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00學年度第5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01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羅副校長清華、包副校長宗和、湯副校長明哲(李瑞琦代)、
蔣教務長丙煌(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莊榮輝代)、馮學務長燕(竇松林代)、
鄭總務長富書、陳研發長基旺(李芳仁代)、陳院長弱水、張院長慶瑞、
趙院長永茂、楊院長泮池、顏院長家鈺、徐院長源泰(林達德代)、李院長書行、
陳院長為堅、李院長琳山(孫啟光代)、羅院長竹芳、郭主任瑞祥(許秀錦代)、
苑舉正教授、熊怡教授、劉靜怡教授、陳定信教授、錢宗良教授、張所鋐教授、
高振宏教授、王亞男教授、周瑞仁教授、胡星陽教授、鄭守夏教授、
許博文教授、蔡宗珍教授、張震東教授、徐炳義專委、賴彥任助理研究員
列席人員:張主秘培仁、林俊全教授、實驗林管理處劉組長興旺、山地農場顏主任彤、
戲劇系林鶴宜教授、統計教學中心劉主任仁沛、政治系王主任業立、
彭錦鵬副教授、臨床藥學研究所林所長慧玲、校園規劃小組吳慈葳小姐、
彭嘉玲小姐、教務處李組長宏森、康編審美華、熊柏齡先生、研發處羅世堅先生、
唐珮寧小姐、總務處王編審占春、王編審懿梅、江惠新小姐、洪組長耀聰、
羅技正健榮、王幼君小姐、陳億菁小姐、許育菁小姐、于一德先生、余俊達先生、
曾冠菱小姐、蘇建榮建築師事務所、品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境向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閻辰昌建築師事務所、潘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請假人員:蔡院長明誠、吳明德教授、郭俊廷同學
應到委員:38位 實到委員:35位 請假委員:3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101年2月17日-101年5月18日)
本小組於101年2月17日至101年5月18日,共召開5次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1),報告案6件,討論案13件,討論通過案件12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報告案
1. 校園規劃小組暨校園景觀綠化小組98學年度第1次聯席委員會後續執行情形報告(總務處)
決定:執行情形同意備查。
2. 醉月湖區設施改善一期工程(校園規劃小組)
決定:本案同意備查。
3. 校園喬木褐根病健檢與篩檢及防治(植微系、總務處事務組)
決定:有關噴藥安全的問題,請事務組後續執行時,需特別小心。
4. 椰林大道杜鵑花維護計畫(園藝系、總務處事務組)
決定:(1)本計畫同意備查。
(2)請總務處持續委託園藝系辦理校園杜鵑花照顧養護計畫,以專業協助事務組,維持杜鵑花城的意象。
(3)請總務處思考如何讓校園四季開花、營造繁花美麗的景象,請園藝系本於專業提供協助。
5. 第18屆臺大藝術季活大沙龍企劃書(學務處活動中心管理組)
決定:本案通過。
6. 公共藝術統籌經費運用計畫(校園規劃小組)
決定:本案通過。
(二)討論案
1. 景福館外牆更新美化整修案(臺大景福基金會)
決議:(1)本案通過。
(2)請建築師將「SA工法對於日曬抗老化」成功的案例及相關說明,提送委員及校規小組。
2. 教學設施能源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1)本案原則通過。
(2)請建築師依委員意見進行檢討與相關修正。
3. 管理學院1號館外牆整修工程(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本案通過,請依委員相關意見辦理。
4. 國立臺灣大學建築物立面管線管制要點草案(校規小組)
決議:本案通過。
5. 徐州校區污廢水排放工程(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本案通過,請依委員相關意見辦理。
6. 森林館外牆管線整理工程(營繕組)
決議:本案通過。
7. 總圖新建儲冰工程(營繕組)
決議:本案通過。
8. 女五舍圍牆彩繪活動(學務處住宿服務組)
決議:本案請重新思考周全,再提會討論。
9. 發酵工廠內裝暨外牆整修工程(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1)本案同意備查。
(2)建築外牆、窗戶鋁框顏色等還算協調,無意見。
(3)請建築師全面性思考外牆問題,包括:設計滴水線;背向立面一併設置格柵,遮擋冷氣室外機。
10.教學大樓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教務處)
決議:本案通過。
11.教學大樓停車設置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教務處)
決議:(1)本案有條件通過。請建築師就許委員所提建議再行思考,修改後送請許委員檢視後通過。
(2)有關監視系統與後續維管問題,請建築師協助本校多作思考,讓安全沒有漏洞。
(3)建築立面請建築師朝方案一發展,避免過度設計。
12.卓越研究大樓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研發處)
決議:本案原則通過,有關設計部份請提案單位於後續工作會議再進一步討論。
13.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新建工程變更設計(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行政中心)
決議:(1)本案原則通過。
(2)北側景觀改善工程之範圍請繼續納入本案辦理,其餘調整部份同意辦理,後續處理細節請規劃單位與校方做更密切的討論。
(三)通過案件簡介
1.景福館外牆更新美化整修案(臺大景福基金會)
本案基地位於臺大醫院西址院區西側,臨公園路,鄰近建物有北側護理大樓、南側牙科大樓、東北側為兒童醫療大樓。本建築物樓高5層,興建至今已30年,因外牆磁磚表材滲水脫落及老舊、牆面玻璃磚局部損壞、階梯地面表材局部脫落、入口雨遮老舊等狀況,擬進行全面更新。
本案提100年10月12日100學年度第3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不通過。
(2)請提案單位及建築師依委員意見重新思考修正後,再次提送校規會。
本案修正後再提101年3月21日100學年度第10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通過。
(2)請建築師將「SA工法對於日曬抗老化」成功的案例及相關說明,提送委員及校規小組。
2.教學設施能源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總務處營繕組)
本校用電需求非常龐大,夏季白天常因使用空調而使電力滿載,甚至超過電力契約容量。依據校園現況分析,學生人數及校舍面積不斷增加,此一趨勢代表校園用電量也須不斷提高,以符合各方面的使用需求。在節能減碳的原則下,如何調配電力、降低夏季空調用電為本工程之主要目標。
本案規劃構想書前經100年7月13日99學年度第14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結論如下:
(1)有關計算上的問題及效能評估的問題,請回覆給全體的委員確認。
(2)本案有條件通過。
依上述會議結論,提案單位修正報告書後,於100年7月29日送請校規小組委員確認,並提100年8月5日100學年度第1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
本案興建內容含括能源中心及實驗室空間。於先期規劃書規劃興建地下1層、地上2層、屋突1層,建築面積347m2,總樓地板面積1,778m2;於規劃設計書調整為地下2層、地上2至3層、屋突2層,建築面積423.73m2,總樓地板面積2,796.29m2。依本校規劃小區檢討,本案興建後之建蔽率、容積率皆未超過規定之上限。
本案提101年3月21日第10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原則通過。
(2)請建築師依委員意見進行檢討與相關修正。
3.管理學院1號館外牆整修工程(總務處營繕組)
管理學院1號館外牆因磁磚嚴重脫落,擬進行外牆整修工程。整修內容包含外牆敲除原有磁磚,改為色出還原磚搭配透心石英磚,原洗石子部分改為抿宜蘭石,並於外牆磚收邊處設置滴水線,減緩陽台及走廊潮濕滲水。另將拆除現有冷氣格柵,重新規劃冷氣縱向及橫向鋁格柵;正面出入口及左右側出入口增加造型雨遮。
本案提101年3月21日第10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請依委員相關意見辦理。」。
4.國立臺灣大學建築物立面管線管制要點草案(校園規劃小組)
本校建築物早期設計時,空間使用用途及功能單純,隨著時間發展使用用途及功能產生改變,例如各類實驗室的設置產生大量管線設置的需求,早期建築物未能設置管道間,使得許多管線設置於外牆,造成校園景觀環境凌亂,不甚美觀。
鑒於此,校規小組已針對椰林大道周遭建築物,研擬本校「椰林大道周邊建築物立面管線管制要點」,並經99年4月27日第2620次行政會議通過實施。本次提案則擬將管制範圍由椰林大道擴大至全校建築物,並將管制區域分為一級管制區及二級管制區:一級管制區為椰林大道周邊建築物(即原管制範圍),二級管制區為醉月湖、蒲葵道、垂葉榕道、水杉道、楓香道、舟山路、桃花心木道、欒樹道、綠地,及校區鄰外道路(羅斯福路、新生南路、基隆路、辛亥路、長興街、芳蘭路、思源路) 周邊之各棟建築物。
一級管制區之管制立面禁止設立附掛管線,僅得設立於建築物背面、中庭(含面向中庭之屋頂);二級管制區面臨該管制範圍之道路或開放空間側立面禁止設立大型管線,僅得設立於其他向立面(含面向中庭之屋頂);兩者皆應經審查核可後始得設立。
本案業經101年3月21日第10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5.徐州校區污廢水排放工程(總務處營繕組)
本案施作範圍為本校徐州校區徐州路以北、濟南路以南、林森南路以東及杭州南路以西之區域,因校總區之分管網工程於100年9月竣工完成,期能藉由推動校總區之污廢水排放系統工程,進而使徐州校區污廢水排放與臺北市政府污水下水道銜接納管,達成101年底前全校區(校總區、醫學院校區、水源校區及徐州校區)納管完成之目標。
本案提101年3月21日第10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請依委員相關意見辦理。」。
6.森林館外牆管線整理工程(營繕組)
森林館因館舍外牆管線凌亂,擬進行外牆管線改善工程。整修內容包含管線設備重新整理、東側立面建築表面面材一併更換、增設雨水回收系統、屋頂增設排水天溝。為考量與周邊歷史性建築風格一致,本案更換面材擬採十三溝面磚(色出還原磚)與洗石子帶。
有關建築正立面及東西向側立面管線整理方式,將僅重新設置雨落水管;冷氣室外機將移設於正立面1樓處並加設格柵遮飾;雨落水管漆上與建築物相近的顏色。本案依本校「椰林大道周邊建築物立面管線管制要點」辦理,填具申請表送主管單位審查後提校規小組委員會複核,俟通過後始得設立。
本案於100年7月22日99學年度第15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請做更大幅度的調整及整體性思考後再提會討論。」。
本案依委員意見修正後業提101年4月11日第11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7.總圖新建儲冰工程(營繕組)
總圖書館電力使用為生機系饋線,其用電佔1/3以上,生機系饋線尖峰用電量約為4,976kw,目前已無安全預度,曾向臺電申請增加契約容量但未准予增加。總圖消耗能源比例以照明及空調系統為重,其中空調系統負載更超過總負載40%,採儲冰式空調系統的應用可將空調系統負載轉移至離峰時段運用,亦可提升穩定供電品質及用電安全,使電力系統達最佳化配置。
總圖書館在民國87年建置一組約3600冷凍噸小時儲冰槽,目前已達使用年限無法使用。本新建儲冰工程將採用內融冰儲冰槽方式,空間配置主要為冰水主機及儲冰槽放置空間,新設冰水主機空間需求為8m*10m(80m2),將拆除總圖地下1樓舊儲冰槽作為放置空間,新儲冰槽空間擬置於總圖書館外東側綠地下方即將廢除之化糞池空間,儲冰槽基底約8m*27m(216m2),儲冰系統建立完成後覆土,覆土後僅有維修管溝蓋板突出地面約20cm。
本案業經101年4月11日第11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8.發酵工廠內裝暨外牆整修工程(總務處營繕組)
本校發酵工廠(生技中心)擬進行內裝暨外牆整修工程,因外牆整修範圍為全棟施作,涉及外牆磚面、窗戶更新,新增格柵、彩色鋼板、入口意象造型牆板,全棟外觀將會改變,因此提送校規小組委員會報告,就造型、材料、色彩等諮詢委員意見。本工程因預算執行問題,已先行發包,於4月14日開工。
本案於101年4月25日第12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同意備查。
(2)建築外牆、窗戶鋁框顏色等還算協調,無意見。
(3)請建築師全面性思考外牆問題,包括:設計滴水線;背向立面一併設置格柵,遮擋冷氣室外機。
9.教學大樓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教務處)
本校邁頂計畫第二期預定新建教學大樓二期工程,工程內容計畫拆除綜合教學館及綜合大禮堂,並於原址新建地下2層、地上7層之建築物。本案除新增各教學用教室及600人大型演講廳外,另於地下樓層納入圖書館中程計畫,依圖書館藏書需求規劃「自動化高密度書庫」,計畫藏書150萬冊。本工程先期規劃構想書前經100年7月13日99學年度第14次校規小組委員會及100年8月5日100學年度第1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
本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由境向建築師事務所獲評為優勝廠商,初步設計書業經101年3月27日及101年4月10日籌建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本案提101年4月25日第12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請建築師就委員關切議題做意見回覆,提下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
(2)請注意不要過度設計、減少量體浪費。
(3)請在幾個面向多作思考:a.電梯、照明、空調,可因應時代需求,減少後續維管問題。b.外牆滴水線的設計。c.與周圍建築更融合,與第一學生活動中心接壤更順暢。d.講堂如果是重要的地標,可思考配置於轉角處,請再嘗試其他配置方案。e.自行車停車場。
本案業經101年5月2日第13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10.教學大樓停車設置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教務處)
配合教學大樓二期新建工程,擬於基隆路156巷原機車平面停車場之基地,新建地上5層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5,591.75m2,主要做為機車停車場,約提供1,205輛機車車位、304輛腳踏車車位,並於1樓規劃行政管理空間。本案先期規劃構想書前經100年7月13日99學年度第14次校規小組委員會及100年8月5日100學年度第1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
本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由蘇建榮建築師事務所獲評為優勝廠商,初步設計書業經101年3月27日及101年4月10日籌建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本案於101年4月25日第12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有條件通過。請建築師就許委員所提建議再行思考,修改後送請許委員檢視後通過。
(2)有關監視系統與後續維管問題,請建築師協助本校多作思考,讓安全沒有漏洞。
(3)建築立面請建築師朝方案一發展,避免過度設計。
11.卓越研究大樓二期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書(研發處)
卓越二期大樓及地下停車場預定基地位於卓越一期之南側,跨越水源校區西南區土地使用分區A1、B1二小區,預定興建地下2層停車場、地上8層、高度37.1m之建築物,樓地板面積總計13,826.93m2。本工程先期規劃構想書前經100年12月7日100學年度第5次校規小組委員會及100年12月9日100學年度第1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
本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由閻辰昌建築師事務所獲評為優勝廠商,初步設計書業經101年4月30日籌建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本案於101年5月2日第13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原則通過,有關設計部份請提案單位於後續工作會議再進一步討論。」
12.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新建工程變更設計(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行政中心)
本案配合「輻射科學暨質子治療中心」之設置與近期各項營建物價大幅上漲之趨勢,擬縮減建築物規模與內部機能調整,將主體大樓由16層調降為15層,建築物高度由原86.85m降低為81.9m,部分空間裝修調整為後續二期工程執行;南、北、西向立面帷幕牆、開窗、屋突及主題牆造型部分調整;北側景觀改善工程之範圍擬調整為後續工程執行,以降低初期興建成本;景觀水池範圍調整為下沉式廣場及綠地;部分建築造型配合價值工程檢討後調整設計,以達到工程經費更有效利用與降低造價;汽車停車數量由原660輛降低為643輛,但仍大於法定所需停車位與交通影響評估報告所推估之停車需求625輛。
本案規劃設計書前經98年10月7日98學年度第3次校規小組委員會及98年10月26日98學年度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規劃設計變更案業提100年4月27日99學年度第9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並經100年5月20日99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
本次變更案於101年5月2日第13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1)本案原則通過。
(2)北側景觀改善工程之範圍請繼續納入本案辦理,其餘調整部份同意辦理,後續處理細節請規劃單位與校方做更密切的討論。
二、實驗林管理處報告:表列各單位原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房舍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契約期限將屆,因仍有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本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林地之經營管理,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1年第2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計4筆契約),提會報告。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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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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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林區林班地
契約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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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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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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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管理維護費(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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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期
續約管理維護費(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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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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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嘉義林區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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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岳29林班地內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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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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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日平台等遊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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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701~1010630
(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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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3萬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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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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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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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岳31林班地內
447
|
0.0203
|
石山公廁及生態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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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01~1010430
(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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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5千25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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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水里13、14及清水溝7、8林班地內47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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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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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電線路鐵塔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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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01~1010531
(12萬8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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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13萬4千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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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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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通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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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自然教育中心頂樓平台
519
|
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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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行動電話基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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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01~1010531
(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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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6萬)
|
三、山地農場報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使用本校山地農場翠峰段30、31地號土地,面積0.329431公頃,作為無線中繼機房及聯絡道路用地,契約期限將屆,函請繼續使用。案經本場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農場之經營管理,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1年第2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管理維護費調升為76,925元/年,提會報告。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教育部擬無償借用本校水森館1、2樓及臺大醫院兒童醫療大樓地下1樓部分空間案,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教育部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辦公廳舍需做內部整修,於整修期間擬借用本校水森館1、2樓及臺大醫院兒童醫療大樓地下1樓部分空間為臨時辦公廳舍之用。
二、查本案符合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十、「短期提供政府機關因應業務之急需使用」之規定。
三、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0年第3次會議討論修正通過。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2,請 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與教育部簽訂房地使用契約書並刻正辦理公證相關手續。
案由二:有關南投縣信義鄉農會使用本校實驗林和社營林區第30林班林地5筆(契約編號518-2~6),作為涼亭、公廁、景觀水池、木棧道設施用地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實驗林管理處 提)
說 明:
一、該農會於92年執行「整合農業資源,發展重建區休閒農業實施計畫」使用上述土地作為涼亭、公廁、景觀水池、木棧道設施用地,面積計0.133公頃,今報請補辦公共設施借用程序。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1年第2次會議討論通過,檢附土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3,請 參閱。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規定辦理合約簽訂竣事,並於101年6月19日以實管字第1010004762號函檢送土地使用契約書兩份予南投縣信義鄉農會。
案由三:有關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申請續用本校房地案,是否同意,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原契約期限將於101年6月 30日屆滿,該社函請續約3年。
二、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101年第2次會議修正通過同意續約2年,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如附件4,請 參閱。
決 議:修正房地使用契約書後本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於101年5月25日與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簽訂房地使用契約書並辦妥公證相關手續。
案由四:有關文學院戲劇學系申請自103學年度起增設博士班案,提請討論。(文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3月27日本校第2709次行政會議及101年5月10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5,請 參閱。
決 議:
一、計畫書就師資之補強及空間如何改善加以說明修正後本案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二、布景工場和服裝工場若移至新建之卓越聯合中心後所釋出之空間交由校方統籌規劃。
執行情形:
一、計畫書已就師資補強及空間改善部分加以說明,並提101年6月16日本校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二、空間規劃遵照校方決議辦理。
案由五:有關統計教學中心申請於103學年度增設統計碩士學位學程案,提請討論。(統計教學中心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2月21日本校第2705次行政會議及101年4月17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各1份如附件6,請 參閱。
決 議: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本案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計畫書已依委員意見修正,並提101年6月16日本校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六:有關「教學設施能源中心新建工程」案,茲檢具規劃設計書1份(附件7),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3月21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原則通過。
二、為改善本校空調系統用電、減少校園尖峰用電、提高用電品質,本案擬興建地下2層、地上2至3層、屋突2層、建築面積423.73m2、總樓地板面積2,796.29m2之建築物,含括能源中心及實驗室空間。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於101年7月3日將初步設計書報教育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會審查;建造執照已於101年6月18日向市政府掛件;細部設計刻正辦理中。
案由七:有關「總圖書館新建儲冰系統工程」案,茲檢具可行性評估暨先期規劃構想書1份(附件8),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4月11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二、本案規劃新設冰水主機空間8m*10m(80m2),將利用總圖地下1樓舊儲冰槽作為放置空間,新儲冰槽擬埋入總圖書館外東側綠地下方即將廢除之化糞池空間,基底約8m*27m(216m2),建立完成後覆土,僅有維修管溝蓋板突出地面約20cm,以灌木植栽予以遮蔽,經費預算約新台幣4千7佰餘萬元。
三、總圖書館周邊綠地雖為指定綠地範圍,惟本工程係利用總圖原化糞池位置,且完工後僅小面積突出地面,其餘均可復原,對於本綠地景觀並無影響,建請免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
一、總圖書館儲冰設備採購委託專業服務案已於101年6月21日奉核匡列預算及辦理公開評選事宜。
二、刻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規定辦理評選委員遴選作業中,俟完成後開始進行評選。
案由八:有關「教學大樓二期新建工程」案,茲檢具初步設計報告書1份(附件9),提請討論。(教務處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5月2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二、本案擬拆除綜合教學館及綜合大禮堂,並於原址新建地下2層、地上7層之建築物,包括一般教室16間、特用教室4間及600人講堂1間,經費預算約4億8仟萬元。另地下2樓提供圖書館設置自動化高密度書庫,可藏書約150萬冊,該書庫規劃及經費由圖書館另案辦理。
決 議:通過,委員所提意見請納入後續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
一、已於101年5月30日依委員所提建議完成初步設計報告書修正。
二、將於101年7月15日前完成30%細部設計書,以利呈報教育部匡列後續各年度預算。
案由九:有關「教學大樓停車設置新建工程」案,茲檢具規劃設計書1份(附件10),提請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4月25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有條件通過。
二、本案擬於基隆路156巷原機車平面停車場之基地,新建地上5層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5,591.75m2,主要做為機車停車場,約提供1,205輛機車車位、304輛腳踏車車位,並於1樓規劃行政管理空間,經費預算約新台幣8千萬元。
決 議:本案採方案五通過。
執行情形:刻正辦理後續細部設計及報工程會及都發局審查程序中。
案由十:有關「卓越研究大樓二期新建工程」案,茲檢具初步設計報告書1份(附件11),提請討論。(研究發展處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5月2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原則通過。
二、為銜接卓越一期解決校內空間不足問題及落實水源校區整體發展規劃,本案擬興建地上8層、地下2層之建築物,合併水源校區地下停車場及水源校區整體變電站施作,樓地板面積總計13,826.93m2,經費預算約為5億元。
決 議:通過,委員所提意見請納入後續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30%設計規劃書已提101年6月19日第2次籌建小組會議通過,並於101年6月22日報教育部審查。
案由十一:有關「癌醫中心醫院新建工程」設計變更案,茲檢具變更說明書1份(附件12),提請討論。(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5月2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原則通過。
二、本案工程規劃設計變更前經100年5月20日99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為儘量降低營建物價大幅上漲對於本工程之影響及配合本校輻射科學暨質子治療中心之設置,擬辦理本設計變更案。
決 議:通過,後續設計請依委員意見修正。
執行情形:
一、刻正修正調整設計圖說中,預定8月上旬完成並用印後送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掛件申請審議。
二、有關北側景觀改善工程部分,刻由規劃單位景觀顧問協助朝納入本案辦理構想中進行,後續相關細節仍將持續與各單位聯繫討論。
案由十二:有關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申請現制調整成立公共事務研究所案,提請討論。(社會科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3月13日本校第2707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及101年5月4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13,請 參閱。
決 議:計畫書依規定格式修正後本案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計畫書業依規定格式修正,並提101年6月16日本校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十三:有關醫學院臨床藥學研究所申請自103學年度起增設博士班案,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101年3月27日本校第2709次行政會議及101年5月9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
二、檢附專案審查委員會決議及計畫書1份如附件14,請 參閱。
決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1年6月16日本校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6時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