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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96學年度第6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96學年度第6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97522(星期四)下午2時整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農化新館5)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紀錄:陳雅薰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陳副校長泰然(包副校長宗和 代)、包副校長宗和、副校長明哲、

蔣教務長丙煌(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馮學務長燕、洪總務長宏基、

陳研發長基旺(羅舒欣 代)葉院長國良(陳明姿 代)、羅院長清華

院長永茂(林端 代)、楊院長泮池(黃冠棠 代)、葛院長煥彰、陳院長保基、貝院長蘇章(郭大維 代)、羅院長竹芳(何國傑 代)黃代主任崇興(楊華州 代)、侯維恕教授、徐源泰教授、詹長權教授、許博文教授、洪泰雄秘書

列席人員:林峰田教授、附設醫院陳明豐院長、鄭安理教授、獸醫系劉振軒主任

牙醫系林俊彬主任、李秘書瑞琦、校園規劃小組吳莉莉小姐、陳姵倫小姐、

保管組李股長錦鑾、潘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請假人員:洪院長茂蔚、江院長東亮、蔡院長明誠、夏長樸教授、曾漢塘教授、周素卿教授、林萬億教授、郭明良教授、何弘能教授、吳乃立教授、吳文方教授、

張尊國教授、郭瑞祥教授、王兆鵬教授、張文章教授、李維仁同學

應到委員:38    實到委員:22   請假委員:16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略)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增設「獸醫專業學院」,茲檢附設立專業學院計畫書1份如附件1,請  討論。(物資源暨農學院)

  明:

一、本案經97421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第221次院務會議975132525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二、依據本校「專業學院設置要點」及「教學研究單位之設立、變更、合併、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提案申請

三、本專業學院設立理由如下:

1.與全球專業學院教育同步接軌。

2.配合國家獸醫教育改革及本校學術發展策略規畫。

3.醫學相關之專業學生教育必需兼顧基礎教育與臨床訓練。

4.更名以利爭取更多校外資源。

四、本案通過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五、檢附「97學年度申請設立獸醫專業學院計畫書如附件1,請 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

一、本決議案送976149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二、本專業學院擬於97學年度改制成立。

 

案由二:有關增設「牙醫專業學院」,茲檢附設立專業學院計畫書1份如附件2,請  討論。(醫學院)

  明:

一、本案經97425學院96學年度第9次院務會議及975132525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二、依據本校「專業學院設置要點」及「教學研究單位之設立、變更、合併、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提案申請

三、本專業學院設立理由如下:

1.與全球專業學院教育同步接軌。

2.全面提昇競爭力並配合本校學術發展策略規畫。

3.資源整合,全面發展教學、研究及醫療服務。

4.更名以利爭取更多外部資源。

四、本案通過後,提校務會議討論

五、檢附「97學年度申請設立牙醫專業學院計畫書如附件2,請 參閱

   議:通過。

執行情形:

一、本決議案送976149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二、本專業學院擬於97學年度改制成立,各項籌備事宜已組成工作小組磋商準備中。

 

案由三:有關本校「癌症醫學中心/質子中心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案,茲檢附構想書乙份如附件3,請 討論。(附設醫院 提)

  明:

一、依據臺灣大學新建工程建築物捐贈作業流程辦理,並經97521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審查通過

二、本校與永齡基金會於9694簽訂「捐贈暨合作規劃備忘錄」,該基金會除捐贈100億元,作為興建500床規模之癌症醫學中心及質子中心外;另捐助50億元與本校合作進行醫療設備器材及材料技術之研發、尖端治療設備、幹細胞移植與細胞治療及預防醫學等生醫工程之研究

三、檢附本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構想書如附件3,請  參閱。

   議:通過,惟會中委員所提有關交通動線、水文、用電量等意見,請納入細部規劃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

一、交通:已由潘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委託交通顧問進行交通影響評估報告作業,預計於七月中旬送院方與校方審核後進行都審交通議題預審作業。

二、水文:目前已由永齡基金會委託測量公司進行基地及週遭環境現況高程與排水管線調查,完成後將納入未來設計方案考量。

三、用電:因考量癌醫中心周圍已有整體供電不足之現象,建議本建築採用161KV高壓供電,以解決該區用電之問題,本院將與基金會再行研議,亦或促請台電公司於該區自行興建變電站或能否就本址提供興建地,以全面解決該區用電品質不佳之窘況,此案已列入設計方案考量

 

案由四:有關本校「生醫工程館新建工程校內換地」案,提請 討論。(財務副校長室 提)

  明:

一、案經97521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審查決議略如下:

1.有關園藝系提出之三原則暨機械系所提之搬遷費用等問題,建請校發會先行議決,以利本案後續推動。

2.本案停車交通、建築意象、日照陰影、空間調整等問題,請建築師卓參委員意見修正設計,並與相關單位多溝通協調,再請提送本小組委員會討論。

二、換地後之新建醫工大樓,地點鄰近未來動物中心及臺大癌症醫學中心,將能加強跨院系研究互動合作關係且便於學生實習,形成群聚效果。

  議:

一、同意面積1:1換地。

二、園藝分場完整性應積極達成,惟完成改道前由校方提供園藝系二名約聘人力,支援園藝分場之管理工作。

三、有關生醫工程館預定新建基地內,實驗香蕉園及原生樹種搬遷之整地、灌溉、給排水及日照影響區域之作物移植費用,由學校支付;另機械系所需搬遷費用亦由學校負擔。

以上第二點,會後請園藝系另召開會議討論後,再送校發會確定。

執行情形:園藝系已召開會議討論,並將決議提送7/16農業試驗場場務會議及7/21生農學院院務會議,其決議刻正簽核中。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4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