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11學年度第2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11年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一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管校長中閔 紀錄:周佑璘
出列席人員:管校長中閔、羅副校長清華、陳副校長銘憲(張上淳代)、周副校長家蓓、
張副校長上淳、汪學務長詩珮(許聿廷代)、丁教務長詩同、葛總務長宇甯、
李研發長百祺、吳院長俊傑、蘇院長宏達、倪院長衍玄(謝松蒼代)、
陳院長文章、盧院長虎生(林裕彬代)、胡院長星陽、鄭院長守夏(鄭雅文代)、
張院長耀文、王院長皇玉、鄭院長石通(楊健志代)、謝院長明慧(吳慧芬代)、
朱秋而教授、謝松蒼教授、林沛群教授、林裕彬教授、葉德銘教授、
林世銘教授、鄭雅文教授、吳忠幟教授、康美華秘書、連玉輝教授、
王根樹主任秘書、胡宜珍組長、吳莉莉資深專員、吳慈葳行政專員、余忠仁院長、
王亭貴副院長、蔡易豐副主任、余正道主任、李瑩英主任、游惟智組長、
黃怡靜專員、楊國城組長、馮安華經理、吳啟弘行政組員
請假委員:黃院長慕萱、李賢中教授、周泰立教授、吳慧菁教授、錢宗良教授、
闕蓓德教授、李素華教授、董桂書副教授、孫語謙同學
應到委員:38位 實到委員:29位 請假委員:9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
本小組於111年9月14日111學年度第1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至111年11月23日111學年度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止,共有3次會議。報告案2件,討論案3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報告案
(一) 傅園環境景觀整體改善計畫(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決定:同意備查。
(二)小椰林道、蒲葵道與水杉道交通改善、路口路型調整規劃(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決定:同意備查。
二、討論案
(一)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二號館1樓門廳及教室更新工程(提案單位:管理學院)
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參考委員意見於報告內容做適當回應。
(二)校總區東南區空間發展計畫(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依委員意見修正後,續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三)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新建湳雅院區可行性評估報告書變更設計(提案單位: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決議:本案通過,續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三、案件簡介
(一) 傅園環境景觀整體改善計畫(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傅園於103年進行環境改善迄今,因樹木根系成長擠壓等因素已造成多處鋪面、階梯及墓園地面出現裂縫等問題,雖定期修剪樹木、整理環境及維護仍無法有效改善,故啟動傅園環境景觀整體改善計畫,計畫共分為四期,分期分區推動。因本案屬於校園重大景觀工程,整體改善計畫期初報告書業經110年12月8日110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另為加速本計畫推動時程,本案第一期工程–墓園主體範圍 (斯年堂、方尖碑及水池等建築裂縫及破損修復) 硬體修舊復舊工程,因採原樣修復,業已先行提送「第一期基本設計報告書」至110年5月26日109學年度第7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會議決定:「同意備查」。後續於110年10月12日開工,111年3月15日完工。
本案傅園環境景觀整體改善計畫與第一期修復情形,已於111年9月21日111學年度第2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採書面審查),決定:「同意備查」。
(二) 小椰林道、蒲葵道與水杉道交通改善、路口路型調整規劃(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本案源於110年4月26日第20屆校園交通管理委員會第1次會議,學生會及學代會委員代表提出小椰林道及水杉道路口,因不對稱路型,常有交通衝突情事發生,建議該路口交通需要改善,減少事故危險發生。後續經110年11月12日第20屆校園交通管理委員會第2次會議討論,決議:
1. 本案同意調整旨揭路口路型規劃,化工系館東北角及原分所東南角原則上不予變動,後續如路口需順齊調整可再討論,綜合教學館西北角退縮及工綜新館西南角凸出,儘量維持路口正交,原分所東南角樹木如因交通動線或行車視角等考量,將以校內移植方式處理。
2. 後續請營繕組聘請技服規劃設計,如有小幅度調整路口規劃時,請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交委會委員後,提送校規小組委員會審議;若路口有大幅度修改須送交委會討論確認後,再提送校規小組委員會審議。
本案後續納入「小椰林道、蒲葵道排水設施及路面改善工程案」進行規劃設計,小椰林道、蒲葵道與水杉道路口路型採小幅度調整且不須移植既有樹木。該規劃設計方案已於111年9月8日第21屆校園交通管理委員會第1次會議報告備查,續於111年9月21日111學年度第2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採書面審查),決定:「同意備查」。
(三)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二號館1樓門廳及教室更新工程(提案單位:管理學院)
為凝聚管理學院的關注度與向心力,希望藉由創造80周年新意象與創新設計強化管理學院教職員生的識別與認同,牽起所有老師、在校生及校友的連結,並做為管理學院重要的主視覺元素之一。本工程除全面更新一樓門廳及教室外,同時,也計畫於大廳新建一座旋梯搭配外牆設計。門廳外牆之設計內容為:1.建立新意象、主視覺,以不敲除建築原有結構、面材為原則,讓新的立面也能融入時間的環境紋理;2.搭配整體外牆磚紅色質感,採用仿耐候鋼色塗料噴塗擴張網,以滿足耐久性與整體感;3.外牆色彩呼應管院二館整體外觀顏色,營造出和諧整齊的視覺氛圍。
本案已於111年11月2日111學年度第3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參考委員意見於報告內容做適當回應。」
(四) 校總區東南區空間發展計畫(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校總區東南區係指校總區跨越基隆路以南之區域。本校為評估該區域更新及再發展方向,以及規劃基隆路兩側校區安全順暢連接之交通方式,以利校園整體發展,遂擬訂「校總區東南區空間發展計畫」,並於100年9月19日100 學年度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本計畫通過迄今已逾10年,本次係依學務處110年12月20日1100094955號「修正校總區東南區空間發展計畫案」簽案辦理,為因應學生宿舍二期新建案及舟山路教職員宿舍區之發展需求,請校園規劃小組協助重新評估並修正本校原核定之計畫內容。因此,本次計畫範圍除東南區外,亦納入東區之舟山路教職員宿舍區與周邊範圍一併檢討。本次擬訂計畫期程為25年,分為:短程(5年內)、中程(5-15年)及長程(15-25年),修正包含土地使用分區、開放空間及景觀、交通、永續校園與校園防災等規劃構想,以及未來實質發展建議。
本計畫修正內容已於111年8月4日策略會議討論,於111年10月26日召開全校性公聽會廣納教職員工生意見,於111年11月16日111學年度第4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依委員意見修正後,續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五) 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新建湳雅院區可行性評估報告書變更設計(提案單位: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新竹臺大分院為解決現有空間飽和及不符使用需求等問題,擬爭取新建院區,本案於110年12月1日提送110學年度第2次學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決議:「(一)本案通過,續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二)請參考委員意見修正報告書內容,重點包括:綠建築之節能設計、建築能效標示、交通動線及停車規劃等。」;續於於110年12月8日提送110學年度第3次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決議:「通過,請將委員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本案原經校內程序通過,後續因財務風險等其他不確定因素高,送教育部未果。今年111年7月3日獲行政院大力支持願意補助興建經費,並指示新增地下一層為戰備病房及醫護宿舍一棟,行政院指示臺大分院加速新建案作業,儘快修正計畫後提出,臺大分院修正後再次提出申請,預定審核後持續報教育部,期讓預算儘早定案。
本次變更設計擬新增一棟宿舍為地上九層、地下二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12,847㎡;急重症大樓原為地上九層、地下三層,變更為地上九層、地下四層,新增一層地下室8,250㎡。配置上急重症大樓往西北側移,原戶外停車場移至西北側療癒公園處。工程經費原為59.3億元 (後經調整為68.7億元),本次變更宿舍棟為8.8億元,地下一層為7.5億元,共增加16.3億元,總計85億元;設備經費原為10.7億,本次變更為18.3億元。
本案已於111年11月16日111學年度第4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續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決議:洽悉。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新建湳雅院區案,檢具可行性評估報告書1份(附件1),提請討論。(醫學院附設醫院 提)
說 明:
一、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為解決現有空間不足及不符使用需求等問題,爭取新建湳雅院區,原已於109年12月9日109學年度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但因財務風險等其他不確定因素高,送教育部未果。
二、後於111年7月3日獲行政院大力支持願意補助興建經費,並指示新增地下一層為戰備病房及醫護宿舍一棟,儘快修正計畫後提出,故本案預定經校內審核程序完成後報送教育部,期讓預算儘早定案。
三、本案業經111年10月28日新竹臺大分院第1060次院務會議及111年11月4日醫學院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在案。
決 議:通過,請將委員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委員意見修改,並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將案名修正為「臺大醫院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湳雅院區新建計畫」,由本校於111年12月12日函轉計畫書送教育部審查。
案由二:有關本校「明志學術研究中心新建工程」案,檢具期初報告書1份(附件2),提請討論。(理學院 提)
說 明:
一、為提供本校理學院數學系、國家理論科學研究中心數學組、數學科學中心、統計與數據科學研究所,以及教師會館之使用空間 ,擬由本校理學院數學系系友劉志明先生出資,於本校數學研究中心及數學館等2處,採實體捐贈方式興建新大樓。
二、總務處保管組提供意見: 本次申請興建大樓屬校方基地,依本校各學院增建校舍空間提撥校方原則第3點第1項規定應提撥25%予校方統籌;再依同點第2項規定,理學院使用面積超過部頒標準40%以上(目前使用面積超過部頒標準 92%),需提撥60%,爰本案共需提撥新建樓地板面積70%(25%+(1-25%)*60%=70%)予校方統籌。另有關校方統籌空間用途,建議俟本案通過後,於後續相關會議討論再行定案。
決 議:本案新建方向原則通過,請將校規小組所提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本案之空間分配尚未確定,請數學系與總務處持續討論,俟確定後再提會。
執行情形:本案已請總務長協調處理,待協調後再進一步與相關單位討論。
案由三:有關「校總區東南區空間發展計畫」案,檢具報告書1 份(附件3),提請討論。(校園規劃小組 提)
說 明:
一、本計畫前於100年9月19日100 學年度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本次係依學務處110年12月20日「修正校總區東南區空間發展計畫」簽案辦理,主要係因應學生宿舍二期新建案及舟山路教職員宿舍區之發展需求,請校園規劃小組協助重新評估並修正本校原核定之計畫內容。
二、本計畫修正內容業經111年8月4日策略會議討論,並於10月26日召開全校性公聽會廣納教職員工生意見後,經111年11月16日111學年度第4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修正通過。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將通過之報告書上傳至本校校園規劃小組網站。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0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