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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110學年度第8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10學年度第8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1178星期五)上午930

開會地點:U Meeting

會議主持人:管校長中閔                                紀錄:周佑璘

出列席人員:管校長中閔、羅副校長清華、陳副校長銘憲、周副校長家蓓、張副校長上淳、

            丁教務長詩同、汪學務長詩珮(李毓璱代)、葛總務長宇甯(廖文正代)

            李研發長百祺、院長慕萱吳院長俊傑、蘇院長宏達(古允文代)

            倪院長衍玄、陳院長文章、盧院長虎生(林裕彬代)、胡院長星陽、

            鄭院長守夏(鄭雅文代)、張院長耀文(林恭如代)、鄭院長石通、

            陳院長聰富(林仁光代)、李賢中教授、朱秋而教授、周泰立教授、

            謝松蒼教授、錢宗良教授、林裕彬教授葉德銘教授、林世銘教授

            鄭雅文教授、吳忠幟教授、康美華秘書

            王根樹主任秘書胡宜珍組長、莊嘉揚教授林立虹教授吳莉莉資深專員、

            吳慈葳行政專員、彭嘉玲行政組員、楊玉苓組長、陳億菁股長、陳怡茹組員、

            王得裕行政組員、孫語謙同學

請假委員:謝院長明慧、吳慧菁教授、闕蓓德教授、林沛群教授、李素華教授、

          董桂書副教授、李坤培教授、張承宇同學

應到委員:38    實到委員:30    請假委員:8

壹、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本校「住宿設施暨會館新建營運移轉(BOT)」案,檢具可行性評估報告、先期計畫及興建工程可行性評估報告各1份(附件1-1~1-3),提請討論。(總務處 )

  明:

一、為增加本校招才及留才誘因,爰規劃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之BOT方式,引進民間資源參與本校教職員工住宿設施及會館之建設,由本校提供土地,民間機構出資新建、營運,並於許可期間屆滿後,建物產權無償移轉給本校。

二、住宿設施之用地主要為國防部軍備局經管土地,規劃以無償撥用方式取得,會館之用地原與新建學生宿舍合併規劃,經10858107學年度第8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及108516107學年度第4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在案,會館改採民間投資新建方式,與學生宿舍分開辦理。

三、依本校校園重大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審議流程,需提報可行性評估報告(即本案興建工程可行性評估報告)。另依促參法施行細則規定,辦理促參案件應擬具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先期計畫書,報經教育部同意後,始得續行辦理招商作業,並由得標之民間機構進行規劃設計。

四、本案業經111615110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議:通過,請將委員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已請相關單位審視修正後之可行性評估報告、先期計畫及興建工程可行性評估報告,如各單位無修正意見,後續將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先期規劃書函報教育部核定。

案由二有關本校臺大碳索科技研究中心籌備處「岩心儲存庫房新建工程(名稱暫定)」案,檢具期初報告書1份(附件2),提請討論。(理學院 )

  明:為推動旨揭研究中心之成立,擬於本校竹北分部採實體捐贈興建岩心儲存庫房,工程規模為地上2層、建築面積約2,400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約3,300平方公尺,經費約1億元。

  議:通過。

執行情形:

一、經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積電公司)討論後,建議由臺大碳索科技研究中心籌備處提出本校與台積電公司間之產學合作計畫, 並與岩心儲存庫房之建置齊頭進行,後續將由本校理學院地質系提供岩芯庫內部空間需求,台積電公司出資並提供建築設計師與結構技師相關協助。

二、本案將結合台積電公司與其他政府部門資源,執行潛在場域地下地質探勘。另業於714日赴行政院科會辦進行簡報,目前科會辦規劃將經由經濟部協助支持CCUS相關計畫,並視政府預算確認核定金額後,自1121月執行。

貳、臨時動議

參、散會(上午10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