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0年1月8日(星期六)上午9時
地點:第2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李校長嗣涔 記錄:朱芬芬
出席人員:會議代表總額170人,實到127人(詳如後附簽到簿)。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170人,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86人,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9點14分,開始開會。首先為各單位業務摘要:
一般學術與行政方面:
本校將於100年度10月至12月接受高教評鑑中心來校進行校務評鑑,為因應校務自評之需要,爰成立5個工作小組,有關「學校自我定位」工作小組已陸續召開會議,並依作業時程所訂,於99年11月30日前完成資料蒐集及上網建置資料等工作。
本校於99年11月15日舉行創校82年校慶慶祝大會,會中頒授胡佛先生名譽博士學位,同時表揚2010年傑出校友計9位,分別為學術類:楊祖保先生、孟懷縈女士,工商類:曹興誠先生、許照惠女士、盧志遠先生、蔡宏圖先生及綜合類:程禹先生、錢復先生、余玉眉女士。
行政e化方面,99年10至12月新增完成「帳務e化第3期」系統,目前正常使用維護中;並持續規劃推動其他系統,包括公文管理系統委外專案、財產物品管理系統、專任計畫人員線上離職程序及證明核發系統、人事薪資平台、「校友網站資訊平台」捐贈系統前台第3期、人事系統2.1版、掛號郵件查詢系統2.0版、社團活動及場地預約系統等,以期達成校園全方位e化之目標。
教務方面:
本校100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及EMBA班招生已完成放榜作業,錄取正取生1,987名、備取生1,329名。正取生報到率81.13%,遞補後整體報到率為98.39%。
為推動「學生學習成果導向」的課程教學與評量,並作為授課教師改進教學之參考,本校教學意見調查問卷內容,自99學年第1學期起,陸續增修相關問卷。
本校臺大學生學習歷程檔NTU ePo已於99年9月正式上線,該歷程檔係以學生之學習成果為主軸,有系統地規劃、記錄、評量和反思其學習歷程,既可做為學生自行管理其學習歷程之平台及學生準備升學或就業時製作e履歷之用,也可與臺大課程地圖結合,做為全校各院系所自我評鑑是否達到其教育目標及其畢業學生是否達到各項核心能力之依據。今(100)年教務處將陸續擴增NTU ePo之功能。
學務方面:
為鼓勵品學兼優及符合「敦品勵學、愛國愛人」校訓,且在學術研究、服務學習、社團活動等方面有具體優良表現之學生,於每年9月進行優秀青年選拔活動。評審委員由學務長、教務長、各學院以及進修推廣部分別推薦1位委員共同組成,99年10月22日召開評選會議,共選拔出蘇俊翰等16位優秀青年;並於99年11月15日校慶慶祝大會中公開表揚,由校長親自頒授證書。
「臺大生活禮儀教室」自98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辦理,辦理2梯次(每1梯次6個講座,18小時)。由於活動內容設計符合同學需求,以及應邀擔任講師之業界名師講授精彩生動,獲得同學一致的肯定與高度認同,並要求持續辦理。故於99學年度第1學期繼續加辦第3、4梯次。總計於兩學期執行4梯次,共72個小時,24場活動。參與人數超過530人,涵蓋各學院與各年級,包括碩、博士同學,成果豐碩。
99學年度寒假社會服務隊計籌組30隊(國內28隊國外2隊),參與同學約950人、被服務人數約1850人,已於99年12月27日辦理授旗典禮暨行前訓練。99年「服務學習暨社會服務隊成果發表研討會」,共分2項活動進行:社會服務成果發表會及服務成果研討會,讓各界了解社會服務隊的服務績效,使更多的社會物資與經費匯入,也鼓舞更多同學投入社會服務行列,解決社會服隊經費及人力的問題。
總務方面:
為紀念本校傅斯年校長60週年冥誕(99年12月22日),緬懷傅校長在校貢獻及人文精神,傳承傅校長學術自由之精神,總務處文書檔案館於校慶期間暨邁入民國百年之際(99年11月16日開展),辦理「百年斯年-臺大傅斯年校長檔案回顧特展」。傅斯年校長在臺大任職短短7百天,便奠定臺大的自由學風及眾多基礎建設,留給臺大人深深的懷念,本特展從傅校長任內數百件公文檔案出發,探討傅校長璀璨的一生及對臺大的貢獻,以檔案說故事的方式於本校檔案館展出。
總務處訂定「國立臺灣大學校內盆栽出租要點」:事務組以現有人力自行栽種,提供各型盆栽出租業務,並以低於市價之成本價格出租,以減輕各單位經費支出負擔並提倡校園館舍之綠美化,建立節能減碳,綠色永續的校園。
本校經教育部推薦與行政院各部會16個機關參加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評比,本校於不妨礙原有目的功能原則下,運用策略並努力活化校產,以有效運用資產創造最大利益,贏得評選委員青睞,榮獲財政部國有財產局98年度「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方案」活化運用組第1名。
新建工程方面:
一、博雅教學館主體建築已近完工階段,水電、空調、e化及家具類等也已發包執行,預定於100年2月15日辦理落成剪綵,99學年第2學期開始使用。
二、全校性實驗動物研究中心新建工程,已於99年11月15日舉行開工典禮,大樓預計於101年5月完工。
三、卓越研究大樓新建工程(包括全校製程中心),已取得建築執照,將於100年1月進行招標。
四、天文數學舘已陸續搬遷進駐。
五、藥物科技大樓目前進行內部裝修。
六、環研大樓已取得使用執照。
七、生醫工程館已取得建照,將於近期內開工。
八、附設癌醫中心醫院已於99年11月15日於臺大公館分院原址舉行奠基大典儀式。
研究發展方面:
國科會為協助國內研究型大學與國際知名頂尖研究機構合作成立國際級頂尖研究中心,吸引國際一流人才進駐、提升國內大學之世界排名,並躋身全球頂尖研究機構之列,特訂定「補助在臺成立跨國頂尖研究中心計畫」試辦方案,並公開徵求計畫構想書。本校電資學院陳良基副院長申請之「跨國頂尖研究中心-Intel-臺大創新研發中心」業獲核定補助,計畫執行期間計5年。
教育部為培育我國未來發展所需專精領域之頂尖人才及研究團隊,與國外頂尖大學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汲取先進國家經驗,提升國家競爭力,訂定「中華民國頂尖大學與國外頂尖大學學術交流合作試辦計畫」。本校依前述計畫,訂定「國立臺灣大學遴選優秀人才赴國外頂尖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實施要點」,以推薦具研究潛力之學生或研究助理申請獎助赴國外頂尖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有關本校選送優秀人才赴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案,各一級單位共13名提出申請,經校內審查後依規定選送4名參加頂尖大學策略聯盟第2階段審查。本校4名候選人均獲聯盟推薦,將繼續爭取最終入學許可及獎助金獎助資格。
產學合作中心99年完成之技術移轉案,全部簽約金預計達新台幣1億3千萬元,可望為99年全國大學之冠。
國際事務方面:
國際交流方面,99年10月至12月新增與亞、歐、美學術合作共計23校30個合約,累計363校783個合約;接待國外訪賓來自21國以上57團共280人。
99年10月27日本校與北京大學共同簽署兩校之「策略聯盟備忘錄」。繼1995年雙方簽署學術交流備忘錄後,為更進一步合作,共同邁向世界一流大學,兩校決定簽訂此備忘錄,並成立校級策略聯盟委員會,共同推展雙學位計畫、設立互動教學講堂、舉辦院系主管會議及成立交流基金等合作事項。
應北京大學之邀請,本校組成行政與各學術領域完整之師生團隊118人,在99年12月20日前往北大舉辦「臺灣大學日」一日之交流活動。「臺大日」系列活動包括:校長演講及教務、學務、研發、國際處主管報告、本校駐北京大學聯絡處揭牌儀式、各學術及行政單位交流、兩校學生論壇及藝文展演等活動。活動圓滿成功,為未來兩校全方位的學術交流與合作,奠下堅實根基。
財務管理方面:
捐贈方面,協助本校管理學院辦理玉山銀行暨玉山文教基金會共同捐贈設立「玉山學術獎」,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萬元;協助永齡基金會辦理捐贈本校醫學院設備專案,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萬元;辦理財團法人傑出人才基金會捐贈予本校及中央研究院之新進學人宿舍專案,專案金額新台幣1億8,000萬元。
為增進本校與校友間的聯繫,舉辦校友資料登錄活動,提供校內外消費優惠予完成登錄的校友,期望藉此更新校友的通訊資料,使本校具備與校友互動的有效工具。自99年5月10起至99年8月31日止約有4千位校友至本校校友資料庫更新資料,此期間適逢推廣應屆畢業生免費申辦校友證活動,校友通訊資料共增加約9600筆,占總校友人數之4%;校友電子信箱共增加人數約6500筆,占總校友人數之3%。
共同教育中心方面:
「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目的在於提升通識課程教學品質,計畫申請須提出完整計畫申請書,補助項目主要為教學助理薪資、校外學者專家演講費及校外教學活動費等。99學年度第1學期加退選後通過申請之計畫共81門課程(93個班次),含討論課程共28門課程、實驗實習課程共5門課程、一般課程共48門課程,核定教學助理人數共210人次,實際聘任教學助理人數共202人次。
本校推薦歷史學系黃俊傑特聘教授參加教育部99年度舉辦之第4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已於99年12月接獲教育部函知獲獎,為本屆4位獲獎教師之一,頒獎典禮將於100年1月11日「建國百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舉行。
圖書館方面:
圖書館於99年10月27日至11月30日於一樓多功能展示廳舉行「回眸曹永和」特展,並於99年10月27、28日與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合辦「東亞海域與臺灣-慶祝曹永和院士九十壽誕」國際學術研討會,活動圓滿。
圖書館與人事室合作開辦「職員線上英語進修班」,以JoinNet多媒體同步遠距教學工具進行即時線上教學,上課時間自99年10月5日至11月24日,由外文系退休教授周樹華老師擔任講師,總計62位同仁參加。圖書館並建置該課程之行動講堂部落格,提供各項上課資訊、教師補充教材及上課錄影檔,供學員複習與終身學習使用。此新式學習模式獲參加課程學員極力肯定。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方面:
計資中心為配合本校推展執行第2期5年5百億國際合作交流:臺大-南加大-北京大學「i-Podium」遠距教學課程,也因應新一代遠距教學之即時互動與視訊會議應用同步的需求,目前正進行老舊遠距教室教學環境及視訊設備之更新,以期提昇臺大網路教學及國際化卓越教學環境的目標,預定於100年1月底完成。
為配合臺大邁向一流頂尖大學、追求研究卓越與教學卓越之目標,計資中心針對全校研究團隊提出一個安全、具可擴充性、依各自需求量身打造的安全運算、儲存的資訊環境─雲端服務。預計自100年2月起提供雲端主機與儲存租用服務。此項服務可免去過往研究計畫需各自購買及維護實體電腦的困擾,同時也可減少用電、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
為滿足本校教職員電子郵件信箱容量之需求及提供更優質服務,計資中心已於99年11月完成教職員電子郵件信箱(@ntu.edu.tw)容量擴充至600 MB。目前正進行mail service平台與資安環境之提升改善計畫,以期能以最少的維護成本同時兼顧多元功能、資料安全、使用便利以及電子信箱彈性容量擴充與管理。
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10001A)存查。
貳、確認99年10月16日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一、民國99年10月16日校務會議紀錄依原文確定。
二、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10001B), 93~9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10001C)存查。
三、廖咸浩主任秘書就上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缺額相關問題補充報告:
(一)本校組織規程第36條規定,學生代表應為校務會議代表總額十分之一。99學年度本校校務會議代表170人,依比例學生代表17人。除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各學院及進修推廣部學生會會長外,尚有學生代表法定名額2人,由學生事務處依辦法選舉產生。但至10月16日99學年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前,僅有15名學生代表名單產生。
(二)2名學生代表未能如期產生,其原因為:
1、依據本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選舉辦法」,該2名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由學生宿舍生活自治會總幹事相互推選產生。且每年援例於學生宿舍幹訓票選代表。
2、因9月底尚有BOT長興宿舍總幹事補選未完成,且部分宿舍總幹事同學反應10月16日英檢考試在即,因此幹訓延至10月23日辦理。
(三)校務會議後,99年10月18日教育部收到電子郵件,反映本校校務會議學生缺額情形,教育部於100年1月7日函致本校略以,該次校務會議因學生實際可出席代表不足,爰與學生權益相關之提案,如「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委員會組織辦法」第3條修正案及學生所提臨時動議案等,應再予確認。
(四)另,過去十餘年來,本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如有缺額情形,其原因可分為:1.學生代表無人參選;2.出缺補選無人參選;3.未及於會議前選出。但上述3原因均未影響校務會議之決議及議案之執行。
四、校務會議代表缺額對會中決議效力相關問題,經一般同意,無異議通過決議如下:
決議:
(一)校務會議互選代表選舉均應及時辦理,以期能代表全校師生意見,充分保障全校教職員工生權益;
(二)校務會議開會及決議所須法定人數,應依本校組織規程及相關規定,代表發生缺額但出席足法定人數,會議即為合法開會,所有決議均為有效決議;
(三)99年10月16日校務會議雖有學生代表缺額,但出席足法定人數,所有決議均屬有效,與學生權益相關議案各項決議亦均屬有效。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一、程序委員會召集人廖主任秘書咸浩報告:
程序委員會於99年12月22日召開會議,安排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請參考資料編號6第273頁。
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日為99年12月17日,計收到1件報告案及3件學院提案。提案順序通過,會議程序表修正通過。
為提升校務會議議事效率,本會建議校務會議討論議案時,行政主管說明的時間與提案代表相同,除第1次說明時間不限外,後續每次發言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同時同一主題以發言2次為原則。
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
本校人文大樓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專案報告: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廖咸興 教授簡報(略)
人文大樓新建工程相關問題,經一般同意,無異議通過決議如下:
決議:人文大樓新建工程,綜合各方意見及兼顧文學院發展需求,本案教學及研究面積維持不變,但公共設施面積可考慮調降;另建築風格、外觀及內部設計,也可因應各方意見酌做調整,經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後定案施行。
三、經費稽核委員會99會計年度召集人吳瑞北教授報告:
經費稽核委員會99會計年度共召開12次會議,非常感謝本會15位委員的參與。這次報告第9次至12次會議決議,內容請參閱資料編號6「各單位書面報告」第253~272頁。第9次至第12次重要開會決議如下:
各一級單位校務基金預決算及績效報告,依本會所訂格式,陸續請學務處、研發處、教務處、國際處、總務處進行報告。希望建立制度未來每年請各單位向本委員會持續此項報告。
通過專案小組稽核報告:人事室職員盜領駐衛警退職補償金案及98年校務基金收支及運用評析案。
有關審計部要求加強經費稽核委員會運作機制,已函請教育部修改管監辦法,增聘稽核專業人員法源。研擬提案校務會議修改本會組織規定,設稽核單位。
完成經費稽核委員會歷史資料選輯:含組織沿革及法規、歷任委員、召集人訪談紀要、校務會議提案與報告、本年度會議記錄及專案稽核報告共209頁,印發本會委員及一級行政及學術單位等。
表揚協助本會運作表現優良之職員。
其他:稽核總務處業務事項,包括電費漲價分攤執行情形追蹤案、本校校外用地參與都更改建案以及水源校區哲學系及人類系疑似危樓問題。
人事室職員盜領退職補償金專案稽核簡報(略)。
98年校務基金收支及運用研析專案稽核簡報(略)。
肆、選舉
選舉結果:
一、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一)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共同教育中心主任、各學院院長及進修推廣部主任。
(二)推選委員:
1.教師委員:
院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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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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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委員(任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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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1年任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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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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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德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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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弱水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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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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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丕桑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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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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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榮舉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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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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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信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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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富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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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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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所鋐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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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方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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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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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亞男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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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慶斌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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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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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恆獎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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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衛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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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尊仁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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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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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博文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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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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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鵬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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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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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寧馨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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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職員委員:鄭銘彰主任(任期1年)
3.學生委員:謝宜桓同學(任期1年)
4.其他委員:盧居福教授(尚有1年任期)
二、經費稽核委員會
(一)各學院推選之委員:
院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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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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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委員(任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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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1年任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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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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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舉正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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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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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凌雲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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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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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玲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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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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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璉華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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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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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昇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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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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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立芬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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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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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泰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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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衛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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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瑋珠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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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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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振國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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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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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士宦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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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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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石通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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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屬學院單位主管與教師、研究人員、助教代表互選之委員:江博能助理研究員(尚有1年任期)
(三)職員委員:竇松林秘書(尚有1年任期)
(四)學生委員:陳乙棋同學(尚有1年任期)
(五)管理學院加推會計或財經專長教師(任期2年):陳聖賢教授
三、教職員宿舍委員會:
(一)當然委員:總務長、人事室主任、會計室主任。
(二)推選委員:
1.教師委員:
院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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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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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委員(任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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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1年任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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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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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靜美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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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獻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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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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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惠敏 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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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源成 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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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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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居正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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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長玲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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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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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綠蘋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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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信孚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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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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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益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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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肇隆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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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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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汝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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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仁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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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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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樹誠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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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輝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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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衛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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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長權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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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宗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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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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逄愛君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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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時中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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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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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皇池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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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富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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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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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玉山 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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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宏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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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體育室、研究人員、助教代表互選之委員:陳世銘主任(任期2年)
3.職員委員:
(1)新任委員(任期2年):陳立梅簡任技正
(2)尚有1年任期委員:李宏森主任
伍、報告案
編號:99117
人事室報告:本校組織規程第25條附表2「國立臺灣大學及學院附設機構組織系統表」修正案,業經教育部99年10月22日台高(二)字第0990180237號函核定,增列「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並溯自99年7月21日生效,依規定提會備查。
陸、討論提案
一、編號:99118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提: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生物產業自動化教學及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第一、二、三、六、八、九、十一條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生物產業自動化教學及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第一、二、三、六、八、九、十一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一條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宗旨
本中心為有效推展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簡稱生農學院)生物產業自動化教學、研究與服務工作,因應未來生物產業生產、製造、銷售自動化與農民教育之需要,就生物產業各領域予以整合,結合資訊、電子、機械、控制和系統等專業科技,規劃與發展本校之生物產業自動化教學系統,有效運用師資、器材、設備及經費,培育農林漁牧自動化人材,以落實推動全國生物產業自動化之[的]目標。
第三條 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規劃與執行生物產業自動化教學與課程、設備及[與]經費之運用。
二、整合生物產業自動化教學課程及[與]研究。
三、推行生物產業自動化建教合作。
四、舉辦生物產業自動化相關之研討會。
五、辦理有關生物產業自動化之推廣及[與]服務事項。
第六條 本中心設教學組、研究組等二個功能性分組,各置[教學及研究]組長一人,由本中心主任就院內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遴薦,經由院長報請校長聘兼之,襄助主任執行業務及協調有關行政事宜,並得依規定酌減上課時數。
第八條 本中心置助教或技術人員若干名,由院方或有關系所調派,辦理中心之技術、服務和行政工作。技術人員包括技佐、技士及技正等,視資格聘用之。
第九條 本中心所需之經費,由政府相關單位補助之經費中支付,或由生農學院核撥。
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及本校行政會議通過,並送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備查後,自發布日施行。
二、編號:99120
公共衛生學院提:「公共衛生學院院務會議組織規則」第二條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公共衛生學院院務會議組織規則」第二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條 本院院務會議由下列出席代表組成:
一、當然代表:院長、副院長、學系主任及各研究所所長。
二、教師代表:由本院在職專任(不含合聘)教師互選之。惟各教學單位至少應有一人擔任。其人數應比當然代表多一人,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三、職員及工友代表:由本院職員、助教及工友互選一人擔任。
四、學生代表:由本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各互選一人擔任,任期一年。
院長得視需要指定相關人員列席。
三、編號:99119
醫學院提:「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組織規程」第四、五、七條修正案。
本案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組織規程」第四、五、七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四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商同醫學院院長秉承校長之命綜理院務,由校長諮詢醫學院院長及醫學院附設醫院(以下簡稱附設醫院)院長就醫學院教授中聘兼之。本院得置副院長二至五人,襄助本院院長(以下簡稱院長)處理院務,由院長諮詢附設醫院院長推薦醫學院或相關學院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之教師,報請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兼之,其免除兼任時亦同。但其中副院長一人得以契約方式進用專業人士擔任之。
以上副院長職掌視院務及聘兼(聘任)人數另訂之。
第五條 本院視業務需要,得設各部、室,其下得分科、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臨床腫瘤部:各種重要癌症之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下列各科:
(一)胃腸腫瘤科。
(二)肝膽腫瘤科。
(三)乳房腫瘤科。
(四)胸腔腫瘤科。
(五)血液腫瘤科。
(六)頭頸腫瘤科。
(七)婦科腫瘤科。
(八)泌尿腫瘤科。
(九)骨與軟組織腫瘤科。
(十)一般腫瘤科: 如腫瘤復健、腫瘤身心照護、緩和醫療、腫瘤急重症及其他癌症診療,先暫置於一般腫瘤科,俟具一定規模後,得成立獨立科部。
二、腫瘤醫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發展、實驗研究、教學規劃訓練、人材儲備及癌症診療照護相關之臨床試驗及基礎研究等事項。
三、腫瘤預防醫學部。
四、腫瘤細胞治療部。
五、質子治療及放射腫瘤部。
六、腫瘤影像診療部:各器官系統腫瘤之一般放射線檢查、特殊檢查、核子醫學檢查,影像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腫瘤影像科。
(二)核子醫學及腫瘤分子造影科。
七、檢驗部:臨床檢驗、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八、病理部:病理解剖、組織切片、細胞學與病理之診斷、教學及研究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
(一)一般病理及細胞病理科。
(二) 組織庫及分子病理科。
九、藥劑部:藥品管理、製造、調劑、化驗;臨床藥學服務、教學與研究以確保藥物治療之安全及適當性。分設下列各組:
(一)臨床藥事組。
(二)調劑與藥品管理組。
十 、護理部:腫瘤病人護理業務及其相關之個案管理、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一、麻醉部:各器官系統腫瘤手術所需之各種麻醉之使用、特殊止痛方法,及需採用麻醉技術之各種診療、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二、〔醫學〕工程〔部〕技術室:統籌空間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工務設備及醫療儀器之維修保養、改良及〔採購〕管理,醫療儀器之研發等相關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工務組。
(二)醫學工程組。
十三、教學室:醫學相關實習生、實習醫師、代訓醫師、住院醫師及各相關醫事人員之醫學訓練及臨床技能訓練之規劃及執行,教材之製作及管理等有關事項。
十四、營養室:食品供應、營養諮詢及其相關之教學及研究等事項。
十五、管理室:經營管理、年度工作規劃、成本績效之分析及執行、管考及稽核制度之建立及執行;公文研考、文書處理;新聞發布、客服中心管理、來院參訪之接待及對外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國際醫療服務等有關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企劃及品管組。
(二)行政組。
(三)公共事務及國際醫療組。
(四)管理分析組。
(五)財務管理組。
十六、總務室:各項物品設備之採購、財產、出納、事務、空間場地管理、院區環境清潔衛生維護管理等有關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採購組。
(二)庶務組。
(三)出納組。
(四)保管組。
〔(五)工務組。〕
十七、醫療事務室:住院手續、帳務結算及健保申報、病人基本資料維護及資訊查詢、病歷各項管理及疾病分類統計及資料利用、門診行政協調、醫療諮詢服務、轉診;提供病患之各種社會福利資源、病人個案、家庭之輔導、醫病關係之促進、志工業務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組:
(一)醫事組。
(二)病歷組。
(三)門診組。
(四)社工組。
十八、資訊室:資訊系統之設計、維護及推廣、網路系統之建置、維護等事項。
十九、安全衛生室:員工安全衛生管理及院區環境安全維護等事項。並設駐衛警察隊。
二十、圖書室:館藏資料之發展與服務及各項醫學資訊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
第七條 各部各置部主任一人,秉承〔本院〕院長之命綜理各部業務,由院長商同附設醫院院長及各相關部主任推薦醫學院各該系科所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以上之教師,報請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兼之〔,必要時得由副教授或臨床副教授兼代〕,部主任並兼任附設醫院相對醫療部門副主任。如因業務需要得置部副主任若干人,秉承院長及主管部主任之命襄助處理各部業務,由院長商同附設醫院院長及各相關部主任推薦,報請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核定兼任。
各室各置室主任一人,秉承院長之命綜理各室業務,由院長推薦,報請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核定兼任。
科、組分置科主任、組長,綜理科、組業務,科主任由院長商同附設醫院院長及各相關科系所主任推薦醫學院教師或臨床教師〔教授、副教授或同等級臨床教師〕,報請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聘兼之,其由非教師之醫事人員擔任時,則由院長商同附設醫院院長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中遴選報請校長核定兼任。組長由〔醫院〕院長商同醫學院院長就醫學院教師或臨床教師中提請校長聘兼,〔或〕其由非教師之人員擔任時,則由〔醫院〕院長商同附設醫院院長就現有人員中遴選報請校長核定兼任或派任。
因業務需要得置護理督導長、護理長若干人,由院長遴選教師或相當級別之護理師,報請醫學院院長,提請校長核定兼任
〔前項護理督導長、護理長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醫事人員之資格應符合「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遴用資格規定」之規定」
柒、臨時動議
編號:99121
張小虹等提:請人文大樓新建工程執行單位依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校園規劃小組之決議,暫緩建築師依現有初步設計,進行後續之細部設計與施工設計等程序;並由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授權校園規劃小組成立「臺大校門口標誌性建築人文大樓專案小組」,納進校內外校園規劃與建築專家及使用者,盡速進行專業溝通與監督建築師對相關決議的採納,落實臺大校園規劃原則,以利該新建案的順利推動。
本案經討論後通過決議如後:
決議:人文大樓新建工程相關問題,依本次會議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專案報告後之決議辦理。
捌、散會(下午12時30分)
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簽到簿
100年1月8日校務會議存查文件目錄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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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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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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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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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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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單位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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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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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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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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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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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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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8學年度校務會議決議案繼續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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