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93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民國94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3時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農化新館5樓)
會議主持人:陳校長維昭 記錄:江若慧
出席人員:陳校長維昭、吳副校長靜雄(請假)、陳教務長泰然(請假)、黃學務長宏斌(吳光華代)、陳總務長振川、李主任委員琳山(請假)、黃主任委員俊傑(江宜樺代)、彭院長鏡禧、王院長瑜、包院長宗和、陳院長定信、楊院長永斌、蔣院長丙煌、洪院長茂蔚(請假)、王院長榮德(請假)、貝院長蘇章、羅院長昌發(李茂生代)、林院長曜松(葉開溫代)、林主任嬋娟、林鶴宜教授、夏長樸教授、郭鴻基教授、羅清華教授、趙永茂教授、黃天祥教授、藍萬烘教授、顏家鈺教授(請假)、陳炳煇教授、吳瑞碧教授、王汎熒教授(請假)、莊裕澤教授(請假)、詹長權教授(請假)、許博文教授、王兆鵬教授、李平篤教授(請假)、童敏惠組長(請假)、王威中同學
列席人員:何主任秘書憲武、陳益明教授、總務處董祐祥技正、校園規劃小組郭斯傑教授、謝瑞雄先生、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籌備處許執行長世銘、職能治療學系謝主任清麟、營繕組羅健榮先生、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略)
參、討論事項:
第1案
案 由:檢具本校「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書」1份(附件1),提請討論。(社會科學院提)
說 明:本案業經94年4月26日校園規劃小組會議討論修正通過。
決 議:依校規小組審查意見修正後通過,報教育部。
執行情形:
一、總務處營繕組辦理「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招標作業中。
二、本案契約書中載明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綜合規劃設計報告書,通過校內程序報教育部,並依教育部審查意見修正。
第2案
案 由:醫學院申請於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設立「腫瘤醫學」、「臨床光電醫學」、「臨床基因醫學」、「血管心臟醫學」、「臨床組織工程」、「影像醫學」6研究所,茲檢具計畫書1份(附件2),提請討論。(醫學院提)
說 明:本案業經94年4月8日醫學院93學年度第6次院務會議、4月19日本校第2383次行政會議及4月29日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
決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94年6月5日本校9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延會決議:「原則同意籌設6個研究所,請於短期內廣納意見檢討後,提下次會議討論。」,後續辦理如下:
一、6研究所計畫書修改:94年6月13日召集6研究所規劃籌備委員會議,針對校務會議代表建議研議修正內容; 7月7日計畫書修正完畢,送醫學院預審,本階段預審分為6組,各組經院長指派2至3位委員審查; 8月17日計畫書依預審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彙整完成; 8月22日召集「竹北校區醫學院研究所規劃小組」會議,邀請關心本案之校務會議代表與會,並由6研究所籌畫小組報告整體修正進度及教師徵聘會辦事宜。
二、教師徵聘事宜運籌:94年6月規劃6研究所相關文宣品; 7月中旬以美國大學教師徵聘手冊為藍本,規劃教師徵聘原則; 7月下旬透過國科會接洽海外單位,海報、DM試行公告; 8月進行6研究所網站文案修改。
第3案
案 由:醫學院職能治療學系擬於95學年度調整成立博士班,檢具計畫書草案1份(附件3),提請討論。(醫學院提)
說 明:本案業經94年4月19日本校第2383次行政會議及5月2日教學研究單位之增設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
決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94年6月5日本校9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延會討論通過,俟教育部來函再予陳報。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下午4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