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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105學年度第3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5學年度第3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6220星期一)上午9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楊校長泮池                                記錄:王麗婷

出席人員:楊校長泮池、張副校長慶瑞、副校長書行、郭教務長鴻基(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 (吳義華代)、陳學務長聰富、王總務長根樹、李研發長芳仁(楊淑蓉)、陳院長弱水、劉院長緒宗(梁庚辰)院長國賢(張佑宗)、張院長上淳(李財坤代)、顏院長家鈺、徐院長源泰、郭院長瑞祥(胡星陽)、陳院長為堅、陳院長銘憲(李百祺代)院長宛如、鄭院長石通(謝旭亮)廖主任咸興、苑舉正教授、林瑋嬪教授、曹昭懿教授、鄭素芳教授、吳文方教授、陳尊賢教授胡星陽教授黃耀輝教授、陳信希教授曾宛如教授謝旭亮教授、吳義華秘書、王立義研究員、呂姿燕同學

列席人員:林主任秘書達德、校園規劃小組黃召集人麗玲、吳莉莉小姐、吳慈葳小姐、彭嘉玲小姐、吳鑫餘先生蔡博士後研究員旻樺醫學院附設醫院江副院長伯倫、實驗林管理處劉組長興旺、進修推廣部廖主任咸興、吳經理慧芬、吳經理海燕、黃幹事乙峯、臨床醫學研究所楊所長偉勛、張志成建築師事務所

請假人員:郭副校長大維、朱士維教授、陳淳文教授黃漢邦教授、林裕彬教授

應到委員:38    實到委員:33    請假委員:5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51213─106220日)

本小組於1051213日至106220日,共召開2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討論案6件,討論通過案件6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討論案

1.椰林大道夜間照明改善試辦案(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決議:

(1)本案通過。

(2)請將委員意見做為後續改善發展參考。

2.農業綜合大樓東側道路步道規劃(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

(1)本案修正後通過。

(2)校規小組與規劃單位就設計細部再做討論,並與週遭單位確認最終設計內容。

3.社科院臨辛亥路一側無菸人行道試辦計畫(提案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決議:

(1)本案通過。

(2)禁菸區劃設範圍為社科院圖書館正門口前,辛亥路校門口1號門以西、2號門以東各退縮10公尺區域。試辦期間為1年檢討。

4.新生南路「瑠公圳原址」石碑遷移案(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決議:

(1)本案通過。

(2)後續請校規小組再和相關單位開會研議,確定本案處理方向。

5.女八舍圍牆 Penny Lane 塗鴉景觀保留案(提案單位:學生會)

決議:本案通過,保留Penny Lane 塗鴉牆10公尺範圍圍牆景觀。

6.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提案單位:進修推廣部)

決議:

(1)本案通過,續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2)請建築師補充L型建築配置替選方案,其他有關委員在機電、小型臨時展覽空間、動線、廣場等方面的意見,請納入規劃設計準則補充。

()通過案件簡介

1.椰林大道夜間照明改善試辦案(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椰林大道為本校重要意象軸線及重要文化景觀,因夜晚的椰林大道缺乏適當照明設計,多次被反應照明不足,師生行走與行車有安全疑慮。為此請專業團隊設計施作椰林大道夜間燈光,除改善夜間照明不足情況,同時營造具人文藝術之優美校園意象。第一階段之試辦案規劃於傅鐘與文學院之間的12株椰子樹設置投射燈,且為達節能效果燈具採節能燈具,估算椰林大道12盞燈一晚共2880瓦小時,計電費約12元,可同時兼顧夜間安全性及環境景觀。目前已施作完成,後續將收集相關意見做為調整之依據,並評估是否擴及椰林大道全面施作或僅延伸施作部分範圍。本案於1051230日召開全校性說明會。

本案於10614日提送105學年度第3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

(1)本案通過。

(2)請將委員意見做為後續改善發展參考。

2.農業綜合大樓東側道路步道規劃(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農業綜合大樓東側道路為穿越椰林大道至舟山路重要道路之一,因人車流量大、路幅較為狹小,行人及自行車常產生衝突,為改善行人及自行車安全,擬重新規劃人行步道,以利師生安全舒適通行。規劃內容包含增設人行專用道,使人車分道,人行道採用透水鋪面,自行車道於迴廊處設置減速鋪面,增設夜間照明,同時為解決此區淹水的問題,增設排水溝,另外部分館舍無障礙通道不符合法規要求,且出入口緊鄰主要幹道,將於本案一併改善。本案已於1051128日召開周邊相關單位說明會。

本案於10614日提送105學年度第3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

(1)本案修正後通過。

(2)校規小組與規劃單位就設計細部再做討論,並與週遭單位確認最終設計內容。

3.社科院臨辛亥路一側無菸人行道試辦計畫(提案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近年陸續有學生反應鄰近本校周邊退縮地之人行道,有民眾或學生吸菸影響他人,進而寫校務建言建議學校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申請劃設無菸人行道,此後於禁菸區內吸菸者,本市衛生局可依菸害防治法對違規者予以罰款,以維護師生健康。

本案擬以「社科院臨辛亥路側之本校退縮地之人行道」作為無菸人行道試辦區,畫設長200m*3m之禁菸區,及區域內前中後各設立一面80cm*11cm禁菸立牌。

本案於10614日提送105學年度第3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

(1) 本案通過。

(2) 禁菸區劃設範圍為社科院圖書館正門口前,辛亥路校門口1號門以西、2號門以東各退縮10公尺區域。試辦期間為1年檢討。

4.新生南路「瑠公圳原址」石碑遷移案(提案單位:校園規劃小組)

現有新生南路「瑠公圳原址」石碑為臺北市文獻館(原臺北市文獻會)所立,位於臺大人文大樓基地外臨新生南路人行道上。近年地方文史團體及相關專家學者於各大報紙或是社群網站皆發表論點,認為此石碑設址地點與史實不符,引起許多討論,希望石碑的碑址與碑文做修正。

檢閱相關文史資料得知臺大校總區周圍水利設施有霧裡薛()圳、瑠公圳、新生特一號排水溝(堀川)。霧裡薛()圳及瑠公圳為清治時期興築,新生特一號排水溝為日治時期興築,三項水利設施背景簡述如下:

霧裡薛()圳於乾隆年間初期興築完成,為灌溉農田的水圳設施,水源來自於霧裡薛()(今景美溪),水圳自景美溪經今萬隆、公館羅斯福路、溫州街一帶,並於溫州街分岔三個主要支線,主要灌溉臺北平原西部。

瑠公圳同為乾隆年間興築完成,但完成年代比霧裡薛()圳晚,由郭錫瑠以及其子郭元芬相繼完成水圳興築工作,水源主要來自新店溪,水圳灌溉路線為自新店溪經新店、景美、萬隆在今公館圓環附近分岔,主要幹線為今芳蘭路一路向北灌溉至民族東路、松山區、內湖區,整個以臺北平原東半部為主。此外,瑠公圳也有一支線,於公館圓環分岔進入今臺灣大學校總區內,其舊圳道在水工試驗所旁仍可以清楚見到。

日治時期1932年日本政府「台北市區計畫」中的南北方向兩條特種道路,今日的新生南北路即為當時的一號線特種道路,道路中央設有區域性排水幹線渠道,此渠道就是新生特一號排水溝,於當時也被稱為堀川,1973年將此渠道加蓋成為今日的新生南北路。

由過往歷史文字資料及地圖資料可得知,現今「瑠公圳原址」石碑所立的位置離霧裡薛()圳及新生特一號排水溝(堀川)較為接近,確實不是正確地點。

「瑠公圳原址」碑文『清乾隆二年(公元一七三七年),漳州人郭錫瑠開拓大加蚋堡興雅莊一帶荒埔······中略······因在公館以下逐步加蓋,而暢交通。今羅斯福路四段,新生南、北路部分路域,皆圳址也。』,其中提及瑠公圳流域部分應排除「羅斯福路四段,新生南、北路部分路域」較符合史實。後續應建議臺北市文獻館將新生南路「瑠公圳原址」石碑辦理遷移及石碑文字修正。

本案於10614日提送105學年度第3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

(1)本案通過。

(2)後續請校規小組再和相關單位開會研議,確定本案處理方向。

5.女八舍圍牆Penny Lane塗鴉景觀保留案(提案單位:學生會)

Penny Lane」塗鴉位於校總區女八舍北側臨桃花心木道之牆面,據資料顯示此塗鴉為心理系系友於1983年所創作。塗鴉所在之牆面於2011年第17屆台大藝術季所舉辦「繽紛校園」活動漆上顏料,爾後成為校內畢業季或是其他藝文活動熱門拍攝照片景點。

為達到校內立體綠化面積逐年增加之目標,於女八舍北側臨桃花心木道上圍牆設置立體綠化綠牆,然而立體綠化設施未來將會將此景觀遮蔽。

學生會認為「Penny Lane」不單純只是塗鴉表面意象,而是一個重要的媒介,串起了三十多年來,台大校內不同師生的集體記憶。「Penny Lane」此牆面也因2011年彩繪活動變成校內熱門的景點,讓校內許多師生的生活經驗得以藉由「Penny Lane」被留存下來。

學生會希望拆除部分立體綠化工程之鐵絲網以及花圃(長度約10公尺),回復此牆面之景觀,讓師生未來能在此創造更多回憶。

本案於10614日提送105學年度第3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本案通過。保留Penny Lane塗鴉牆10公尺範圍圍牆景觀。

6.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提案單位:進修推廣部)

進修推廣部為本校一級教學單位,旨在推動在職人士的終身教育,並已逐漸擴大政策功能轉向提供包含校友在內之在職人士再塑教育以及跨領域學習管道,並為本校各學院與研究單位創新知識與技能與社會溝通的平台。為配合校方竹北校區整體發展政策並善盡社會責任,於進修推廣部中程發展計畫中,已將竹北分部推動推廣教育計畫並興建教學大樓列為發展重點,辦理短中長期教育訓練課()程與推廣教育活動,開辦學位班程與興建推廣教育竹北分部大樓。

本案進修推廣教育大樓基地位於竹北分部生態校園之行政管理及教育推廣園區。依教育部核定之生態校園規劃內容,本區面積為5,600m2,建蔽率50%,容積率250%。本區擬分二期開發,第一期興建進修推廣教育大樓,為地上三層建築物,建築面積1,175 m2,建蔽率為20.98%,總樓地板面積為3,323m2,容積樓地板面積為2,700m2,容積率為48.21%。空間需求含括進修推廣部辦公區與教學區,以及一小部分作為竹北分部行政辦公空間。考量竹北分部開發現況,本案新建大樓規劃以南側足球練習場新闢道路作為進出校園動線,並規劃建築物主要開口於南向立面。未來第二期開發,再配合校園大門與廣場興建,將第二期建築物配置於基地北側,一、二期建物之間以共同大廳及中庭串接動線。

本案於106215日提送105學年度第4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

(1)本案通過,續提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2)請建築師補充L型建築配置替選方案,其他有關委員在機電、小型臨時展覽空間、動線、廣場等方面的意見,請納入規劃設計準則補充。

()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梅峰本場教育展示中心屋頂部分空間,設置共構行動電話業務基地台設施外圍景觀美化方案。

本案係由山地實驗農場於105923日提送至105學年度第1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決議為:「一、通過。二、有關景觀美化部份請校園規劃小組協助檢視。」

有關景觀美化部份,山地實驗農場於會後請電信業者重新設計,並於1051110日送請校規小組協助檢視,本小組於1116日提供3點意見:

1.建議參考原隔柵樣式,採金屬隔柵、中低彩度咖啡色、柵欄間距與原有相同,避免產生實體牆的突兀感受(如下圖1)。

2.基地台下方機房突出物牆面髒汙,建議依本棟外牆壁面顏色重新粉刷。

3.若設置隔柵後,基地台設施明顯可見,為降低區域內使用者之心理壓力,建議於臨正門一側設置獨立立體綠化牆(如下圖2)。惟須請專業評估設置方式須能配合屋頂載重能力、及增加必要屋頂防水措施。」

山地實驗農場於1051118日函請電信業者依本小組建議修正景觀美化方案,電信業者將參照辦理並於1061月底前進場施作。

1

  2

關立體綠化牆部分,山地實驗農場目前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基礎設施建置計畫」,申請補助建置太陽能光電暨電力備援系統,供應基地台於電力中斷時之緊急備援電力,提高通訊穩定度,設置地點為頂樓露台、基地台周邊,除了考量太陽能發電效能較佳,產生之電力送至電信基地台共構機房亦較為便利。山地實驗農場將於太陽能發電系統建置完成後,由農場景觀小組進行屋頂立體綠化,以美化頂樓露台之設施物。

二、校務研究辦公室工作報告

()校務研究辦公室設置要點經1051212105學年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106118日召開一次辦公室會議,討論業務內容及未來運作方式。

()本辦公室近期重點業務如下:1.持續整合校務研究資料庫;2.建立校務研究相關規範;3.推動策略導向的校務研究議題分析並以視覺化資訊呈現;4.舉辦與參與校務研究人才培訓活動。

附帶決議:資料公開應訂定SOP及相關規範,並依照規範辦理。

三、秘書室報告

校園安全規劃委員會於106125日召開105學年度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本校校園安全維護相關規劃如下:

(一) 組織架構之調整:

1. 軍訓室更名為校園安全中心」,行政組織上仍隸屬於學務處。由主任秘書擔任總督導學務長及總務長擔任業務執行督導,共同指揮督導校安事件之各相關處理單位(附件2)校園安全維護通報作業則依現行方式,由相關處理單位各自通報。

2. 為避免本校「校園安全維護會報」下組織疊床架屋,刪除設「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

(二) 法規之調整:

1.修訂本校「校園安全維護會報實施要點」(以下簡稱實施要點)346之條文(附件2-1)

2.本修正案俟學務處完成軍訓室更名為「校園安全中心」程序後,再一併將實施要點第4點會報編組成員「軍訓室主任」修正為「校園安全中心主任」,全案提行政會議討論。

(三) 執行細節之改善:

1.廣為宣導校內師生緊急事件撥打專線電話9119,校外人士緊急事件撥打專線電話9110

2.為即時接獲校安事件通報訊息,建置主任秘書、學務長、總務長、軍訓室(校園安全中心)及駐警隊隊長為通報Line群組。

3.各單位重新檢視校園安全維護實際執行SOP,如需加強改善或修正,可於校園安全維護會報提出建議。

()校園安全維護會報再啟動:

由總務處及學務處輪流召開定期會報,可適時討論校園安全相關議題、檢討運作機制,強化校園安全品質。

四、醫學院附設醫院報告

有關臺大醫院新竹生醫園區分院建院經費(自籌部分)籌措案(附件3),簡要說明如下:

(一)因應計畫修訂,生醫分院總經費由約54.98億元修正為約67.04億元。儀器設備屬研發性質者9.09億元,由科技預算支應;建築工程經費扣除屬營業性質者19.52億元,由公共建設經費分年支應。其餘經費約24.43億元(工程10.77億元+設備13.66億元),由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自籌。

(二) 本會102學年度第2次會議附帶決議辦理建院經費(自籌部分)及籌措方式如下:1.尋求企業主捐款為優先;2.向金融機構融資貸款(扣除捐款後,其資金需求不足部分)等方式籌措;3.未取得金融機構融資貸款前,循行政程序由總院先行借調(或投資),待成立分基金取得金融機構融資貸款,再行歸還總院。

(三) 考量生醫分院已定位為臺大分院,向金融機構貸款利率高於本院定存利率,且須以大學名義為借款人,負有連帶償債責任;在生醫分基金初期營運仍屬虧損階段,勢必須與總院合併計算績效,且以虧損為前提爭取政府營運前五年每年8000萬補助。

(四) 本案建議採向總院計息(定存利率)借調資金,忠實呈現分院經營績效,以利對外申請補助。總院亦適度提供補助計畫,可弭平分院利息負擔。

五、實驗林管理處報告

表列各單位原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因契約期限將屆,仍有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本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林地經營,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6年第1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計4筆契約),提會報告。

編號

使用單位

營林區林班地

 

契約編號

面積

 

(公頃)

用途

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管理維護費

(元/年)

續約期

續約管理維護費

(元/年)

1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通信分公司

溪頭6林班地內

537

0.0009

行動電話業務基地台

1040401~1060331

(60,000)

續約5

(63,000)

2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通信分公司

清水溝12林班地內

519

0.0002

小型行動電話基地台

1010601~1060531

(60,000)

續約5

(63,000)

3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對高岳31林班地內

447

0.0203

石山公廁及生態研究室

1010501~1060430

(5,250)

續約5

(5,512)

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水里1314林班地內及清水溝78林班地內

476-1~15

0.5872

輸電線路鐵塔基地

1010601~1060531

(134,400)

續約5

(141,120)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南投縣政府為辦理「南投縣鹿谷鄉和雅村自來水供水延管工程」,提供和雅村民眾自來水用水需求,擬使用本校實驗林管理處溪頭營林區第4林班內土地2筆(地籍編南投縣鹿谷鄉鳳凰段1地號內及新內湖段934-3地號內),契約編號557號,面積0.0781公頃,作為設置配水池及加壓站用地1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

  明:

一、南投縣政府表示,為提供鹿谷鄉和雅村民眾自來水用水需求,自來水供水延管工程路徑須通過實驗林管理處林地,遂需借用林地設置配水池及加壓站,本案經105112日會同相關單位會勘確認路徑後,南投縣政府預定借用2筆林地設置配水池及加壓站,面積計0.0781公頃,第1筆位於實驗林管理處一般林地及4林班1118號保管竹林內,面積0.0371公頃,縣府業取得保管人放棄同意書,第2筆位於實驗林管理處已提供鹿谷鄉公所編號539號公共設施用地內,面積0.041公頃,縣府業取得鹿谷鄉公所放棄同意書。案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其使用尚不影響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簽約5年。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6年第1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4,請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於10631日以實管字第1060001580D號函送土地使用契約書予南投縣政府簽訂用印,並於4月完成契約簽訂事宜。

案由二:有關進修推廣部申請更名為「進修學院」,提請討論。(進修推廣部 提)

  明:

一、本案業經105126日第2929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5,請參閱。

  議:通過,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將提106610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

案由三:有關竹北分部進修推廣教育大樓新建工程案,茲檢具先期規劃構想書1(附件6),提請討論。(進修推廣部 )

  明:

 

一、為配合校方竹北校區整體發展政策並善盡社會責任,進修推廣部將於該區推動推廣教育計畫,辦理短中長期教育訓練課()程與推廣教育活動,開辦學位班程與興建推廣教育竹北分部大樓。

二、 本總基地面積約為5,600㎡,最大建蔽率50%,最大容積率250%,初期計畫於此街廓內行政大樓推廣教育中心分兩期興建,第一期預定建築面積約1,175㎡,總樓地板面積約3,323㎡,建蔽率約20.98%,容積率48.21%

三、本案經106215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議:通過,委員所提建議,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依委員建議調整構想書後,送總務處續辦後續事宜。

案由四:有關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申請增設「臨床醫學研究組」及「臨床試驗組」,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明:

一、本案業經106124日第2936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6218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7(計畫書於會場發送),請參閱。

  議:通過,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6318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1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