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95學年度第3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95學年度第3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96321(星期三)下午2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農化新館5)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紀錄:陳雅薰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陳副校長泰然、包副校長宗和、馮學務長燕、洪總務長宏基、

陳主任委員基旺、葉院長國良(甘懷夏 代)羅院長清華葛院長煥彰

院長永茂(林端 代)陳院長定信(楊泮池 代)、陳院長保基、江院長東亮、貝院長蘇章、羅院長竹芳(何國傑 代)、林主任嬋娟(高閩生 代)徐富昌教授、蔡宜洵教授、周素卿教授、林端教授、蔡明正教授、張國鎮教授、吳乃立教授、李後晶教授、許博文教授、王文清先生、高閔琳同學

列席人員:傅主任秘書立成、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林峰田教授雲林分部籌備小組召集人謝博生教授、方煒教授、附設醫院蔡副院長克嵩、楊主任銘欽、蔡主任易豐、王組長怡方、保管組洪金枝組長校園規劃小組何翠莉小姐、吳莉莉小姐、建築師事務所陳邁先生、洪玲萍小姐、施蓓如小姐

請假人員:蔣教務長丙煌(兼共同教育委員會主委)、洪院長茂蔚、蔡院長明誠、夏長樸教授、何弘能教授、張尊國教授、黃達業教授、李文宗教授、陳自強教授、

周宏農教授

應到委員:37    實到委員:27   請假委員:10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修正後確認通過)

    討論提案第3案執行情形修正如下:

  一、生工系擬籌建生工大樓已多時,目前仍在進行中;生工大樓較生資大樓先行即提前歸還借用浩瀚樓之空間。

二、興建生資大樓需拆除農場建物樓地板面積2050m2(建築面積1158m2);規劃中生資大樓移交農場管理使用之空間2739.821661m2,將由農場審慎規劃使用。

貳、報告事項(詳書面資料)

.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於95.12.2196.03.21期間,共召開3次會議,通過3個案件:

()國立臺灣大學水源校區西南區規劃構想同意備查。

()國立臺灣大學思亮館實驗研究大樓重建工程可行性評估暨先期規劃構想因理學院尚有其他考量,未提本次會議討論。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症醫療大樓新建工程籌設構想已列入本次討論議案。

.雲林分部籌備小組報告:本校雲林分部建校籌備計畫因經費不足,無法依預定時程進行,為免校地荒廢,經考量未來實際可能發展情況及歷次與雲林縣政府協商經過後,擬具校地使用建議如下:

()行政大樓、圖書資訊中心、綜合會議廳及工學研究區預定地按原定計畫進行。

()原農學研究區預定地、預定發展用地及農業生物科技研究區由本校與縣政府合作開發,做為「科技農業」核心基地。

()原停車場、醫學研究區預定地由本校與虎尾科技大學共同開發,虎尾科技大學以校務基金興建二棟教學大樓,提供半棟空間供本校使用。

()原學生宿舍、體育館兼活動中心、餐飲休閒中心、游泳館及操場用地,由本校與虎尾科技大學共同使用,虎尾科技大學投注經費建置宿舍、運動、休閒等相關設施,本校師生得使用。

結論:

()同意備查。

()雲林分部籌備小組於會後釐清下列各點:

.本校使用該地上建物之年限?

.是否須部份負擔該地上建物之水電費或維護費?

.或可考量校地未來規劃之完整性、動線之流暢度。

執行情形:關於待釐清問題,籌備小組已與虎尾科技大學進行商議中,將納入本校雲林分部與虎尾科技大學合作規劃案中報校。

參、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為簡化校舍外借作業流程,借用校舍面積50平方公尺以下之案件,擬授權總務處校產維護專案小組討論後辦理簽約相關事宜,提請 討論。(總務處提)

說明:查目前經辦之校產外借案件中,面積小於50平方公尺者共10件(詳附件5),高達近4成比例,借用緣由均與相關院系所之學術發展或學校業務相關,為簡化流程,擬請同意爾後外借校舍面積50平方公尺以下案件提總務處校產維護專案小組審議後辦理簽約相關事宜,免再經本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爾後如有此類案件,依決議辦理。

第二案

案由:為提供癌症病患完整的診斷與治療服務,提升醫療品質,同時進行癌症相關研究與培育癌症醫學相關人才,俾整合癌症相關之教學、研究與服務功能,茲擬具癌症大樓新建工程籌設構想書(如附件6),請 討論。(附設醫院提)

說明:

(一)本構想書經本校校園規劃小組95學年度第7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

(二)本工程預計興建地上七層、地下三層之建物以及中央廣場,預計總病床數約為224床,大樓總樓地板面積約為59,412平方公尺

決議:照案通過;另本案之大樓名稱及外觀,請參酌委員建議。

執行情形:附設醫院將於細部設計規劃時,配合會中委員建議辦理。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