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4學年度第5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5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楊校長泮池 記錄:王麗婷
出席人員:楊校長泮池、陳副校長良基、張副校長慶瑞、李副校長書行、郭教務長鴻基(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陳學務長聰富、王總務長根樹、李研發長芳仁、陳院長弱水、劉院長緒宗、蘇院長國賢、張院長上淳(曹昭懿代)、顏院長家鈺、徐院長源泰、郭院長瑞祥、陳院長為堅、陳院長銘憲(李百祺代)、詹院長森林(曾宛如代)、閔院長明源、廖主任咸興、林瑋嬪教授、吳俊傑教授、葉素玲教授、陳淳文教授、曹昭懿教授、吳文方教授、張聖琳教授(賴仕堯代)、陳尊賢教授、胡星陽教授、黃耀輝教授、陳信希教授、曾宛如教授、謝旭亮教授、竇松林秘書、陳宣竹同學
列席人員:林主任秘書達德、校園規劃小組黃召集人麗玲、吳莉莉小姐、吳慈葳小姐、吳鑫餘先生、實驗林管理處劉組長興旺、保管組陳組長基發、游編審惟智、獸醫專業學院周院長晉澄、鄭所長穹翔、王教授汎熒、林副教授辰栖、醫學院牙醫學系張副教授正琪、營繕組洪組長耀聰、羅技正健榮、謝組員長潤、住宿組李組長美玲、賴幹事美媚、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仲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請假人員:苑舉正教授、李財坤教授、楊恩誠教授、王立義研究員
應到委員:39位 實到委員:35位 請假委員:4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5年2月25日─105年5月18日)
本小組於105年2月25日至105年5月18日,共召開3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報告案2件,討論案3件,討論通過案件3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報告案
1. 振興草坪整平案
決定:同意備查。
2. 人文大樓新建工程都市設計審議通過方案
決定:同意備查,請依委員意見將報告書中「瑠公圳」文字改用「校園藍帶計畫」指稱,後續提送校發會。
(二)討論案
1. 楓香道及舟山路公共設施整修工程(提案單位:總務處)
決議:本案通過,相關議題包含排水、圖書館東側人行步道及自行車道等議題於工作小組討論確認。
2. 第22屆台大藝術季(提案單位:學務處)
決議:本案通過,請藝術季團隊針對相關安全及措施多加注意。
3. 學生宿舍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本案通過,請參酌委員與學生意見修正報告書,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三)通過案件簡介
1. 楓香道及舟山路公共設施整修工程(提案單位:總務處)
臺灣大學校總區內,部分道路每逢大雨來襲,相對地勢低窪、區域嚴重積水。另部份道路損壞,路面高低不平、路樹竄根,嚴重影響人車通行及景觀。總務處委託辦理「公共設施改善工程案」,第一期工程以桃花心木道暨楓香道北段為整修範圍,同時改善辛亥二號門之動線與鑄鐵門配置,併納入計算機中心周邊環境改善發包施作,第一期工程已於104年完工。
本案為第二期工程,整修範圍含括楓香道(桃花心木道以南段)、及舟山路部分路段(保健中心與圖書館路口至長興街口)。本案規劃重點於楓香道段,將人行道更換為透水鋪面、改善現有鋪面破損問題,並增設滲透井收集路面排水,改善道路積水同時增加基地透水與保水;並配合取消路邊停車格,劃設兩側自行車專用道。舟山路將改善道路積水,於現有綠帶與人行道增設滲透井透水系統,並針對破損鋪面做全面整理與修補;同時於臨圖書館段既有綠帶內增設步道,新增北側人行動線。
本次綠帶內滲透井之設計尺寸調整為60*60cm2,表面覆蓋細鐵網,周圍土壤表面採順斜坡面,未來於周邊種植灌木草花覆蓋後,將適度遮蔽滲透井景觀。針對滲透井綠帶緣石採破口或側開口方式提出兩個方案。
本案於105年3月2日提送104學年度第6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本案通過,相關議題包含排水、圖書館東側人行步道及自行車道等議題於工作小組討論確認。
2.第22屆台大藝術季(提案單位:學務處)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藝術推動辦法」第八條「由校內單位主辦或與校外單位合辦之臨時性藝術設置案、藝術創作活動等計畫內容應於辦理前,提送校園規劃小組。校園規劃小組得視活動內容與規模,要求提送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第22屆臺大藝術季以「ART 2D2-臆想未來製造所」為主題,規劃一系列結合視覺藝術、裝置藝術、表演藝術、行為藝術之展演活動及互動參與。以多元行銷方式,對臺大人、社區民眾與訪客介紹本次藝術季活動主軸,於校園重要軸線與空間節點展現藝術氣息。除了希望延續前幾屆藝術季的品牌精神,營造讓藝術即生活、生活即藝術的目標之外,更以「魯蛇」、「未來」兩大主軸為策展方向,以當代的藝術形式表現對於未來的想像,並進一步使大眾反思現況。本次活動預計於105年4月25日至5月27日期間舉辦。
本案於105年3月16日提送104學年度第7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本案通過,請藝術季團隊針對相關安全及措施多加注意。
3.學生宿舍新建工程規劃構想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本案可行性評估前於102年12月8日102學年度第6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續於103年3月5日102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決議:「通過,與會委員所提有關交通安全、噪音問題、財務計畫及分次興建之可行性等意見,請納入後續規劃考量。」
本案工程規劃地下2層地上13層,總樓地板面積約62,032㎡(約18,800坪);地下層為汽機車停車、自行車停車場及機房設備空間;地上層分為兩幢建築物,分別為學生宿舍及會館。學生宿舍房型規劃,經籌建委員與學生代表討論交換意見後,設計準則依學生意見調查結果,房型規劃以4人雅房及2人套房為主,床數總計為4,000床。宿舍部分總工程經費約26億1,700萬元;全案含括宿舍及會館總工程費約35億3,100萬元。
考量本案工程浩大且建造經費龐大,為緩解經費籌措壓力與一次開發對周遭環境與使用者之衝擊,本案將採分期分區興建開發方式辦理。第一期預計興建會館648床及學生宿舍1,600床,樓地板面積為35,572㎡;第二期與第三期預計分別興建學生宿舍1,200床,樓地板面積為13,230㎡。
本案於105年4月27日提送104學年度第8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本案通過,請參酌委員與學生意見修正報告書,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二、文學院報告:人文大樓新建工程都市設計審議通過方案報告:
(一) 本案於103年5月16日列102學年度第4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案,會議決議通過。104年3月21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臨時動議決議:「本校人文大樓興建,配合都審程序,貫徹校務會議決議。」
(二) 本案提送臺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分別經104年4月30日第419次委員會及104年7月30日第425次委員會審議,並經104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委員會暨文化資產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會議決議:參酌委員意見修正後通過,提送報告案至臺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
(三)經參考委員會意見提送修正方案如下:樓層為地上6層,地下2層、東南側建築樓高4層,西北側建築樓高6層,北側挑高4層樓高、容積樓地板面積為16,272.57m2、地上層容積10,290.45m²(較前一版本減少9.2%),地下層容積5,982.12m2。經105年2月25日臺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第437次委員會審議,會議決議:修正後通過。續於105年3月16日提送本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105年4月18日修正報告書送市政府。
(四)檢附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資料1份如附件2。
三、實驗林管理處報告:
(一)有關本處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合作經營鳥類生態教育園續約案,經104年第3次校產維護專案小組會議決議略以:通過,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報告,附帶決議:「請實驗林管理處於明年三月底前召開專案評估會議,檢討本件之實際土地使用情形,若已無法再提供作為鳥類生態教育園使用,宜予收回。評估會議亦請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協助」;本處提送第97次技術討論會決議成立專案評估小組及工作小組,並辦理專案評估工作。105年1月19日及同年3月29日分別進行現勘與二次專案評估會議,檢附續約專案評估報告1份(如附件3),提會報告。
(二)表列各單位原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契約期限將屆,因仍有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本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林地之經營管理,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5年第1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計16筆契約),提會報告。
編號
|
使用單位
|
營林區林班地
契約編號
|
面積
(公頃)
|
用途
|
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管理維護費
(元/年)
|
續約期
續約管理維護費
(元/年)
|
1
|
南投縣信義鄉農會
|
內茅埔22、23林班地內506-1~2
|
0.0044
|
觀景台設施用地
|
1050101~1050430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2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通信分公司
|
內茅埔23林班地內
501
|
0.0033
|
行動電話業務基地台
|
1000601~1050531
(60,000)
|
續約5年
(60,000)
|
3
|
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原: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內茅埔21林班地內
498
|
0.0026
|
行動電話業務基地台
|
1000801~1050731
(60,000)
|
續約5年
(60,000)
|
4
|
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內茅埔23林班地內
500
|
0.0028
|
共構行動電話業務基地台
|
1000801~1050731
(每家60,000)
|
續約5年
(每家60,000)
|
5
|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
和社30林班地內48
|
0.6908
|
施作及放置防汛塊用地
|
1000601~1050531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6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
和社27林班地內
472
|
0.1254
|
同富村農產品集貨場
|
1000701~1050630
(50,715)
|
續約5年
(53,251)
|
7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
和社27林班地內
414
|
0.025
|
神木村辦公處
|
1000801~1050731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8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
內茅埔21林班地內
532
|
0.14
|
刺蔥林一線天步道設施用地
|
1031001~1050930
(30,000)
|
續約5年
(31,500)
|
9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原: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借用,今變更)
|
內茅埔23林班地內531
|
0.05
|
自強村崁腳寮灌溉水圳災後復建工程用地
|
1031001~1050930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10
|
南投縣水里鄉公所
|
水里15林班地內
389
|
0.04
|
玉峰村簡易自來水過濾池
|
1000801~1050731
(無償)
|
續約5年
(無償)
|
11
|
杉林溪遊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溪頭2、6林班地內
94、87
|
11.685447
|
道路、水溝、護坡、設置交通標誌暨植生美化用地
|
1000922~1050921
(230,000)
|
續約5年
(253,000)
|
12
|
合家歡休閒股份有限公司
|
溪頭6林班地內77
|
0.2031
|
防災堤防、坡崁、花園景觀、停車場、入口車道、蓄水池及加壓站與引水管線
|
1000701~1050630
(252,000)
|
續約5年
(277,200)
|
13
|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對高岳31林班地內
450
|
0.3
|
鹿林山莊
|
1001001~1050930
(20,837)
|
續約5年
(21,879)
|
14
|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對高岳31林班地內
451
|
0.3515
|
塔塔加污水處理場
|
1001001~1050930
(24,414)
|
續約5年
(25,635)
|
15
|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對高岳31林班地內
453
|
0.4422
|
塔塔加管制站及排雲登山安全解說中心廳舍暨相關附屬設施用地
|
1001001~1050930
(30,713)
|
續約5年
(32,249)
|
16
|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對高岳31林班地內
454
|
0.2057
|
公廁及停車場
|
1001001~1050930
(14,286)
|
續約5年
(15,000)
|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擬使用本校實驗林對高岳營林區第31林班內土地(信義鄉神木段106地號內),契約編號549號,面積計0.4425公頃,作為台18線108.5K停車場改善工程(停車場及無障礙步道)用地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 (實驗林管理處 提)
說 明:
一、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函稱為配合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各國家公園整體改善無障礙環境計畫,以因應臺灣高齡化及身心障礙者之無障礙設施需求,擬借用前揭土地辦理台18線108.5K停車場改善工程,以提升塔塔加地區無障礙環境及停車場服務品質,函請同意借用。
二、本案預定使用範圍包含前已提供交通部公路總局作為新中橫公路之公共設施用地(契約編號377號,涉及地籍編號神木段114地號內),交通部公路總局已同意玉管處使用該涉及範圍0.0079公頃,因377號公共設施用地將於106年12月31日屆期,將俟377號公共設施用地續(換)約時扣除該面積,並改由549號公共設施用地使用(同時辦理549號公共設施用地續換約)。
三、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5年第1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4,請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將依規定與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土地使用契約書簽訂事宜,預計於6月底前完成合約簽訂工作。
案由二:南投縣政府擬使用本校實驗林和社營林區第27、30林班內土地(地籍編南投縣信義鄉和社段26地號、桐林段2、3、38地號、同富段726、728、730、731、759地號內),契約編號550號,面積計0.4409公頃,作為信義鄉桐林橋改善工程(橋樑及道路)用地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 (實驗林管理處 提)
說 明:
一、南投縣政府來函表示,因舊桐林橋位於和社溪窄縮隘口之沖淤河段,現除有土石沖刷、淤積損壞橋樑結構之虞外,更有通洪空間不足致洪水溢堤危險,遂需辦理桐林橋改善工程,以改善當地交通及居民安全,函請同意借用。
二、本案預定使用範圍包含前已提供南投縣信義鄉公所作為同富村托兒所之公共設施用地(契約編號374號,地籍編號同富段729地號內),今鄉公所已同意放棄借用該涉及範圍0.0054公頃,又因374號公共設施用地將於105年12月31日屆期,將俟374號公共設施用地續(換)約時扣除該面積,並改由550號公共設施用地使用(同時辦理本案契約550號公共設施用地續換約)。
三、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5年第1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5,請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將依規定與南投縣政府辦理土地使用契約書簽訂事宜,預計於6月底前完成合約簽訂工作。
案由三:有關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擬續使用本校語文大樓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 查該中心係受教育部監督管理之非營利法人機構,主要業務係提供語言訓練及語言檢測,向與本校共同致力於提升國內語言教育及延續語言教學與測驗研究相關學術合作計畫,其使用本校語文大樓契約期限將於105年6月底到期,該中心為語言訓練及測驗業務需要函請續借。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5年第1次會議討論修正通過,檢附合作協議書草案如附件6,請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刻正與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辦理學術合作協議書簽訂及公證相關手續前置作業事宜。
案由四:有關財團法人臺灣大學校園建設基金會擬續借使用本校房地作為附設幼兒園(以下簡稱臺大附幼)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查臺大附幼原係本校為照顧所屬教職員工子女學前教育之需要設置,並非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之初因礙於本校無相關教育系所,依規定不得附設公立幼稚園,遂以附設於基金會型態下並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意立案。
二、 考量臺大附幼係因應本校需求而由本校協助創立,與本校同為教育單位屬性,提供本校醫學院職能治療學系、心理系、社會系及他校學生見習研究園地,而園生皆為本校教職員工子女或校內學術合作單位之員工子女,對於安定教職員工工作及學術合作發展助益甚鉅。
三、 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5年第1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7,請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刻正與財團法人臺灣大學校園建設基金會辦理房地使用契約書簽訂及公證相關手續前置作業事宜。
案由五:有關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申請續用本校房地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本案原契約期限將於105年6月30日屆滿,該社來函申請續約3年。並依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3年第2次會議及本會102學年度第4次會議決議,附上105年第14屆社員代表常年大會追認通過之104年財務報告資料。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5年第1次會議討論修正通過,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及財務報告資料如附件8,請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刻正與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辦理房地使用契約書簽訂及公證相關手續前置作業事宜。
案由六:有關「學生宿舍新建工程」案,茲檢具先期規劃報告書1份(附件9),提請討論。(學務處、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目前本校既有學生宿舍多為老舊建築,床位數量亦供不應求,為增進學生住宿環境,且經基地可行性與交通衝擊評估後,選址於基隆路與辛亥路口南側(校總區東南區A1-1小區校園規劃第32小區)興建4,000床之學生宿舍。本案另保留會館開發空間,俾滿足教職員及國際學術交流師生、訪客之長期或短期住宿需求。
二、本案學生宿舍擬評估新建地下2層、地上12層(部份13層)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預估約為65,000 M2。若以每坪平均造價13.3萬元計算,宿舍興建成本約26.2億元。預計採校方自行貸款方式興建。
三、依據學生意見調查結果,學生宿舍房型主要以四人雅房與兩人套房為主,依據不同房型數量分配模式,進行各項財務分析評估,四人雅房每月每床租金約2,700~3,200元,兩人套房每月每床租金約5,500~6,500元。
四、本案業經105年4月27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決 議:通過,暫不報教育部審查。學校儘快作出決策,以利加速進行後續規劃設計。
執行情形:總務處業請技服單位提送先期規劃構想書定稿版,並辦理結案驗收事宜。相關構想書資料將分送學務處、校園規劃小組等單位,俾做為後續學生宿舍新方案規劃之參考。
案由七:有關獸醫專業學院獸醫學系改制為六年制案,提請討論。(獸醫專業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5年3月29日第2899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5年5月4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10,請參閱。
決 議:通過,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擬提105年6月18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
案由八:有關進修推廣部申請增設「生物科技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案,提請討論。(進修推廣部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5年4月12日第2900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5年5月13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11(計畫書於會場發送),請參閱。
決 議:通過,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擬提105年6月18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