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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95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95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96518(星期五)下午2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農化新館5)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紀錄:陳雅薰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包副校長宗和、蔣教務長丙煌(兼共同教育委員會主委)、        馮學務長燕(周漢東 代)、洪總務長宏基、陳主任委員基旺(陳美燕 代)、     葉院長國良羅院長清華葛院長煥彰、趙院長永茂陳院長定信           院長保基、洪院長茂蔚、江院長東亮、貝院長蘇章、羅院長竹芳(何國傑 代)、林主任嬋娟、夏長樸教授、周素卿教授、蔡明正教授、何弘能教授、           張國鎮教授、吳乃立教授、張尊國教授、李後晶教授、李文宗教授、           周宏農教授、王文清先生、

列席人員:傅主任秘書立成、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林峰田教授、農業推廣學系蕭主任崑杉、進修推廣部吳碧芬經理保管組洪金枝組長、營繕組黃股長英彬、陳嘉伶小姐、林宏一先生、校園規劃小組吳莉莉小姐、公共衛生學院姚琬琳小姐、式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世技工業電機技師事務所、林建中同學(代 高閔琳同學)

請假人員:陳副校長泰然、蔡院長明誠、徐富昌教授、蔡宜洵教授、林端教授、黃達業教授、許博文教授、陳自強教授、

應到委員:37    實到委員:29   請假委員:8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詳書面資料)

.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於96.04.1196.05.18期間,共召開5次會議,提會報告案件共3件、討論案共7件、臨時動議1件及通過案4件。案件項目如下:

(一)報告案

1.      本校基隆路長興街出入口改造建議(校園規劃小組)

2.      校總區各教學系統及研究中心污廢水排放系統工程規劃設計(營繕組)

3.      全校高壓配電站更新工程先期規劃構想(營繕組)

(二)討論案

1. 舟山路改善工程/羅斯福路入口至地質系館段整體規劃(營繕組)原則通過,前段校內部份再研議。

2. 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概念設計案(社科院)委員意見請與建築師溝通。

3. 醉月湖區整體環境規劃設計案(營繕組)請參酌委員意見修正。

4. 普通暨共同教學大樓整修工程外牆封窗規劃構想(教務處)走道不宜加封外窗,其他增設改善事宜請參酌委員意見。

5. 教學大樓案(教務處)本次提案討論係為交換意見,有關委員意見請建築師參考,並斟酌回應。

6. 全校性溫室工程案(研發會)請參酌委員意見修正,補充營運階段之事業計畫、財務計畫再議。

7. 大型動物研究中心新建案(研發會)請參酌委員意見修正,補充營運階段之事業計畫、財務計畫再議。

(三)臨時動議案

建請本校校園規劃小組儘速規劃及研議本校承載量限制(吳先琪委員)統整今日委員所提建議,由校規小組整理成徵求服務建議書,提本會討論同意後,將以委外方式辦理。

(四)通過案件

1.本校基隆路長興街出入口改造建議案

2.校總區各教學系統及研究中心污廢水排放系統工程規劃設計案

3.全校高壓配電站更新工程先期規劃構想案

4.舟山路改善工程/羅斯福路入口至地質系館段整體規劃構想案

 

二、總務處報告:

(一)保管組報告:有關南投縣各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之單位(計4筆),因契約期限將屆,為因應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管理處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6年第1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

(二)營繕組報告

1.擬具校總區各教學及研究中心污廢水排放系統工程規劃案,希藉由此工程之施作,達成提升本校優質校園環境品質之目的。

2.擬具全校高壓配電站更新工程規劃案,以儘速解決變電站設備老舊之窘況,提升本校之競爭力。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公共衛生學院擬自97學年度起設立「公共衛生碩士學位學程」乙案,提請 討論。(公共衛生學院 提)

  明:

一、本案經96262467次行政會議及44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修正通過。

二、本案規劃書及設置辦法(草案)如附件2,請 核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

一、已提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二、全案交送教務處彙整提報教育部。

 

案由二:有關台灣法國文化協會擬借用進修推廣部場地案,提請 討論。(進修推廣部 提)

  明:

一、台灣法國文化協會為非營利社團組織,主要業務係推廣法國文化、法語,亦為台灣地區唯一獲得法國政府授權之法語鑑定(DELF,DALF)考試中心,茲檢附該協會簡介如附件5-1,請 參閱。

二、台灣法國文化協會原址因有重建計畫,且原位於法國在台協會之多媒體圖書室(附件5-2)欲與台灣法國文化協會整併,故擬借用進推部場地。

三、查進推部4樓教授研究室現為閒置區域,另2樓之學員交誼廳使用率極低,故擬規劃上述區域共約125借予法國文化協會,借用期限5年,由該協會負責裝修,並自付電費。該協會之進駐,對本於本校之國際化及推廣教育業務之拓展有正面助益。

四、該協會基於借用場地中有30係規劃為開放公眾使用之多媒體圖書室,故要求該30空間之房地使用維護費以半價計算。

五、本案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6年第1次會議討論修正通過(房地使用維護費除外),茲檢附房地使用契約書草案(附件5-3)及房地使用維護費計算表(附件5-4)各乙份供參。

  議:修正通過。

執行情形:

一、進推部與臺灣法國文化協會之借用契約,雙方均已用印完成,刻正洽商辦理公證事宜之時間。

二、另405教授研究室(位於擬出租埸地中)張洋培老師私人物品清離事宜,尚待完成。

 

案由三:有關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業推廣學系擬申請更名為「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乙案,提請 討論。(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提)

  明:

一、本案經963202472次行政會議及54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修正通過。

二、本計畫書草案如附件6,請 核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已提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