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務會議紀錄

9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9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94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第2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陳校長維昭                      記錄:江若慧

出席人員:會議代表總額332人(黃宏斌教授兼任學務長及軍訓室主任,李琳山教授兼任研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建教合作中心主任,張慶瑞教授兼任物理系主任及天文物理所所長,陳文華教授兼任工管系主任及商研所所長,另生命科學院學生會會長尚未選出),實到215人(詳見簽到簿)。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332位,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167位,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35分,開始開會。首先報告學校各項校務情況

教務方面:

本校93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遴選作業,已由各學院及共同教育委員會依作業時程完成複選,總計本學年度選出「教學傑出」教師22名,「教學優良」教師92名,預定於教師節茶會頒獎並公開表揚。

本校法醫學研究所成立時獲教育部核予教師員額3名,鑑於教師人力過於單薄,難以因應培育國內亟需增加之法醫人才,經向教育部極力爭取後,獲教育部再核予該所教師員額7名,並分94、95兩學年核撥。

教育部核定本校94學年度配合「國家矽導計畫暨專案擴增大學資訊、電子、電機、光電與電信等科技系所招生名額培育計畫」擴增計畫師資員額案,總計獲核教師員額18名,應配合擴增招生名額90名。

本校為便於教師及早了解學生對所授課程之意見,以便於當學期中即可修正教學策略,提升教學品質,自93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始實施課程期中教學意見調查。

學務方面:

哈佛大學學生組織為增進對台灣的認識,特與本校訂定互訪交流計畫,於94年3月26日至4月3日辦理「2005哈佛亞洲計畫臺灣大學春季交流會議」,活動計有:論壇3場、參訪新竹科學園區、遊覽文化活動、台大課堂上課、認識台大社團

為慶祝本校與蒙古大學簽訂學術交流協議,特與蒙藏委員會於94年5月2日至5日在學生第1活動中心辦理蒙古週活動

總務方面:

本校經管青田街日式宿舍經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94年3月10日召開公聽會,可能變更增加保存戶數為古蹟9戶,歷史建築7戶。另本校管有牯嶺街60巷2、4、6號及福州街20、26號日式宿舍亦為會勘學者建議保存,本校校外土地使用將日益受限。

椰風專案第1期興建工程除7號及8號2處基地門牌尚在申辦中,其餘8處基地門牌已申請編定,並核發配住證明予得配教師,先行辦理戶籍遷入。第2期現正辦理公告招標中,預計興建84戶。

本年度畢業典禮於9464日舉行,今年特別增置學士服披肩,提供大學部畢業同學借用。

本校新建工程方面:化學大樓已完工,預計94年6月中旬啟用;公衛大樓預定94年7月辦理啟用典禮;獸醫系行政及研究大樓預計94年6月完工;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預計94年8月完工;電資學院電機系研究大樓(明達舘)已於94年5月17日動土興建;社科及法律學院大樓現正依市府都審意見修正辦理核備並申請建照中;天文數學舘已取得建照,預計94年6月舉行動土典禮。

鹿鳴堂已於94年4月29日重新啟用,其中1樓採取委外經營,提供多元化餐飲服務,廠商多為連鎖企業,而本校師生員工在此消費均享9折優惠,搭配2樓「臺大劇場」之規劃使用,增加本校人文環境,讓鹿鳴堂不論裡外都能耳目一新。

為推動全校指標系統之建置,並增加校園空間的識別性,經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以道路旁原有的行道樹為主題進行校園道路命名,分別是:椰林大道、小椰林道、舟山路、蒲葵道(農業陳列館向東至小椰林道)、水杉道(小椰林道向東經生機系知武館至數化宿舍)、垂葉榕道(椰林大道向北至綜合體育館)、楓香道(總圖書館北側出口經工綜、應力館至語言中心)桃花心木道(漁業科學館經計算機中心至視廳教育館)、欒樹道(鹿鳴堂至管理學院教學館)。校園內較小的服務性道路,目前暫不命名。總務處並已委託專業公司就本校雙語指標系統進行全面規劃。

共同教育委員會方面:

共同教育委員會944月及5月間分別舉辦「全球化時代的大學理念與大學教育研討會」及14屆全國通識教育教師研習會:大學通識教育中的公民教育與民主素養

全校運動會:田徑賽、拔河比賽及趣味競賽於9432627日在校總區運動場圓滿舉辦完成,參賽人數總計有3460人。

94年全國大專運動會已於94年4月28日5月3日在中正大學舉辦,本校獲得25面金牌、12面銀牌、15面銅牌,總成績為所有參賽學校第3名,前2名為體育院校組,榮獲大會總錦標女生乙組冠軍、男生乙組亞軍。

研究發展委員會方面:

教育部奉行行政院新十大建設「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業以94年5 月16日函知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於94年6 月30日以前提申請計畫。惟各校提出申請計畫時,校務會議必須承諾優先法人化且擬定法人化推動計畫,並於第2年再依教育部所定法人化基本原則,完成法人設置條例送教育部。

教育部設置「專案擴增留學獎學金」,鼓勵優秀人才赴國外汲取先進國家經驗,其重點獎助出國領域係以各校發展重點領域及94年規劃之基礎科學,生醫科技,影像顯示,數位內容,資通科技,半導體,能源科技,環境、海洋與天然災害,奈米與尖端材料科技,重點服務業,國際法政,人文藝術等12項為核心。94年度各校選送人員出國類型有:選送教師赴國際著名學術機構進行研修、擔任訪問學者,及選送碩博士生、交換生、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其他國際著名競賽得獎學生赴國際著名學術機構研修或攻讀跨國雙學位兩類。教育部規定各校薦送菁英人才申請計畫截止期限係94年6 月30日。

為紀念傅斯年先生對學術研究及本校的貢獻,特經行政會議通過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傅斯年獎設置辦法」,整合本校原有「SCI學術期刊論文發表激勵辦法」、「學術研究貢獻給獎辦法」及「提昇人文社會領域學術研究辦法」3辦法所設置之「研究成就獎」、「研究貢獻獎」、「人文社會研究貢獻獎」獎項,重新統一命名為「臺大傅斯年獎」。

為提昇本校人文社會領域發行之期刊水準,特依「國立臺灣大學提昇人文社會期刊學術水準補助辦法」,核定補助臺大中文學報、臺大歷史學報、美術史研究集刊、人口學刊、經濟論文叢刊、政治科學論叢6種期刊,補助經費以3年為期,先預核2年,但第2、3年補助經費將俟各期刊所提出之改進成果或計畫,經績效考評後,視其提昇改進狀況再決定是否續以補助。

本校為加強推動跨領域學術研究,增加不同領域教師同仁見面認識,並進而討論交流合作之機會,自944 月中旬起至7 月中旬止,假尊賢館辦理13場跨學院教師餐會,截至目前,已由法律學院、生農學院及研發會主辦4場,教師參與踴躍,討論議題廣泛。

人事方面:

李嗣涔

楊永斌

 
本校校長繼任人選經本校94年3月20日9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投票,及94年4月16日9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暨94年4月24日校長候選人第2次投票,選舉出        2位教授為校長候選人,於94年4月26日以校人字第0940011586號函陳報教育部擇聘中。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及教育部函示規定:學校之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因該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學校或主管機關相關組織未符合前項規定者,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改組。上開規定,本校亦曾正式函請教育部以本校確有窒礙難行,促請教育部修法。案經教育部函復仍請本校依法改組。本校業已提供具體意見供公立大學校長協會參考,建議教育部儘速於94年6月23日前修法,刪除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有關校教評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之規定,以避免各大學教評會不合法及無法運作之窘境。

會計方面:

94會計年度至4月底止預算執行概況,請參考書面資料。由於94年度預算案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各院系分配經費無法據以作業,為免影響校務運作已於94年3月8日函知各學院,每月得先以93年度分配數十二分之一額度內執行經費,俟本年度分配確定後再行扣抵。近日本校因人類學系卑南文物案,預算遭立法院凍結20%,將再盡力協調,希望該案不要影響到本校的預算。

教育部核給95年度額度概況,教育部表示,因政府財政面臨困境,行政院校務基金匡列之額度難以容納各校逐年成長之需求,故95年度校務基金學校教育部核給額度經檢討結果,僅能採「降低給予學校之補助比率」方式核給,核給額度計新台幣45億4,833萬9,000元,包括:

(一)基本需求經費新台幣44億962萬7,000元,包括經常支出及圖書儀器設備補助款、新增班、自然增班、請增員額、「國家矽導計畫暨專案擴增大學資訊、電子、電機、光電與電信等科技系所招生名額培育計畫」等聘任師資員額及學生經費等,較94年度新台幣43億5,085萬8,000元增加新台幣5,876萬9,000元。

(二)補助實驗林場、山地農場教學經費新台幣1億1,300萬元(與94年度同)。

(三)公衛大樓及化學新大樓93年度物價調整費新台幣2,571萬2,000元。

維昭即將於今(2005)年6月卸任校長一職,回顧這12年來的工作,感謝全體師生、同仁及校友的支持與協助,讓維昭得以發揮治校理念,與台大一同走過兩個世紀之交的關鍵時刻。謹將12年來校務工作成果輯要報告如附,期待台大精益求精,在不久的將來,如願晉級世界一流大學。

凡世界一流大學莫不堅持大學自主與學術自由,為謀大學自主與學術自由的健全發展,維昭主張首要在校園文化與學術倫理的重建,所以加強通識教育、勞動服務等課程,辦理杜鵑花節、藝術季等藝文活動,修訂組織規程、發揮校務會議決策功能,以及還原「哲學系事件」、「四六事件」真相等調查,以營造一優質的校園文化。對外,則對攸關大學自主權的大學法、法人化與招生等議題,乃至國家重大情勢變化等,力陳改革之議,並聯合國內大學成立「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爭取學術、教育權益。

揆諸台大發展歷史,一直以來即定位為研究型綜合大學,維昭提出「均衡」與「卓越」的概念,即在發展台大這兩項特色;一是兼顧「從完整到精緻、從台灣到世界」之平衡發展,一是促成校內已有優異表現的領域,重點突破,邁向頂尖。

維昭接任之前,本校有7學院、49學系、65個碩士班、55個博士班。之後,陸續增設學院系所,擴充領域之完整性,2005年,已11個學院、54系、96個研究所,堪稱國內學術領域最為完整之大學。在兼顧全面提昇之目標下,就各學術領域中深具潛力者進行整合,尋求重點突破。而研究生與大學部之比已漸趨近1:1,生命科學院與生農學院並已初步完成系所重整與轉型等。

研究與教學乃大學最重要的功能,也是躋身世界一流大學最重要的兩項指標。統計台大各項學術成果指標,台大均居國內大學之冠。以國際認定之SCI/SSCI論文數為例,本校2003年分別為2,541 篇及121篇;對照1994年的數據,SCI/1,119篇、SSCI/31篇,大幅成長了127%及300%,台大也因此晉身全球第100名,2004年則更進步到92名。所採取的具體作法是辦理教學研究單位評鑑及教師再評估,制定獎勵與補助研究辦法等,積極督促、鼓勵教師提昇研究水準;在組織方面則成立研發會、推動卓越研究計畫、規劃前瞻性研究中心等以整合研究資源;此外設置各項講座、改善博士班養成環境等,以延攬及培養優秀人才。

至於教學方面,則從豐富教學內涵(包括加強基礎核心課程、廣設跨領域學程、推動非同步網路與遠距教學課程)、協助增進教學知能(建置台大課程網、擴充各項教學設備與資源)及評鑑激勵教學成效(實施教學評鑑、設立教師教學優良及傑出獎)等三大方向,積極謀教學品質之改進。

有鑑於教學與研究空間關係大學長期發展甚鉅,這些年來,一方面積極收回校產,一方面增建校舍並籌設新校區,同時就現有校園環境綠美化進行整體規劃,多管齊下,進行校區空間拓展與校園景觀改善。自1993年以降,本校土地面積總計增加111.68公頃土地,其中校總區因周邊校地收回,增加了4.28公頃,水源校區6.68公頃土地也是與國防部協議換地而得以收回。新建之工程超過20棟,從1993迄2004年,累計新增館舍面積261,803平方公尺,投入資金8,592,246仟元。而水源、竹北及雲林等3處新校區之籌設也都有進展。

另外,為達成躋身世界一百大之目標,亦積極爭取成為「重點大學」,並進行校內整合、推動群體研究,成立4大研究中心。刻正研擬教育部之「5年500億」計畫書,具體說明5年內可發展為世界一流大學的規劃及潛力。

21世紀是「地球村」的世紀,台大若期躋身世界一流大學之林,必須積極參與國際間學術交流。所以,致力於拓展與國際知名學府之各項合作關係,迄今已與170所大學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每年交換師生人數迭有成長,本校參與AEARU、APRU、UMAP等多個區域性和世界性大學組織,其中不乏擔任發起或會務要角。此外,也透過加強我國學生外語能力、開授英語教學課程、提高外籍生獎學金、與國外大學合授雙博士學位等機制,營造有利的學習環境,以吸引更多優秀外國學生來校深造。

維昭認為大學應服務人類,需強化大學之推廣與服務功能,才能發揮大學的力量,把大學內真正的自主、自由、純淨帶入社會各階層,促進社會整體的進步。台大在推動產學合作研究、協助技術移轉產業、培育中小企業、促進人才交流上向來不遺餘力;亦善用附設機構之資源,協發展社區醫療、提振地方產業,以踐履大學對社會之責任。尤其在921地震及SARS疫情發生期間,台大更充分發揮關懷社區,服務社會的功能,積極參與賑災及防疫工作。

自擔任校長職務以來所面臨最大的考驗應為政府緊縮經費。為充實校務基金,本校擴大校友服務工作,辦理校慶餐會、成立美國基金會、建立校友聯絡網等方式,以爭取台大校友與關心台大發展各界人士之認同與支持,自1996年實施校務基金以來,已募得近30億元。而有鑑於一個高品質與高效能之行政支援體系,是提高大學競爭力不可或缺的後盾,本校行政單位亦戮力進行各項業務革新,以提高行政效率及品質;提昇經營管理績效,透過BOT成功活化校產使用。

維昭今後的工作角色與努力的位置將因任期屆滿而有所變動,但不變的是對台大的熱愛與對台大精神的拳拳服膺,永遠企盼台大校譽的更加昌隆,尤其期望台大在實質上能夠對國家的進步、對人類的幸福,作出重大而恆久的貢獻!我想這才是追求世界一流的真義。

最後,特別感謝長達12年來,大家對我的指教、支持與襄助,謝謝大家!

貳、確認前3次會議紀錄及部分決議案執行情形(94年3月12日、4月16日及4月24日)(確認通過)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何主任秘書憲武報告:

本會業於94年5月11日召開本學期第3次程序委員會會議,安排9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時間為94年5月4日,計收到3件提案,各提案順序及會議程序表經與會委員討論後修正通過。

肆、討論提案

一、編號93214  

校長交議(主辦單位:人事室)

案由: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四、六條條文修正及增列第六條之一條文案。

建議(決議草案):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四、六條條文修正及增列第六條之一如下:

第二條 

(第三項)推選委員由各學院推選專任教授各二人擔任,各學院推選候補委員二 [名] ,但學院內系(科)、所總數未超過三個者推選委員及候補委員各為一人,院系所合一者無推選委員 [不在此限] [,] 推選委員推 [其] 選辦法由行政會議訂定之。

(第六項)各學院推選委員應為不同性別,但無具資格之不同性別者不受此限。

(第七項)本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經各學院推選後未達總額三分之一比例時,依組織規程學院順序輪流再推選未達比例之性別之委員。

第四條 

(第一項)本會各學院所推選之委員任期二年,[每年改選一人,] 連選得連任;各學院推選委員二人者,每年改選一人。因性別比例增加推選之委員任期為一年。

第六條 

(第一項)本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 [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始得決議。但解聘、停聘 [不續聘]之裁決須經全體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不續聘之裁決須經全體委員總額過半數同意。

(第二項)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授權候補委員代理出席,當然委員得由行政代理人代理,但受託代理人僅能代理一人。委員在審查或討論與自身利益有關之事項時應迴避。未自行迴避者,主席得經本會決議請該委員迴避。

第六條之一

基於維護教師之基本權益及尊重大學自主之衡平原則,系(所)、院教評會有關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決議如事證明確與本校規定或法律規定顯然不合時,得經校長、校教評會主席或該院委員一人提案至本會討論,當事人亦得向本會提起申復。

前項提案及申復,本會得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後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始得推翻原院、系(所)決議,並發回重審。重審決議應逐級報送至本會處理。

前項院、系(所)重審決議如仍與本校規定或法律規定顯然不合者,本會得逕行議決。

說明:

(一)爲因應93年6月23日總統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第2項相關組織未合第1項(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不同性別委員應有三分之一以上比例)規定者應自該法實行1年內完成改組。為期校教評會於94年6月23日後仍能順利運作,冀儘速修正本校教評會設置辦法,並報教育部核定,以進行未符性別比例之改選(增列第2條第6.7項)。

(二)對再評估未通過者能予有效處理,在裁決通過不續聘人數上予以修正為全體委員總額過半數(修正第6條第1項)。

(三)配合業務需要修正第2條3項、第4條第1項、第6條第2項及增列第6條之一。

(四)本案業經94年5月13日校教評會及5月17日第2387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決議:通過。

二、編號93215

校長交議(主辦單位:研究發展委員會)

案由:本校為申請教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並鬆綁現行體制的束縛,是否進行法人化的規劃事宜?提請討論。

建議(決議草案):同意本校推動法人化。

說明:

(一)教育部奉行行政院新十大建設「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業以94年5 月16日函知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於94年6 月30日以前提申請計畫。

(二)前開計畫係政府為打造國際一流大學,延攬優秀人才的10年長期投注計畫。

(三)惟凡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於6 月30日提申請計畫時,必須承諾優先法人化且提出計畫;第2年再依教育部所定法人化基本原則,完成法人設置條例送部。

(四)教育部審議各校申請計畫,首要的要件係審查申請學校校務會議提出之承諾法人化同意書及法人化推動計畫書。

(五)本案業經94年5月24日第2388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決議:本校原則同意研擬推動法人化,因教育部尚未訂定法人化基本原則,未來該基本原則提出時,本校除積極溝通外,尚需經校務會議同意,方能依此原則完成法人設置條例送部。未來校務會議議決本案時,校方應先於校內廣泛討論,徵求意見,以利校務會議形成共識。

三、編號93217

提案人:劉鐘仁、胡立志、徐久忠、何寄澎、羅漢強、梁乃匡、季瑋珠、官俊榮、何國傑、李東華、孫立群、馬小康、連雙喜、陳國華、童敏惠、馮  燕、黃滬生、黃慧鳳、葉開溫、鄭吉雄、劉麗飛、許明仁、費昌勇、趙義隆、駱尚廉、周晉澄

案由:請立即檢討並補正水源校區學生宿舍BOT案。

建議(決議草案):成立校務會議之專案小組,

一、檢討該BOT案並作必要補正。

二、檢討並確立本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相關運作之應有程序,並提校務會議討論。

說明:

一、本校新近已完成「徵求民間機構參與國立台灣大學長興街暨水源校區學生宿舍案」開標,由兩家競標之企業中,選定太子建設開發公司參與投資,但比較太子與昱成兩家競標者之條件,卻見明顯而重大不合理,以兩者之企劃,昱成不但提供較佳之學生住宿與收費條件,並且第三年起按年營業收入計之回饋金在3.0%以上,而太子只提供固定0.5%之回饋,有總計近九億元以上之差距,況且昱成已有從事兩件以上國內大學BOT工程之經驗。是以該項BOT案必要重新檢討。

二、該案涉及學生住宿、本校校務基金收益等重大權益,於本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後,並未經校務會議議決或作專案報告,比對過去校務會議審查否決「陳由豪先生捐贈台大博物館」一案,顯有嚴重程序瑕玼。

三、本校之發展已面臨預算、資源嚴重不足之窘況,以水源校區之黃金地段,竟作上述不合效益、不符程序之處置,令人至感遺憾,凡我愛校之台大人皆應關心本案。

決議:本案由總務處、學務處推派學生代表校園規劃小組及提案人代表3名組成專案小組加以檢討,並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

下午2時陳博光等多位教授建議尚未討論之議案待下次會議討論,經主席徵詢在場代表意見後,裁示擇期舉行延會繼續討論。延會日期經在場代表表示意見後,主席宣布下週日(6月5日)繼續開會。

伍、散會(1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