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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務會議紀錄

9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會議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三年十月十六日(星期六)上午九時

地點: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主席:陳校長維昭                                      記錄:江若慧

出席人員:會議代表總額三三一人(黃宏斌教授兼任學務長及軍訓室主任,李琳山教授兼任研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建教合作中心主任,張慶瑞教授兼任物理系主任及天文物理所所長,陳文華教授兼任工管系主任及商研所所長,另醫學院學生會會長及生命科學院學生會會長尚未選出),實到二四六人(詳見簽到簿)。

壹、主席報告

       本次會議應出席人數三三一位,目前已完成報到者有一六七位,超過法定人數,現在時間是九點十五分,開始開會。首先說明校務會議當然代表及各附設機構主管如因事故不克出席時,由經核定之職務代理人代為出(列)席,如未經核定程序,係屬委託出席,與規定不符不能代理,而互選代表必須親自出席,不能代理接著報告過去一年學校的各項校務情況

教務方面:

本校擬於九十四學年度增設教學單位計有「公共衛生學院預防醫學研究所博士班」及「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生物科技管理組」﹔另畜產學系擬更名為動物科學技術學系;醫事技術學系擬更名為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九十二學年度接受評鑑的廿九個教學研究單位評鑑總結報告已全部送校,本校將就評鑑委員建議事項研議處理方式,並逐年追蹤辦理結果。

九十三學年度擬接受評鑑單位計有電機資訊學院、管理學院及中文、圖資、藝術史、語言學、天文、物理、地理環境資源、藥學、流行病學、機械、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建築與城鄉、生農學院所屬系所及研究中心、公衛、環衛、動物、生化科學、護理、免疫、臨床醫學、光電生物醫學、藥物研究等系所及研究中心共三十七個單位。

本校九十二學年度榮膺為國家獎座、國科會特約研究員、財團法人傑出人才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及榮獲教育部學術獎、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專任教師共計八十二位,另獲選為本校「教學傑出」教師二十六名,「教學優良」教師九十一名,已於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教師節茶會中,頒發獎牌並公開表揚。

本校教育學程接受教育部九十二年度大學校院教育學程評鑑,經教育部評列為該年度受評之二十五校中,唯一獲得特優之教育學程。

本校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學生數至九十三年九月廿四日止共為三0、四六二人,其中包括日間學士學位班一六、四六八人,進修學士班及原夜間部學生一、二四九人,碩士班學生八、九一七人,博士班學生三、八二八人。

本校九十四學年度擬招生名額共八、八一二名,內含日間學制大學部三、五六八名,碩士班四、0五八名、博士班九三六名以及進修學士班二五0名。

本校管理學院擬於九十四學年度擴大招收學士班及碩士班外籍生二00名,並將開設完整規劃的課程以英文授課。

九十四學年度本校與中央研究院合作辦理國際研究生學程的系所及學程計有生化科學所的「化學生物學與分子生物物理學學程」,招生名額為六名,以及物理所及化學所的「奈米科學與技術學程」,招生名額各五名。

為提昇行政效率,本學年度有關學生轉系、輔系、雙主修的申請作業皆以網路化方式完成,成效良好。

本校「專任教師每週授課時數計算標準及超授鐘點費核支準則」,已獲教育部同意備查,自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

為改善教務處所轄教學大樓教室教學設施,以協助教師提昇教學品質與水準,教務處經調查教師需求後已改善或增購普通、共同、新生、綜合等四棟教學大樓的教學設備。

學務方面:

AEARU東亞研究型大學學生夏令營活動於九十三年八月十五日至八月二十一日舉行,活動內容為第一場教育科技論壇主題:亞太科技教育之比較,第二場金融論壇主題:亞洲全球化之後金融產業的因應之道與未來展望,第三場科技論壇主題:亞太地區科技發展趨勢。參加學員有:復旦大學、中國科技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北京清華大學、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東京大學韓國科學技術學院、浦項科技大學臺灣大學及清華大學,共計六十名

為配合學校國際化的政策,住宿組與學術交流中心共同合作,整修原國青中心四樓,改為國際交換生宿舍,計有八十四床。

經住宿組一年的調整,將原研二舍兩層研究生宿舍調整至大學部男六舍五樓,原研二舍二樓改為大一新生女生宿舍,並修訂法規,延畢生的住宿權排在大一新生後,嚴格審查住宿資格,本年度合於住宿資格的大一女生八百人,大一男生八五二人,均百分之百得以住宿。

為加強住宿學生防火防災教育,本年度修訂法規,制定住宿學生學習護照制度,規定大一住宿學生必須於住宿後一個月內參加學校舉辦的防火防災研習,取得研習證明後,始得繼續住宿,本年度防火防災研習已於十月初辦理完畢。。

總務方面:

行政院要求檢討收回國有建築用地案:本校經管眷舍土地八十四筆,面積五.二二公頃,其上眷戶一八三戶,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由游院長主持國資會第十八次委員會議,除潮州街七號一筆因土地與建物非同一單位經管先緩議外,其餘均通過留用。另本校提報保留校長宿舍及非宿舍土地十九筆,面積約三.二七公頃,建物十五棟,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由林全部長主持國資會第十九次委員會議,亦順利通過留用。

丙案徵收地上物拆遷歷經十多年協調,本校為顧及一三0多戶居民住的問題,總以和緩漸進方式協助住戶搬遷,完成一二0戶順利遷離,惟東側基地住戶合計十戶(合法四戶,違章六戶)始終採強烈抗爭方式,拒不搬遷,且無法溝通,為求本校整體校舍規劃工程能順利推展,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依強制執行法進行強制執行作業,在台北市政府暨相關單位協助與總務處同仁群策群力推動下,終於在十一月二十九日凌晨三時平安順利完成拆遷工作。

總務處與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協調自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起將本校辛亥門出入口的尖峰時刻綠燈秒差均增加五秒,以舒緩辛亥路門口之車流壓力。另爭取拓寬語言中心旁之辛亥路行人穿越道,將擴寬約2米,達3.5米,讓本校教職員工及附近住戶穿越辛亥路時能更為安全。

整合本校相關交通法規,訂定「國立臺灣大學校園交通管理辦法」,將汽車、機車、腳踏車管理、收費、違規處理等現行七種校園交通管理相關辦法整合為一,原辦法同時予以廢止。

為使舟山路整個地區環境有明顯且連貫的風貌,總務處自九十二年底進行環境改善施工,已於九十三年三月十二日完成第一期工程並順利啟用。另傅園在教育部永續校園經費協助下進行整修,於六月三日完工啟用。

動物醫院頂層增建工程、食科所新建工程、電資大樓(博理舘)、資訊系二期(德田樓)等新建工程均已完工化學大樓第一期預計九十三年十二月底完工,公衛大樓預計九十四年二月完工。

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自八十八年提出興建構想後,經九十二年十二月八日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預計興建地下兩層容納三六八部汽車及一五0二輛機車,本校自籌所有總經費四億四、一一二萬九千元,替代球場施工已於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完成,本案預計九十四年七月完工。

配合「公文程式條例」的修正,公文直書格式將改為橫書格式(文字由左至右),簽署由左至右,由上而下,單位相關業務的各項書表暨資訊作業系統及其所產生的各類報表、書、表亦應於九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前更新,十二月辦理測試,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本校水費經水電節約小組積極宣導節約用水的觀念,隨時注意各單位用水異常現象,並即時處理漏水情形,經比較九十三年上半年與九十二年上半年的用水費用,在建物不斷增加的情況下,仍能大幅節省一六六萬五四五四元,該項績效也引起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主動檢視其所設置的水錶,並於日前派員到校瞭解原因。另為降低電量超約罰款,總務處實施契約容量均分案及全校各系館加裝水電分表等,已獲致成效,並節省九十二年的超約用電罰款近百萬元。

「勞工退休金條例」於六月三十日經總統公布,新制將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依新規定,勞工得自由選擇新、舊制,為使本校技工、工友同仁能確實瞭解新制退休規定,及如何在新舊勞退金制度間做一選擇,總務處事務組將於九十四年三月間之工友在職訓練辦理三場次「勞工退休金新舊制度講習」

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房地:該中心已於九十三年九月六日將生技大樓、警衛室、污水處理場點交本校,該大樓一樓「發酵量產先導工場」及宿舍則於九十四年四月合約使用期限屆滿時再行交還。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舉辦「和平東路一段、青田街日式建築群」建物保存價值鑑定會勘,復於八月三十日召開「和平東路一段、青田街日式建築群」古蹟(歷史建築)指定公聽會,本校校務會議專案委員會召集人羅漢強教授及數位委員與總務處代表分別於會中發言表示,大量指定保存本校管有日式木造宿舍將嚴重影響校務發展,期盼台北市政府審慎處理相關指定保存事宜。十月八日文化局召開古蹟指定暨歷史建築登錄審查會議,本校雖再次表達立場,惟審查會仍決議指定本校管有日式宿舍二戶為古蹟,八戶為歷史建築,本案十戶宿舍土地面積五六一七平方公尺將受限開發,同時古蹟的維護費用很高,將會排擠本校其他經費及資源。

長興街與水源校區學生宿舍BOT案:財政部已於九十三年八月底修正土地稅減免規則,增訂公立學校之學生宿舍BOT案件地價稅得由當地縣市政府核准免徵。本案於八月三十日召開第一次再審核委員會議,將繼續辦理後續公告招商事宜。

維護校園安全處理竊盜案部分:今年已四次查獲、逮捕竊盜現行犯四人,均已移由轄區大安分局依竊盜罪偵辦,惟仍請各單位多加強防竊宣導與作業,使竊盜案減少。

本校實驗場所近幾個月以來發生化學性災害三起、電氣火災及人員摔落事件一起,是為歷年來最為頻繁者,校方緊急召開檢討會議並行文相關單位加強安全管理,預防類似災害發生。希望大家加強人員教育訓練,確實建立實驗室化學藥品清單,全面清查化學藥品存放的安全性,尤其各系所單位應架構緊急應變時之任務分組,每年定期演練,以確實防災。

共同教育委員會方面:

本校現行共同及通識教育自八十六學年度起實施迄今八年,經由相關研討會的溝通、師生的反應及去年教育部辦理「大學通識教育評鑑先導計畫」的評鑑結果,均顯示本校共同及通識教育確有進行改革的空間,因此共同教育委員會將進行「臺灣大學共同與通識教育改革之研究計畫」,擬針對國內外共同及通識教育的現況進行分析與了解,以規畫未來最適合本校實施的架構與制度。

通識教育講座《我的學思歷程》,過去一年曾邀請中央研究院賴明詔副院長、朱敬一院士、語言所研究員李壬癸、中央大學劉全生校長、慈濟大學葉金川教授、前清華大學劉兆玄校長等學者發表演講。

軍訓室針對學校特性,訂定本校「校園災害管理實施計畫」,就校安聯繫通報、颱風(含水災)、毒性化學物及SARS等致災源訂定預防救災具體作為,配合「校園安全維護會報」定期檢討精進,以維校園安全。

研究發展委員會方面:

本校執行教育部「推動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校內整合計畫及奈米科技、資訊電子科技整合、基因體醫學、東亞文明四個研究中心計畫,九十三年度第一期經費獲補助為新台幣二億三千萬元,其使用期限至九十四年五月十三日止。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九十三年度大學學術追求卓越發展延續計畫,全國共核定十三項總計畫(七十七項計畫),第一年度經費共計三億五、七二二萬三、一00元,本校獲得八項總計畫(總計畫連同分項計畫共計三十五項計畫),第一年經費為一億六、九一0萬六00元,佔總經費百分之四十五。

九十四年度大學學術追求卓越發展延續計畫,本校通過的計畫構想書計有自然學科領域:陸天堯教授「利用有機/無機混成材料促進太陽能光電轉化合成、光物理以及元件」、羅清華教授「亞洲大地構造運動與氣候變遷研究」;工程及應用科學領域:楊志忠教授「新型奈米光電材料及元件研究」;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洪茂蔚教授「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尖端研究」等四項計畫。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九十三年度傑出產學合作獎,本校醫學院骨科侯勝茂教授獲得獎狀乙紙及獎勵金新台幣三十萬元。

本校為激勵教師致力於學術研究,追求學術卓越,特依本校相關辦法辦理「研究成就獎」、「研究貢獻獎」及「人文社會研究貢獻獎」。九十三年度各學院推薦各獎項候選人業經核定,獲「研究成就獎」有二十九名,「研究貢獻獎」二十五名,「人文社會研究貢獻獎」六名;各獲獎教師個人及研究團隊,已於教師節茶會中獲頒獎牌並公開表揚。

人事方面:

關於新任校長遴選作業:業依本校組織規程規定,完成遴選校長相關法制作業。復依相關規定推選出校友代表袁頌西先生一人、社會公正人士代表牟宗燦、孫震先生二人、教師代表十一人(歷史系李東華教授、化學系王瑜教授、政治系趙永茂教授、內科陳定信教授、機械系吳文方教授、森林系羅漢強教授、國企系洪茂蔚教授、職衛所王榮德教授、資訊工程系傅立成教授、法律系邱聯恭教授、生科系林曜松教授)、及行政人員代表洪泰雄組主任一人,共計代表十五人,於九十三年九月一日正式組成遴選校長委員會,開始進行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目前正公告徵求推薦人選中,預計於十一月二十四日截止收件。

九十三學年度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升等案,經各單位推薦到校,總計六十六人(副教授升等教授三十人、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二十五人、講師升等助理教授七人、講師升等副教授二人、助理研究員升等副研究員二人)。經九十三年九月七日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並於十月九日召開校教評會進行審議,計通過六十五人,有一人須另提說明送校教評會專案小組討論後提下次會議審議。

本校專任教師評估九十二學年度各院、系(科)所辦理評估的結果,共計四十一人評估未達標準,內含九十、九十一學年度未通過未提再評估者。

行政院衛生署雲林醫院核定自九十三年四月一日起改制隸屬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台北護理學院附設醫院亦核定自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起改制隸屬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兩分院改隸之人事派代作業等,均陸續規劃辦理完竣。

九十三年度績優職員選拔,經評選結果,選出「服務特優」人員六名,「服務優良」人員二十五名,合計三十一名,另外自本次入選「服務特優」人員中選送三名參加教育部「優秀教育及公務人員」選拔。

為響應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政策,人事室於九十二年暑假迄今已舉辦多場專題演講。並於九十三年十月四日及十四日假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舉辦兩場職員座談會。

本校人事管理資訊系統,自九十二年起由人事室與計資中心規劃以網路版方式重新改寫整合,業於九十三年九月正式上線使用。新系統除可順利產生人事行政局所需上傳之月報表外,各校區人事單位即時連線維護系統資料,開放供本校教務處、總務處等行政單位自行下載最新資料再加以應用,以達到資源共享。本系統將繼續規劃發展校內各項人事業務上線使用,並與教育部等相關業務單位連線,以達全面電子化作業。

會計方面:

九十三年度截至八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本校部分,經常收入數計新台幣七五億五、六五六萬元,包括教育部補助教學研究經費新台幣二七億三、二五五萬一千元,自籌收入新台幣四八億二、四00萬九千元,經常支出數計新台幣七一億一、00七萬五千元,收支相抵,產生新台幣四億四、六四八萬五千元賸餘。資本支出方面﹕本年度預算數計新台幣六億九、一00萬元,連同上年度保留數新台幣三億五、四六一萬四千元,本年度可用預算新台幣一0億四、五六二萬二千元,截至八月底止執行新台幣三億一、三七七萬四千元,執行率三0.0一%,依規定,全年度可支用資本支出預算執行進度應達百分之八十,九十三年度尚有一季即將結束,惟截至目前為止,執行進度落後甚多,請各單位儘速加強辦理。椰風專案興建學人宿舍全部工程費新台幣七億餘萬元,全數由銀行貸款支應,第一期工程正進行中,依工程進度,本年度八月底止,華南銀行已撥入貸款新台幣一億六、九三0萬九千元。

附設農林作業組織部分﹕至八月底止已依預算撥實驗林及山地農場補助款新台幣一億九00萬二千元;該作業組織至八月底止賸餘新台幣六、三四六萬元。

九十四年度預算案編製概況﹕九十四年度預算原經教育部核給補助教學經費新台幣四二億六、六二九萬九千元、工程經費新台幣八千萬元及補助農林作業組織新台幣一億一、三00萬元。經送行政院主計處審核後,計專案刪減電腦經費新台幣六八0萬元,另增加九十四年度調整待遇經費新台幣九、一三五萬九千元,核定為補助教學經費新台幣四三億五、0八五萬八千元,工程經費新台幣八千萬元及補助農林作業組織新台幣一億一、三00萬元。會計室已依據主計處核定結果編製九十四年度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貳、確認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紀錄及該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確認通過)

參、常設委員會報告

程序委員會召集人何主任秘書憲武報告:

本會業於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召開本學期第一次程序委員會會議,安排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議程及提案順序。本次校務會議提案截止收件時間為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計收到一件同意案及六件提案。同意案部分同意提校務會議,並建議除名單外應提供新舊法規供校務會議代表參考。各案順序經委員熱烈討論決議第一案順序不變,原第三案改列為第二案,原第五案改列為第三案,原第六案改列為第四案,原第二案改列為第五案,原第四案改列為第六案,並建議原第六案提案人於校務會議當日提出更具體之建議。會議程序表照案通過。

另,上次校務會議主席裁示:「提案單規格請本屆程序委員會再議,確定後提會報告。」乙節,本委員會於九十三年六月十四日召開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會議討論通過本校校務會議提案單乙種,嗣後凡校務會議之提案,均應填送提案單至秘書室彙辦。

肆、同意案

案由:本校第一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名單如說明,提請同意。

說明: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就委員之組成規定如下:「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佔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二、教師委員:陳教務長泰然、黃學務長宏斌、陳總務長振川、張錦華教授(新聞所)、孫中興教授(社會系)、李茂生教授(法律系)、畢恆達副教授(城鄉所)、林維紅副教授(歷史系)、葉德蘭副教授(外文系)、張珏副教授(衛政所)廖婉君副教授(電機系)、蔡宗珍副教授(法律系)、陳淑惠副教授(心理系)。

三、職員委員:葉欣怡小姐(圖書館)。

四、工友委員:林瑞鶴小姐(畜產系)。

  五、學生委員:洪玉珊同學(土木三)、徐子玉同學(戲劇二)、高閔琳同學(昆蟲五)、曹嘉芸同學(應力所博四)、江博熙同學(進修學士班中文四)。

決議:同意聘任。

伍、討論提案

第一案                              校長交議(主辦單位:人事室)

案由:檢具本校教師出國講學研究進修要點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附件一),提請討論。

說明:案經九十三年五月十一日本校第二三四一次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

決議:修正通過。

第二案                              校長交議(主辦單位:人事室)

案由:為配合教育部修正「大專校院教師著作抄襲處理原則」第九及第十二點規定,檢具本校「教師著作抄襲處理要點」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教師著作抄襲校內處理作業流程」修正草案各乙份(附件二),提請討論。

說明:案經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本校第二三四九次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

決議:通過。

第三案                              校長交議(主辦單位:人事室)

案由:為調整各學院、系(科)所聘任兼任教師佔缺致酬比例原則,擬修正本校「兼任教師聘任準則」第二條條文,檢具該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乙份(附件三),提請討論。

說明:案經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本校第二三五七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決議:通過。

第四案                              提案人﹕陳汝勤、羅漢強、歐茵西、賈儀平、徐富昌、趙義隆、馬小康、梁乃匡、沈  冬、費昌勇、劉麗飛、張素娟、陳美玲、許明仁、勾淑華、曾漢塘、孫立群、羅吉雲、蘇秀媛、連雙喜、羅清華、駱尚廉、吳偉特、林俊全、徐濟泰

案由:本校應成立「高等教育策進委員會」。

說明:

一、我國高等教育經歷過去十數年之改革,包括教育目標、政策措施等都有重大轉變,然而至今改革之成果未盡符合社會發展需要,也普遍不為國人滿意。

二、況且大學自主係大學發展之根本,然而經歷過去十多年之變革,大學自主之精神仍屢遭破壞,實為大學發展之一大隱憂。

三、本校既自許為國內高等教育之龍頭,不應自外於這個困境,尤其面對目前大學之自主缺乏保障、高等教育資源窘困、教育品質低落等現象,更無法置身事外。本校有許多同仁專精於相關議題,應主動投入,針對當前高等教育之難題,研擬匡正之道,並率先於大學校園成立評論高教政策之平台。

四、本校宜設置常設性之組織,以持續關懷高等教育發展,責無旁貸。另,於委員會正式成立之前,必要時先設籌備小組暫行運作。

建議:請校方邀集本校之相關同仁成立「高等教育策進委員會」,為常設之功能性組織,以檢討高教問題、研擬發展策略,適時提出書面報告、推展研討活動,建立言論平台並向各界推廣,以導引我國高等教育之健全發展。

決議:本案請提案人重新研議後,提下次會議討論。

第五案                              校長交議(主辦單位:教務處)

案由:檢具本校各學院新聘專任教師聘任作業準則(草案)乙份(附件四),提請討論。

說明:案經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本校第二三四七次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

決議:本校各學院新聘專任教師聘任作業準則」提請各學院參考,並請教評會針對各系聘任辦法修正或訂定相關準則。

第六案                              校長交議(主辦單位:教務處)

案由:為配合追求卓越之目標,擬修正本校教師評估準則,檢具該準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附件五),提請討論。

說明:案經九十三年九月七日本校第二三五五次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

決議:修正通過。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下午二時十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