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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95學年度第1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95學年度第1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95929(星期五)下午230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農化新館5)

會議主持人:陳副校長泰然                          紀錄:江若慧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陳泰然代)陳副校長泰然、包副校長宗和、蔣教務長丙煌(請假)、馮學務長燕、洪總務長宏基、陳主任委員基旺、蔣主任委員丙煌(請假)、葉院長國良(甘懷真代)羅院長清華、趙院長永茂陳院長定信葛院長煥彰、陳院長保基、洪院長茂蔚(請假)、江院長東亮(李文宗代)、貝院長蘇章(請假)、蔡院長明誠、羅院長竹芳、林主任嬋娟、林鶴宜教授(請假)徐富昌教授郭鴻基教授(請假)蔡宜洵教授、林端教授(趙永茂代)黃天祥教授(出國)蔡明正教授、顏家鈺教授、張國鎮教授(請假)、吳瑞碧教授、李後晶教授、黃達業教授(請假)李文宗教授、許博文教授(請假)陳自強教授(蔡明誠代)周宏農教授黃金潭先生、黃兆年同學(請假)

列席人員:傅主任秘書立成、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林峰田教授黃智卿小姐、鄭建科先生、地質科學系陳宏宇主任、保管組李錦鑾股長王懿梅小姐、營繕組沈恆光先生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

討論事項

1

  由:檢具「竹北分部公共設施新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經費需求1(附件4),提請討論。(竹北分部籌備小組提)

  明:「竹北分部公共設施新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預估經費2,437萬元,包括竹北分部第一期(96.8.8-99.3.30)暨第二期(98.1.29-99.12.15)公共設施新建工程之規劃設計、協辦招標決標及履約監造。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成立「竹北分部公共設施新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評選委員會」、「工作小組」。

 

2

  由:財團法人臺灣大學校園建設基金會附設幼稚園(以下簡稱台大附幼)擬續借現使用房地,提請討論。(總務處提)

  明:

一、查台大附幼原係本校為照顧所屬教職員工子女學前教育之需要設置,並非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之初因礙於本校無相關教育系所,依規定不得附設公立幼稚園,遂以附設於基金會型態下並報台北市教育局同意完成立案。

二、經考量以下因素,本案擬予續約:

(一)台大附幼係因應本校需求由本校協助創立,與本校同為教育單位屬性,應予培植。

(二)提供本校醫學院職能治療學系、心理學系、社會工作學系及他校學生實習課程研究園地。

(三)園方辦學績效良好。

(四)園生95.8%為本校教職員工子女,對於安定教職員工工作情緒頗有助益。

三、本案業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5年第4次會議討論通過,每年費用為新台幣40萬元,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等(附件1),提請討論。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於951018完成簽約手續。

 

3

  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擬續借使用本校望樂樓(舊植研大樓)一樓114室空間,提請討論。(總務處提)

  明:

一、查該會原借用本校行政大樓311室,面積30.85㎡,與本校訂定之房地使用契約書業於95731屆滿,嗣因配合本校空間調整遷移至旨揭空間(面積21.18㎡),現因第4屆召集人仍為本校校長,為業務需要來函申請續借,契約期間擬與召集人任期相同【本屆任期9581起至98731】。

二、案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5年第4次會議討論通過,每年費用為新台幣48436元,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等(附件2),提請討論。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於951018完成簽約手續。

 

4

  由: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擬借用本校國際學術交流中心辦公室空間,提請討論。(總務處提)

  明:

一、查該會第2屆董事長為本校校長,為會務需要申請借用國際學術交流中心辦公室空間,契約期間擬與董事長任期相同【本屆任期9571起至98630】。

二、案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5年第4次會議討論通過,修正使用面積,每年費用為新台幣4574元,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等(附件3),提請討論。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於951018完成簽約手續。

 

5

  由:理學院地質科學系擬成立地球科學園區,檢具地球科學園區週邊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附件5),提請討論。(理學院)

  明:本案業經9567校園規劃小組第14次委員會議通過。

  議:

    一、通盤規劃與校外不同單位合作建造建築物之原則,以及共同使用空間之原則。

    二、請進一步評估本案對臺大之利弊得失,再提下次會議討論。

    三、基礎建設經費來源可以考量5500億計畫經費或由校外單位支助。目前規劃與經建會合作為本校新的經驗,請再了解經建會的具體承諾、承租關係及空間使用之合理性。

    四、本校土地非常有限,應有效使用,任何重大建築物除院系使用外,並應全校性考量,作整體規劃。

執行情形:

一、在本校設立國土監測中心的益處包括:

()目前本校各不同系所每承接國土調查、監測等相關領域的研究方案總經費超過了10億台幣。未來該中心的設立,將可成為政府與學術單位間之合作分工平台,以及提供本校更多的研究資源。

()可扮演輔助本校其他中心的角色,擴大領域整合的功能。

()可增加本校在地球科學領域之競爭力(目前中央大學、成功大學也是爭取者之一)

二、經建會已承諾於年度預算中編列建築經費,未來之承租關係將完全依照校方規定辦理,國土監測中心使用空間為2000

三、其餘事項遵照校方規定辦理。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下午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