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3學年度第5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4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時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楊校長泮池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楊校長泮池、張副校長慶瑞、李副校長書行、莊教務長榮輝(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 (郭鴻基代)、陳學務長聰富、王總務長根樹、李研發長芳仁、
陳院長弱水(徐富昌代)、劉院長緒宗、林院長惠玲(邱榮舉代)、
張院長上淳(李財坤代)、顏院長家鈺(莊東漢代)、徐院長源泰、
郭院長瑞祥(胡星陽代)、陳院長為堅、郭院長斯彥(歐陽明代)、
郭院長明良(吳益群代)、廖主任咸興(吳慧芬代)、苑舉正教授、
張顏暉教授、邱榮舉教授、李財坤教授、王大銘教授、張聖琳教授、
歐陽明教授、吳義華秘書
列席人員:林主秘達德、校園規劃小組黃召集人麗玲、吳莉莉小姐、吳慈葳小姐、
胡皓瑋先生、農業試驗場張場長育森、林秘書士江、繆股長八龍、
保管組林組長春成、學生會林冠嘉同學、陳宣竹同學
請假人員:陳副校長良基、謝院長銘洋、林瑋嬪教授、何弘能教授、劉振軒教授、
楊恩誠教授、蔡益坤教授、陳志傑教授、王文宇教授、胡哲明副教授、
王介鼎助理研究員、王日暄同學
應到委員:38位 實到委員:26位 請假委員:12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4年5月6日-104年6月25日)
本小組於104年5月6日至104年6月25日,共召開1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討論案3件,討論通過案件2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討論案
1. 體育室新生籃球場廣告刊登(體育室)
決議:本案通過。
2. 竹北分部大門興建工程先期規劃構想(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本案不通過。
(1)依委員意見本案應考量校門之歷史意義,不宜採複刻校總區校門方式辦理。
(2)竹北校門應考慮校園的景觀、外部的動線,及回應地方風格之方案。
(3)竹北分部及雲林分部的校門規劃應一併考量。
3. 「性別友善」否?臺大性別友善廁所設置之初步探討企劃書暨本校「性別友善廁所設置要點」(校園規劃小組與學生會)
決議:本案通過,文字內容請依委員意見修正。
(二)通過案件簡介
1. 體育室新生籃球場廣告刊登(體育室)
本校體育室預計未來一年於新生籃球場布置刊登視覺廣告,經提送103學年度第6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因會議時間限制而改先以書面寄送初步審查。委員審查回覆意見彙整如下:
(1)廣告應避免商業化,內容以與運動健康、藝文活動有關者優先,避免與學校無關之廣告。
(2)籃板之正面廣告可能影響運動進行,且視覺接觸的強迫性太強,建議斟酌考慮是否排除。
(3)廣告看板位置應避免面向新生南路外側,贊助廠商商標不可影響校園整體景觀。
(4)建議將廣告設置在舊體附近,但不宜過於密集。
(5)應注意避免校園景觀過度商業化。
(6)建議未來影響校園景觀之廣告物,應訂定相關規範。
後續校園規劃小組邀集悍創公司、學生代表及體育室代表於104年5月12日進行工作會議。由於原版本中的新生南路球場為校園與都市的臨界點,應保持視覺的穿透性,且應符合臺北市政府新生南路林蔭大道之公共意象,不宜太過商業化,因此工作會議以「委員書面意見」及「校內其他籃球場地」等主題討論。工作會議結論如下:
(1)請悍創公司及國泰金控考量校內其他籃球場地的方案,並重新提送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2)企劃書中場地認養用字改成贊助。
本案經體育室修正為:未來一年,原申請於新生南路籃球場進行廣告之面積,改為設置於室外游泳池南側的中央球場入口處、內側圍牆及籃板等地點。預期增加體育室之場地經費收入,在維護管理上持續改善全校師生運動休閒環境。經104年5月27日103學年度第7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2. 「性別友善」否?臺大性別友善廁所設置之初步探討企劃書暨本校「性別友善廁所設置要點」(校園規劃小組與學生會)
學生會為改善目前女廁所不足的問題、保障性別師生使用廁所之隱私、減少性別歧視、淡化性別刻版印象、使無障礙廁所設置更加方便,與校園規劃小組共同提出臺大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方案。
學生會針對校內公共使用建築廁所之馬桶數量進行調查,藉以檢視本校目前無障礙使用、男女性別比例之使用現況,透過宣傳規劃進行3場講座,探討關於性別、空間、設計與性別友善之關聯,並進行大型訪調,探討空間配置。續整理目前社會趨勢上在公共場所、台北市區以及其他大學性別友善廁所之設置情況,提出校內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之可行性,並研擬本校「性別友善廁所設置要點」。
本案於104年5月27日提送103學年度第7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文字內容請依委員意見修正。」,並提104年6月6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決議如下:
(1)同意推動性別友善廁所之設置。
(2)由校園規劃小組邀集學生會共同研擬本校「性別友善廁所設置辦法」,提行政會議討論,分階段及優先順序於校內設立性別友善廁所。」。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管理學院申請105學年度增設「創業創新管理碩士在職專班」案,提請討論。(管理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4年5月19日第2859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4年6月1日專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2,請參閱。
決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擬提104年10月17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討論。
案由二:有關台大后花園公司擬租用本校安康分場安康段437、438、438-1地號共3筆土地案,提請討論。(農業試驗場 提)
說 明:
一、本案前經104年5月6日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決議:「本案暫緩審議,請農試場儘速洽商后花園公司修正承諾書,以維本校權益,並就本BOT案履約爭議及整體效益審慎評估後,再提會討論。」,已於104年5月18日將決議函知后花園公司,並與該公司洽商修正承諾書之部分內容,該公司於104年5月26日函復:「請貴校先行函復確認本次提送之修正版承諾書是否為最終定案之版本,倘為貴校提出最終定案之承諾書,本公司同意貴校提送之承諾書始有其必要性。」。為求慎重,已請朋博法律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再次修正承諾書如附件3-1。
二、本案前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3年第5次會議結論:「原則同意簽約5年,…另有后花園公司以私人名義所買的土地,請管理單位及朋博法律事務所速與該公司進行協商,以維護本校未來通行之權益,協商內容(含土地外借契約書草案)送請委員閱悉。」已於6月9日將修正版之后花園公司承諾書以電郵及傳真請校產維護專案小組委員閱悉,並請委員於6月15日前回傳意見回覆表(附件3-2)。
三、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3-3,請參閱。
決 議:
一、本案通過。
二、後續可朝逐年扣抵權利金買回相關土地之方向進行,以確保本校未來通行之權益。
執行情形:
一、已於104年7月22日函請后花園公司儘速將修正之承諾書送本校備查,后花園公司於7月29日檢送該承諾書予本校。
二、已於104年7月31日函請后花園公司於土地使用契約書用印,后花園公司於8月18日檢送已用印之契約書請本校用印。
三、已於8月25日將后花園公司已用印之契約書及辦理公證之代理人授權書簽請校方用印。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3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