學術水準及延攬國內、外學術成就卓著之學者來校服務,本校設置「臺大講座」,並有因應國內外捐款而設立之各項講座,包括傅斯年講座、和碩講座、神基講座、美光科技講座、國泰金控講座、瑞軒科技講座、双麟學術講座、旺宏電子講座、喜瑪拉雅法學國際講座、永齡講座。由學術副校長邀集相關學者專家組成校講座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聘任之。

四、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竹北分部:進修推廣學院106107PMBAPMLBAPMBM總計上課人數154人,工業工程研究所高階專業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總計上課人數37人。另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案,刻由建築師進行基地丈量及建築規劃設計。生園區醫院工程實際進度超前0.916%,預計於1089月完工。

()雲林分部:開設「學士後護理學系」,已於1079月開始第1學期課程,預計1年半後將移至雲林分院進行見習課程。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增設碩士在職專班已於1077月初雲林分部鋤禾館開始第1學期課程,上課地點為。臺灣農業創新及教育推廣中心經命名為「鋤禾館」,於718日正式啟用。

五、臺灣大學系統:81011日於臺大溪頭自然教育園區舉辦「107年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共識會議研習營」,就本系統未來之共享核心設備、Joint Program、招生、跨校課程、共同研究等進行深入討論。

六、今年適逢本校創校90年,校慶主題標語訂為「臺大九十,創新世紀」,並設計創校90logo、建置專屬網頁,以聯結及推廣校慶相關訊息。九十臺大之慶祝活動自3月杜鵑花節正式揭開序曲,特別規劃之慶祝活動包括慶典、學術、國際、校友、藝文、體育、導、學生、學院亮點、出版及紀念品等10大主軸活動。學生會將於111011日在椰林大道舉辦「玖違了好拾光」系列活動,藝文中心將於1116日舉辦校慶音樂會。

七、為提升行政服務及品質,有效支援校務之整體運作與發展,本校訂定「行政品質評鑑暨評鑑委員會設置辦法」,辦理全校行政單位之評鑑。行政單位每4年接受評鑑1次,並於受評後每3個月填報「評鑑委員建議改進事項」之辦理情形至結案為止。106學年度行政品質評鑑委員會推薦總務處、醫學院研發分處及圖書館為本校標竿單位,業於107816日辦理標竿學習活動,進行同仁學習觀摩與交流

八、本校校友人數約28.5萬人,為提升校友聯繫效率,校友中心於96年起開辦校友證,目前已發證達96,997張。自103年起開辦教師校友證,任職或曾任職於本校之教師,講師以上,不含兼任教師;助理研究員以上之研究人員,均得申請發給校友證。已建立校友證辦證雲端追蹤機制,讓每一筆辦證資料均能透過網路即時查詢,並建置新版校友中心網站,提供校友線上投稿線上辦證及繳費等功能,以促進與校友間聯繫管道及辦證便利性,於1012日上線使用。另協助海外校友會分別於714日及922日成立北京校友會及華東校友會,連結海外業界校友資源

教務方面:

一、107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學生數學士學位班17,281人、進修學士班2人;碩士班12,014人;博士班3,617人。外籍生:學士班393人;碩士班318人;博士班240人。僑生:學士班1,278人;碩士班274人;博士班43人。陸生:學士班18人;碩士班506人;博士班74人。

二、本校申請108學年度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總量案,業經教育部核定招收學士班3,459人,碩士班3,878人,碩士在職專班528人,博士班665人,合計8,530人;並核定本校增設調整學院、系、所、學位學程如下:

()系所/分組更名:計有生物機電工程學系、微生物學研究所碩士班熱帶醫學暨寄生蟲學組等2案。

()系所整並更名:環境與職業健康科學研究所1案。

()新增學位學程:全球衛生碩士學位學程1案。

()新增班次:資訊工程學系「人工智慧碩士班」、電機工程學系「資訊安全碩士班」、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智慧科技與資訊安全碩士在職專班」等3案。

三、本校108學年度學士班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第二階段甄試調整方案擬辦理如下:

()改善口、筆試

1.於第二階甄試報名後,於108414日(星期日)下午辦理「數學」、「物理」、「化學」及「生物」四科共同考試,成績提供有採用之學系計(共10學系組參加)。

2.於第二階甄試報名時,提供考生填寫口試時段志願序,系統再分發口試時段供學系下載使用(共29學系組參加)。

()降低招生缺額

1.於「正式放榜前」辦理校內聯合分發,考生報考本校內聯合分發系組超過1系組者,須填寫分發志願序,分發後至多正取1系組,並保留該正取志願序前之全部備取(共58學系組參加)。

2.建議學系提高篩選倍率(3倍率)或適度增加備取人數。

()個人申請招生增辦弱勢生優先錄取,名額由學系自訂,預計錄取低收、中低收考生10名(共18學系組參加)。

四、本校為積極推動國際化,擬成立校級國際學院,已召開多次規劃小組會議,以品牌創建為主,自主營運,建立具前瞻性與臺大特色的全英語碩、博士學位學程,招收本國與全球優秀學生。此外,也將致力於推動校內教學國際化、課程英文化、外籍學生中文學習制度化、學生國際交換與國際實習,以及校園國際環境建構等,輔以行政創新和全面e化,讓各院在推動國際化方面獲得校級的支持。第一階段將選定校內特色及亮點領域,建立跨院特色碩士學位學程,擬優先推動智慧科技、永續防災、生物農學領域。

五、教學大樓第二期新建工程已於1076月核發使用執照,並於107-1學期正式排課使用,新增教學館空間如下:

() 17樓設置各類型教室26間。

() 14樓設置568人國際型講堂1間。

() 12樓設置約200人學習開放空間(含9間討論室)。

() B1設置400個腳踏車停車位。

() B2B4設置高密度自動化書庫藏書120萬冊。

方面:

一、已於10782630日及926日辦理新生學習入門書院,以精心規劃專屬新生的活動,期透過優秀隊輔學長姐的帶領,讓剛進入臺大的新生認識校園中的資源及環境,開啟在臺大的黃金歲月。

二、將辦理2梯次NTU PEER課程,內容主要為自我情緒覺察、壓力調適技巧、傾聽及陪伴技巧、以及自殺防治守門人訓練。讓學生在面對困擾與挑戰時,懂得如何拉自己和別人一把,學習照顧自己與陪伴他人,並增加與心輔中心的相互連結,更進一步成為導師協助導生的幫手,讓自己也成為別人重要的PEER

三、推動弱勢學生全照顧計畫,依弱勢學生需求,規劃多元輔導機制,透過獎勵及補助措施,提供弱勢學生學習、國際交流、職、實習等獎助金及生活津貼,使學生得以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

四、為慶祝臺大90校慶,鼓勵學生參與社團,促進社團蓬勃發展,課外組特別規劃訂於112030日辦理展覽活動,以「學生社團特色或成就」為主題,邀請社團就其社史、學習表現、藝術成就或活動成果等面向透過不同展覽作品類型展現其社團優點。

五、為尊重校園多元化需求及對於穆斯林權益的關心與協助,已於第一學生活動中心及大女生宿舍餐廳設置穆斯林餐食專區,並於小福販售清真餐盒,未來將提供中英文雙語說明,加強對餐廳服務人員的訓練,並收集相關意見續予改善。

總務方面:

一、為安定本校教職員居住需求,提升宿舍服務品質,活化校外老舊房舍,改善窳陋並增益服務機能,擬規劃貸款興建職務宿舍,以延攬優秀教師,教職員宿舍委員會於107619日召開107年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請總務處擬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興建可行性評估(含財務試算),並檢討是否需要修訂宿舍相關法令。

二、鹿鳴堂原訂於新大樓「仰樓」落成後拆除,和原有鹿鳴廣場形成綠帶,因市政府文化局於713日公告為暫定古蹟,不得拆除,於107827日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惟暫決議。為降低因生活服務商家短少影響師生同仁午餐用餐需求,特協調總務處與學處轄下廠商於鹿鳴堂門口設置臨時櫃位,提供各式午餐盒、輕食咖啡等販售服務。

三、畢業離校系統新增提醒:對於曾在本校工讀並提撥離職儲金之外籍生、僑生,除原於畢業離校系統提醒可申請提領離職儲金外,另新增提醒在台天數未滿183天之稅率適用問題,減少未依規定按非境內居住者稅率扣繳所得稅而遭國稅局裁罰之情形,節本校經費。

四、新建工程方面,新進教師學人宿舍(基地二)工程案已取得使照;生物電子資訊教學研究大樓(發揚樓)已完成結構體工程,進行室內裝修;卓越三期研究大樓(鄭江樓)已完成驗收結案,陸續辦理點交;癌中心醫院預計1219日對內試營運;工綜新館於627日動土興建;人文大樓進行施工廠商遴選作業;地科大樓新建工程提送規劃構想書報校。

研究發展方面:

一、教育部107815日核定107年玉山(青年)學者,本校獲教育部核定玉山學者1名及玉山青年學者10名。

二、107學年度第1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各學院推薦學生人數新申請共41人,續領共105人,經審查會議決議,核定補助新申請40人,續領104名。入學當學期起之第16學期發給每名學生每月新臺幣24,000元,其中校方補助16,000元,所屬學院(含系、所、中心等單位)補助8,000元,期培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發揮研究潛力。

三、產學中心自51日起入帳之權利金/衍生利益金收入以及科技部產學案之先期技轉金已開始繳納營業稅,並於6月上旬第一次借款繳稅,整體作業流程大致順遂,後續擬制定標準作業流程(SOP)。

四、本校107年度截至107921核定之建教合作計畫合計3,100項,經費總額計新台幣595,329萬元。

五、本校教師至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兼職流程為配合實務需求,避免違法疑義,特於今(107)年420日、528日及88日開會議修正:包括兼職均應事先申請、兼職案如屬時效性案件,且未涉及技術移轉或智慧財產權歸屬問題之職務,得簡化行政流程並經校長同意後,先與該營利事業單位簽訂三個月短期產學合作暨學術回饋金契約,同意教師前往兼職;並提本次(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討論。

國際事務方面:

一、國際學生招生方面,106學年度入學之新生,計有國際學位生263名、雙聯學位生22名、交換學生1,038名、訪問學生185名,總計1,508名。

二、海外教育計畫之推動方面,106學年度校院系級交換學生736名,訪問學生38名,海外暑期課程學生279名,短期/實習學生150名,總計1,203名,較105學年度成長1%

三、2019/2020年度甄選簡章業已於7月公告,今年重大變革為自學生申請端至評審委員審查作業,突破現有制度,全程線上化

四、國際形象產品營運模式優化,改業界知名的電商平台網站,以即租即用方式,除讓網站使用者可省下大筆軟體開發費用,更能享有優化後的網站功能。新網站於今年9月正式上線,提供更全面的品牌形象呈現,以及更順暢完善的購物服務。

五、726日首屆馬大學校長論壇由臺大主辦,臺灣團有31校、26位校長及副校長共57位代表赴馬來西亞,在姊妹校馬來西亞國立大學(Th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Malaysia,簡稱UKMBangi校區隆重舉行,以四項主題「二十一世紀下的大學角色」、「企業及產業連結」、「新南向政策下的馬合作」、「強化區域合作以提升國際移動力」進行專題討論。並期許發揮臺灣之優勢,讓馬合作更具體落實。

六、於62426日在本校舉辦APRU年度校長會議,今年主題為Our Digital Future in a Divided World。係3年前由本校爭取,二十年來首度在臺灣辦理,APRU會員校為嚴格邀請制,與會大學皆係位於環太平洋地區的世界頂尖研究型大學,本校各領域教研人員於二十年間在 APRU研究主題群,以臺大跨領域優勢,擎劃如全球衛生、天然災害、永續城市,博物館等研究主題會議、論壇、工作坊等,貢獻並引領APRU各項跨領域研究群。本次加拿大卑詩大學(UBCSanta Ono校長、新加坡國立大學陳永財(Eng Chye Tan)校長、美國加州大學爾灣分校(UC Irvine Howard Gillman校長、聖地牙哥分校(UC SDPradeep Khosla校長、紐西蘭奧克蘭大學(University of AucklandStuart McCutcheon校長、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Ian Jacobs校長、日本東北大學大野英男(Hideo Ohno)校長、慶應大學長谷山彰Akira Haseyama)校長、韓國高麗大學廉載鎬Jaeho Yeom)校長等均首次訪並熱情表示對臺大、臺灣印象極好,一定加強與臺大及臺灣合作。誠如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UC SB)楊祖佑(Henry Yang)校長在本屆校長會議開幕表示,加州大學系統10間分校有6校是 APRU會員校,而本次臺大主辦校長會議,5校加州大學分校校長齊聚臺灣,可謂前所未有的盛況空前。緊湊議程中,特別邀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Gene Block校長、香港中文大學段崇智校長、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 DavisGary May校長、延大學金用學(Yong Hak Kim)校長、澳洲國立大學(ANUShirley Leitch國際副校長、華盛頓大學(University of WashingtonJeffrey Riedinger全球長等,各別安排與校方議具體策略行動方案。本校也藉 APRU校長會議,邀請 27位與會校長為本校九十校慶錄製訪談影片,精闢暢談高教願景及該校與臺大合作策略重點,將於本校九十校慶活動播放,內容精彩萬分。

財務管理方面:

一、小額捐款(含線上捐款)自107514日至107910日,共計新臺幣19,168,016元、美金308,800元,均詳列分配指定捐款,並委請主計室分發予各受贈單位。

二、財務處進行短期資金調度,控管閒置資金,10718月活存未兌現支票比率為56%

三、財務處依投資管理小組擬定之投資業務方針、政策及資產配置原則,配合本校短、中、長期財務預算及現金周轉需求擬具年度投資規劃。長期投資計畫集中在升息受益與基礎建設產業。中期資金以臺幣長天期定存為投資標的。短期資金以臺幣短天期定存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在考量風險、規模與績效等因素後,目前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共9檔,以利短期資金操作,減少閒置資金與增加利息收入。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一、「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申請制,於107-1 學期共補助62 門課程(68 班次),含討論課程共 28 門課程、實習課程共 1 門課程、一般課程共 33 門課程,核定補助之教學助理人數共 145 人次。另外關於基本能力課程、新生講座課程或個別課程之需求,補助教學助理共計 40 人次。

二、107-1 學期各項學士班共通課程及校際選課情形:

()共同必修課程:大學國文課程共開56班,其中5班為閱讀與寫作班;另為僑生、國際學生專開大學國文班16班,其中各3班為僑生、國際學生之特別班。大英文課程共開67班,可充抵大外文領域課程共172班。

()共同選修課程:共開10門課程。

() 通識課程:共開充抵及一般通識課程186班,以及可計為通識學分之基本能力課程62班。

() 體育課程:共計開199班:大健康體適能共開78班;專項運動學群共開81班;選修體育共開6班;適應體育生理班1班;適應體育肢體班1班;校隊32班。

() 通識校際選課:本校共計開放8門課,180個名額供臺灣大學系統;另開放10門課,50個名額供國立北教育大學學生校際選修;以及6門課,30個名額供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校際選修。

三、自今年1015日至26日,於博雅教學館一樓舉辦《2018 亞運會─綻放女性運動員特展》,藉由回顧歷年亞運傑出女性運動員的優秀表現,呈現歷屆亞運女性運動員簡介,以及女性參與運動的現況,讓社會大眾了解女性在運動場上的力量。並於1017日舉行女性運動員論壇,邀請2012年倫敦奧運、2016里約奧運金牌舉重選手許淑淨、游泳50 公尺蝶式全國紀錄保持人黃渼茜,以及鉛球全國紀錄保持人、2014年亞運鉛球第四名選手林家瑩,一同暢談女性運動的奮鬥歷程,讓與會者得以感受到女性在運動上的興起,打破性別侷限與刻板印象,體現多元與平等文化。

圖書館方面:

一、臺大學術庫(NTU Academic Hub)及臺灣大學機構典藏(NTU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為本校研究產出的分享平台,基於「分散建置、整合使用」的理念,已建置全新之「NTU Scholars」,透過此平台使得臺灣大學機構典藏系統及研發處的學術成果資訊系統互通及整合,以節省研究者維護個人學術成果的人力和時間,於920日完成ORCID協會正式驗證程序,921日切換至正式營運環境,並於當天舉辦「2018TAIR研討會暨NTU Scholars發表會」。透過ORCID登入NTU Scholars,並由研究人員頁面連通ORCID檔案,簡化研究人員認證流程,進而提升國際能見度和交流合作機會,使本校更富有國際競爭力。

二、啟動「新一代圖書館自動化」系統,運用雲端技術強化圖書館合作機制,實現圖書館資訊服務的加值與創新。已舉辦多場同仁教育訓練,於今年1011日正式啟用,提供讀者和工作同仁完全開放的平台,更切合目前讀者的使用習慣,並符合不同載具不同系統的接和需求。

三、建置臺灣第一座圖書館自動化書庫,已完成自動化系統及自動化書庫接程式的撰寫及測試,並完成約10萬冊圖書的入庫作業及拍攝書庫建置與入庫作業的紀錄片。於10月中開放試營運,讓師生體驗首座自動化書庫的新穎與便利。1030日將舉辦自動化書庫服務中心啟用儀式。

四、籌備「臺大創校90年校慶暨圖書館遷館20週年」系列活動,藉以回顧臺大圖書館近20年來館藏質量與服務的蛻變與成長,期許未來臺大圖書館能以創新的思維與空間帶給讀者煥然一新的服務與樣貌,活動包含:編輯臺大創校九十年校慶特刊承粋臻百》、發行遷館20週年專刊《典藏.韶光、錄製遷館20年的紀念短片、設計各項創校90週年紀念活動宣傳與紀念品、舉辦「重返田野:伊能嘉矩與臺灣文化的再發現」展、「『臺灣第一所大學的誕生』校史研究」展、「舊情綿綿-寶島歌謠大師葉俊麟文物展文物展」、辦理「穿越時空拼湊1928-臺大博物館群參觀導」、「自動化書庫暨服務中心啟用儀式」、「歡慶臺大生日-閉館後的音樂會」等活動。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一、校務系統環境及虛擬主機租賃環境網頁防火牆升級,不僅從網路層到應用程式層提供高度可用性及安全性的環境防護,有效保護Web應用程式及網站安全,免受已知及未知的各種攻擊,同時也提升防火牆軟硬體效能,可充分支援已逐漸成為Web資料傳輸趨勢的HTTPS流量。此次網頁防火牆設備升級後,網路傳輸速率、傳輸程序處理效能、網頁安全防護功能等皆大幅提升,以因應持續成長的系統需求,以及不斷變化的資安威脅

二、擴充SSLVPN校外連線服務,已於1077月增購使用授權500人及新設備,新設備上線加入服務後,設備運作效能及連線速率頻寬等已明顯提升。

三、將校級教室及各學院教室的無線基地台逐步升級為802.11AC高速可達1.3Gbps),新綜合教室新增78802.11AC無線基地台,並建置了無線專用防火牆(Carrier-grade NAT),屬於電信等級防火牆其頻寛可達10Gbps,大幅提升無線網路頻寬,滿足師生於教學及研究上的需求。

四、電子郵件系統更新為持續提升電子郵件系統的穩定性與安全性,於107620日起至21日逐一進行系統更新至Exchange 2016 CU9版本且做安全性更新,目的為進行憑證更換、版本升級及安全性更新,並於21日上午8:00完成。解決電子郵件系統Exchange 2016 CU8已知BUG和作業環境的安全性漏洞。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0710A)存查。

貳、確認10769日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民國10769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103207106212106221案執行情形暫不結案,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10710B)存查,94~106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0710C)存查。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李主任秘書心予報告:

程序委員會報告資料請參考資料編號620-120-2頁。

依校務會議106221案決議:「請程序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訂定臨時校務會議標準作業程序(SOP),邀請提案人列席,並提校務會議報告。」,程序委員會於107726日召開會議,訂定臨時校務會議標準作業程序SOP(請參第20-2頁-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之標準作業程序SOP對照表)。

107104日本委員會召開本學期第1次會議,安排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107928日,計收到1件同意案、3件報告案及10件提案。提案部分,包括校長交議案5件、學院提案3件及代表連署提案2件。

另外,提案截止收件後又收到1件學院提案(編號107115案),經委員討論後列入正式議程(第11案)。107106107109107112案係同屬教育部核定之「108學年度培育大專校院智慧科技(AI)及資訊安全碩士人才」計畫,列為第456案,其餘提案順序依序調整。會議程序表照案通過。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程序委員會決議:「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此項議事規則請在每次校務會議前宣讀。」。另外,「同一主題每人發言以2次為限,每次3分鐘」之原則,自8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沿用至今。

主席宣布:臨時校務會議標準作業程序(SOP)相關細節再回到程序委員會討論後,提校務會議報告。

肆、同意案

一、編號:107101

本校本校「第15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4屆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及「第13屆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聘任委員(校長、教務長、總務長、學長為當然委員)

()校長提名:李茂生教授(法律系)、賴喜美教授(農化系)、王麗容教授(社工系)、林明昕教授(法律系)、鄭雅文教授(健管所)、葉德蘭教授(外文系)、黃楓婷副教授(生技系)、華筱玲教授(法醫所)、王全三教授(會計系)、蘇柏青副教授(電機系)、王沛菁組長(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王玉珠小姐(處住宿服務組)為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申訴委員會」及「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

()學生委員:韓在善(法律系)、郭怡萱(社會系)、曹鼎(資工系)、方綺(社會系)、高紹芳(電機系)為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任期一年。

本案同意。

伍、報告案

一、編號:107102

財務管理處報告:檢具本校108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1份(附件1),提會報告。

說明:

(一)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5條規定,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二)本案業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107年度第2次會議通過。

決議:108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報教育部。

二、編號:107103

醫學院報告:本院附設癌中心醫院組織規程業經教育部10714教高()字第1060165653號函、10752教人()字第1070065226號函轉考試院107430日考授法四字第1074393238號函修正核備,並溯自10711日生效。

本校醫學院附設癌中心醫院組織規程第五條至第十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五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室、中心,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 綜合內科部:綜合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  急診科。

(二)  重症加護科。

(三)  心臟科。

(四)  胸腔科。

(五)  消化道科。

(六)  腎臟科。

(七)  神經科。

(八)  精神科。

(九)  內分泌科。

(十)  免疫科。

(十一)  感染科。

(十二)  復健科。

(十三)  緩和醫療科。

二、 腫瘤內科部:腫瘤內科各類癌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  頭頸腫瘤內科。

(二)  乳房腫瘤內科。

(三)  胸腔腫瘤內科。

(四)  上消化道腫瘤內科。

(五)  肝膽腫瘤內科。

(六)  大腸直腸內科。

三、 血液腫瘤部:血液腫瘤及細胞治療之相關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   血液腫瘤科。

(二)   細胞治療科。

四、 綜合外科部:綜合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   眼科。

(二)   牙科。

(三)   整形外科。

(四)   腦脊髓神經外科。

(五)   婦科。

(六)   皮膚科。

(七)   心臟血管外科。

五、 腫瘤外科部:腫瘤外科各類癌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   頭頸腫瘤外科。

(二)   乳房腫瘤外科。

(三)   胸腔腫瘤外科。

(四)   上消化道腫瘤外科。

(五)   肝膽腫瘤外科。

(六)   大腸直腸外科。

(七)   泌尿腫瘤外科。

(八)   骨與軟組織科。

六、 放射腫瘤部:放射腫瘤各類癌別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   質子治療科。

(二)   光子治療科。

(三)   醫學物理組。

(四)   放射技術組。

七、 影像醫學部:各器官系統腫瘤之一般放射線檢查、特殊檢查、影像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   心肺影像科。

(二)   腹部影像科。

(三)   神經影像科。

(四)   肌肉骨骼影像科。

(五)   乳房影像科。

八、 核子醫學部:核子診療、放射製藥、保健物理、臨床免疫分析、用核子裝備之維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   核子診療組。

(二)   放射製藥組。

(三)   核子裝備維護組。

九、 醫療服務部:各類癌症化學治療、綜合檢查、國際醫療、癌症病友資源服務及食品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   化學治療組。

(二)   綜合檢查組。

(三)   國際醫療服務組。

(四)   癌症資源組。

(五)   營養組。

十、 檢驗醫學部:臨床檢驗、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   生化免疫組。

(二)   血液鏡檢暨血庫組。

十一、 病理部:病理解剖、組織切片、細胞學與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   外科病理科。

(二)   細胞病理科。

(三)   分子病理科。

十二、 藥劑部:藥品管理、製造、調劑、化驗;臨床藥學服務、教學與研究以確保藥物治療之安全及適當性。分設下列各組:

(一)   一般調劑組。

(二)   特殊調劑組。

(三)   藥事行政組。

(四)   臨床藥事組。

十三、 護理部:腫瘤病人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個案管理、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   臨床服務及行政組。

(二)   教學研究組。

十四、 麻醉部:各器官系統腫瘤手術所需之各種麻醉之使用、特殊止痛方法,及需採用麻醉技術之各種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   一般及疼痛治療科。

(二)   心血管及胸腔科。

十五、 總務室:各項物品設備之採購、財產、出納、事務、空間場地管理、院區環境清潔衛生維護管理等有關事項;統籌空間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工務設備及醫療儀器之維修保養、改良及管理,醫療儀器之研發等相關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   總務組。

(二)   工務組。

(三)   醫學工程組。

十六、 教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發展、實驗研究、教學規劃訓練、人才儲備及癌症診療照護相關之臨床試驗及基礎研究等事項;醫學相關實習生、實習醫師、代訓醫師、住院醫師及各相關事人員之醫學訓練及臨床技能訓練之規劃及執行,教材之製作及管理等有關事項;館藏資料之發展與服務及各項醫學資訊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分設下列各組:

(一)   臨床研究組。

(二)   實驗研究組。

(三)   教學組。

(四)   圖書組。

十七、 管理室:經營管理、年度工作規劃、成本績效之分析及執行、管考及稽核制度之建立及執行;公文研考、文書處理;新聞發布、客服中心管理、來院參訪之接待及對外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等有關事項;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及推廣、網路系統之建置、維護等事項;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   企劃組。

(二)   行政組。

(三)   資訊組。

(四)   安全衛生組。

十八、 醫療事務室:住院手續、帳結算及健保申報、病人基本資料維護及資訊查詢、病歷各項管理及疾病分類統計及資料利用、門診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人個案、家庭之輔導、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   事組。

(二)   病歷組。

(三)   門診行政組。

(四)   社工組。

十九、 品質管理暨感染管制中心:提升醫療品質、推動病人安全,及規劃品管教育、品管競賽;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與傳染病之監測及防治,感染指標監測及改善作業,災防治及應變,員工健康,結核病個案管理,政策制定與教育等有關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  品質管理組。

(二)  感染管制組。

第六條    本院因教學、研究、診療之需要,得經院會議議決,循行政程序報請核准增設、變更或合併部、室、中心或科、組。

第七條    各部及中心各置部主任、中心主任一人,秉承院長之命綜理各部及中心業務,由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醫學院助理教授或臨床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如醫學院無適當人選得由本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各部、中心如因業務需要得置部副主任、中心副主任若干人,秉承院長及主管部主任、中心主任之命襄助處理各部、中心業務,由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或由院長就相當級別之事人員中遴選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兼任[或派任]

各室置室主任一人,秉承院長之命綜理各室業務,由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本校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或由院長就相當級別之事人員中遴選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兼任或由職員擔[][,或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本校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

各科、組分置科主任、組長一人,綜理科、組業務,科主任由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醫學院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如醫學院無適當人選得由本校教師兼任或由院長就相當級別之事人員中遴選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兼任。組長由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就本校教師或臨床教師中提請校長聘兼]提請校長聘本校教師或臨床教師兼任,或由院長就相當級別之人員中遴選報請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兼任或由職員擔[]任。

各部、中心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及副護理長若干人,由院長遴選本校教師或相當級別之護理師,報請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核定兼任。

事人員之資格應符合「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用資格規定」之規定。

第八條    本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依診療及事業務需要得置:

醫師、牙醫師、藥師、護理師、事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事放射師、臨床心理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等。

二、依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得置:

[組長、]秘書、技正、專員、技士、[社工師]社會工作師、組員、技佐、辦事員、書記等。

三、依研究發展業務需要得置:

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等。

第一項所列各類人員,均由院長遴選,報請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核定任用。

醫師、牙醫師除由醫學院臨床各科及相關系所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兼任外,院長得就合於資格者,報請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核定任用。

非專任教職之醫師、牙醫師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兼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本院[各類職稱人員員額,另依員額編制表配置]教職員員額編制表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擬訂,循行政程序報醫學院、大學轉請教育部核定後實施,職員員額編制表應函送考試院核備

第九條    本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長[及職員]、組員、辦事員若干人,依法[]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並得分組辦事。

主計室主任之任免,適用有關法令規定。

第十條    本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長[及職員]、組員、辦事員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並得分組辦事。

人事室主任之任免,適用有關法令規定。

三、編號:107104

人事室報告:本校組織規程第12條附表「國立臺灣大學學院、學系()、研究所及學位學程組織系統表」修正案,業經教育部107821教高()字第1070134512號函、同年919教高()字第1070153231號函核定,「臨床醫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新增學籍分組「臨床試驗組」及「臨床醫學研究組」2組、增設「學士後護理學系」、「醫學工程學系」(與原醫學工程研究所整,成為醫學工程學系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增設「國際應用材料工程碩士班」、「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增設「碩士在職專班」等,並自10781日生效。以上修正依規定提會備查。

主席:接下來請主秘向各位報告從上次校務會議至今校長遴聘案的發展及相關資料。

李主任秘書心予說明校長遴聘案發展進程(簡報檔如10710F2.pdf)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107105

校園規劃小組提:「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環境改善工程」規劃設計案。

本案撤回。

二、編號107107

鄭景平等提:本校各學生自治組織應有公務信箱與聯絡各該會員之權限。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同意提供學生自治組織公務信箱,請計資中心邀請相關業務同仁(包括學生事務處及學生自治組織)針對帳號管理機制、學生自治組織列表、權限及服務等進行討論。

三、編號107108

秘書室提:本校「講座設置辦法」第七條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校「講座設置辦法」第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七條  提聘講座主持人及頒與本獎助金之程序,係由提聘單位提出並經院或同等級審議委員會通過或由校長提出,送校講座審議委員會審議,以決定最後人選陳請校長聘任及頒,並知會捐款人及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學校經費設置之講座教授,提聘單位需於每年四月底前提出,以利學校經費規劃。

若為指定獲獎人研究領域且可明確歸屬單一學院或校級研究中心之捐款講座,由院或同等級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原則於每年五月底前簽提校講座審議委員會備查並知會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如有特殊情形,得專案簽提。

四、編號107106

電機資訊學院提: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申請增設「資訊安全碩士班」。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增設「資訊安全碩士班」。

五、編號107109

電機資訊學院提: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申請增設「人工智慧碩士班」。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增設「人工智慧碩士班」。

六、編號107112

電機資訊學院提:電機資訊學院電信工程學研究所申請增設「智慧科技與資訊安全碩士在職專班」。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電機資訊學院電信工程學研究所增設「智慧科技與資訊安全碩士在職專班」。

七、編號107110

鄭景平等提:應確認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可委託適當職務代理人代理出席。

本案經修正後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依本校校務會議議事程序彙編辦理,除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及各學院學生會會長如因事故不克出席時,可由經核定之職務代理人代理出席外,其餘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需親自出席會議。

八、編號107111

學生事務處提:本校「學生輔導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三、六條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校「學生輔導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三、六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會之職掌如下:

一、審議學生事務規章。

二、督導學生自治[團體]組織及社團之輔導工作。

三、督導學生獎懲相關事宜。

四、提供其他有關學生事務工作之協助及指導。

第三條 本會由校長、副校長、學生事務長、教務長、總務長、國際事務長、進修推廣學院院長、各學院院長與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及各學院學生會會長為當然委員,以各學院遴選教師一名、心理學系、社會工作學系各遴選教師一名為選任委員[,與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及各學院學生會會長]共同組成之。

前項選任委員之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二次。

第六條 本會設學生事務規章修小組、學生自治組織及[團體、]社團輔導委員會、學生獎懲委員會。

本會所轄各工作小組及委員會之組織辦法,由學生事務處另定之,經本會、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前項各小組及委員會應有學生代表出席。

九、編號107113

研究誠信辦公室提:本校「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校「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部分條文修正如下:

十三、調查報告認定被檢舉人有第三點規定之行為時,且無第十點第三項之情事時,倫理委員會應決議送校教評會或校內有權處理單位處置並提出具體處分建議。有第十一點之情事時,應送校務會議報告。

校教評會或校內有權處理單位就倫理委員會之審議結果,對被檢舉人得決議為下列處置:

()口頭或書面告誡。

()撤銷或廢止相關獎項[,並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費用、獎勵(費)]

()定期間或終身停止申請及執行本校或外部機構建教合作計畫、申請及領取補助費用、獎勵(費)。

()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費用、獎勵()、獎金或獎勵金。

()[()]參加一定時間之學術倫理相關課程,並取得證明。

()[()]一定期間不受理教師資格審查。

()[()]一定期間內不予晉薪、不得申請升等、借調、在外兼職或兼課。

()[()]一定期間內不得申請教授或副教授休假研究、延長服務或擔任校內各級委員會委員或學術行政主管職務。

[()一定期間內不得申請或停止支給法定外其他給與或研究計畫補助,嚴重者追回相關計畫補助款項經費。]

()依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予以解聘、續聘。

()其他適當之處置。

校教評會或校內有權處理單位應於審議後十日內,將處理結果及理由以書面通知檢舉人與被檢舉人。

十七、倫理委員會、初審小組或調查小組基於保全、調查事實或證據之必要,得請求本校各處室、學院(中心)主管協助保全或調取證據,前述單位應配合保全或提出證據。

十八、在學術倫理案件調查進行過程中,為防止研究之補助與設備之重大損失,或為維護病患或受試者之權益,學術副校長經倫理委員會同意,得中止或終止研究之進行,並通知與該研究相關之機構,採取適當之措施。

十九、[十七、]檢舉案件經校教評會或校內有權處理單位處理完竣,確有第三點規定之情事者,學校應將處理程序、結果及處置之情形函報教育部。如涉公共利益,並得適切對外說明及通知相關機構。

違反本規定之懲處,由本校依校教評會或校內有權處理單位之決定執行。如涉及教師資格審查停權之處分,經報教育部核准或備查,由本校公告並副知全國大專校院。

二十、[十八、]檢舉案經決定之處置,不因被檢舉人提出申訴或行政爭而暫緩執行。

二十一、[十九、]檢舉案經審結後判定未違反本規定,檢舉人若再次提出檢舉,應提出原檢舉案審結之決議及新證據,否則即依原審議結論復檢舉人。檢舉人若為本校相關人員,因無謂之濫行檢舉,致生影響校園和諧之情事,倫理委員會得衡量其情節輕重,移送相關單位建議予以議處。

二十二、[二十、]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十三、[二十一、]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十、編號107114

研究發展處提:本校「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第四條修正案。

本案經討論後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案回到行政會議檢討後再提校務會議討論。

十一、編號107115

醫學院提: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生園區分院組織規程」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九條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生園區分院組織規程」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九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四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中心及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科部: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內科。

(二)胸腔科。

(三)感染科。

(四)肝膽胃腸科。

(五)腎臟科。

(六)風濕免疫科。

(七)代謝內分泌科。

(八)血液腫瘤科。

(九)心臟血管內科。

二、外科部: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一般外科。

(二)神經外科。

(三)乳房外科。

(四)整[]外科。

(五)小兒外科。

(六)胸腔外科。

(七)大腸直腸外科。

(八)心臟血管外科。

三、婦產部:婦產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四、小兒部:兒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五、綜合內科部:綜合內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皮膚科。

(二)復健科。

(三)精神科。

(四)神經科。

(五)家庭醫學科。

(六)老年醫學科

(七)環境及職業醫學科。

六、綜合外科部:綜合外科各種疾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骨科。

(二)牙科。

(三)眼科。

(四)耳鼻喉科。

(五)泌尿科。

(六)麻醉科。

七、急診醫學部:急診病患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八、腫瘤醫學部:各種癌病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化學治療科。

(二)放射腫瘤科。

九、影像及核子醫學部:各器官系統之一般放射線檢查、特殊檢查、影像診斷及介入性治療、教學及研究;核子診療、放射製藥、保健物理、放射免疫分析、用核子裝備之維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影像醫學科。

(二)核子醫學科。

十、病理及檢驗醫學部:組織病理、病理解剖、臨床檢驗、細胞學與分子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病理科。

(二)檢驗醫學科。

十一、藥學部:藥品調配、藥品管理、化驗、藥物安全諮詢及臨床藥學之研究、教學、藥事支援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調劑服務組。

(二)藥品管理組。

(三)臨床藥事組。

十二、護理部:門診、急診及住院病患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教學、研究等事項。

十三、醫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發展及規劃訓練、轉譯醫學及臨床試驗研究、臨床試驗門診及研究病床設置管理、特色醫療器材與藥品之研發、臨床實驗研究設計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規劃訓練組。

(二)臨床研究組。

(三)實驗研究組。

十四、教學部:醫師及事人員之醫學訓練及臨床技能訓練之規劃及執行,教材之製作與管理、圖書資料之管理發展與服務、各項醫學資訊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等事項。

十五、心血管中心:心臟血管疾病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六、腦血管與神經醫學中心:腦血管與神經疾病之整合性診療及復健、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七、急重症治療中心:急重症病患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八、腫瘤醫學中心:各種癌病之整合性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九、感染[]制中心:醫療照護相關感染與傳染病之監測及防治,感染控制品管指標監測及改善作業,災防治及應變,員工健康,結核病個案管理,政策制定與教育等有關事項。

二十、營養室:膳食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組:

(一)膳食供應組。

(二)臨床營養組。

二十一、醫療事務室:批價、掛號、住院手續、帳結算及健保申報、病患基本資料維護及資訊查詢、病歷各項管理及疾病分類統計及資料利用、門診及住院櫃檯業務、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患個案、家庭之輔導、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事組。

(二)病歷組。

(三)櫃業務組。

(四)社工組。

二十二、管理室:事行政、公文研考、文書處理及公共事務、新聞發佈、話客服管理、來院參訪之接待及對外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事項;成本績效之分析與執行、管考與稽核制度之建立與執行、全院年度工作規劃、品質管理、病人安全與顧客意見反應處理;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及推廣、網站及網路系統之建置管理及維護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綜合行政組。

(二)企劃管理組。

(三)資訊管理組。

二十三、工務技術室:施工設計、公用設備之修繕保養及管理等事項;醫療儀器器材採購技術評估、維修保養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工務組。

(二)工組。

二十四、總務室:各項物品設備之採購、出納事務、財產管理、空間場地管理、院區環境清潔衛生維護等有關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採購組。

(二)出納組。

(三)保管組。

(四)庶務組。

二十五、安全衛生室: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

第六條 本院各部、中心各置部(中心)主任一人,按業務需要得置部(中心)副主任若干人,各科各置科主任一人,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醫學院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或由本院院長遴選相當級別之事人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本院各室各置室主任一人,各組各置組長一人,除人事室、主計室外,由本院院長聘研究人員或遴選職員,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同意兼任或派任,或由本院院長商同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請講師(或臨床講師)以上教師兼任,另單位之室主任、組長並得由相當級別之事人員兼任

[本條規定由事人員兼任者,其資格應符合「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用資格規定」之規定。]

第七條  本院置下列職務,分掌各類業務:

一、診療及事業務需要置:

醫師、牙醫師、藥師、事檢驗師、事放射師、營養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驗光師

二、技術及行政業務需要置:

技正、秘書、專員、組員、社會工作[]、技士、技佐、事務員、書記。

三、研究發展業務需要置:

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

前項人員均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派免之。醫師、牙醫師及事人員擔任臨床教學工作,得聘兼為醫學院臨床教師。

各部(中心)得因業務需要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若干人,由本院院長遴選,報請總院院長、醫學院院長轉請校長核定後兼任。

前項護理督導長、護理長由相當級別之護理師兼任。

第六條及本條第三項規定由事人員兼任者,其資格應符合「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用資格規定」之規定。

第八條  本院設主計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主任]人員之派[]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組員、辦事員及書記若干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主任]人員之派[]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臨時動議()

捌、散會(中午1249)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代表出列席名單.pdf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編號

文件名稱

1

10710A

國立臺灣大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2

10710B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3

10710C

94~106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