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97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98年1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陳副校長泰然、包副校長宗和、湯副校長明哲(鍾卓器 代)、
蔣教務長丙煌(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莊榮輝 代)、馮學務長燕、
洪總務長宏基、陳研發長基旺、葉院長國良(柯慶明 代)、
羅院長清華(侯維恕 代)、趙院長永茂、楊院長泮池(李水盛 代)、葛院長煥彰、
陳院長保基、洪院長茂蔚、江院長東亮(詹長權 代)、貝院長蘇章、
蔡院長明誠(蔡英欣 代)、羅院長竹芳、郭主任瑞祥、夏長樸教授、
柯慶明教授、侯維恕教授、吳文方教授、詹長權教授、許博文教授
列席人員:廖主秘咸浩、林峰田教授、李水盛教授、黃耀輝組長、盧曼珍秘書、
校園規劃小組吳莉莉小姐、陳姵綸小姐、吳佳融小姐、營繕組陳源誠股長、
羅健榮股長、王幼君小姐、竹北分部籌備小組廖毓甄小姐、
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謝國鐘經理、洪士堯建築師、潤弘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葉國勝經理、許汶江副理、曾翊庭設計師
請假人員:周素卿教授、林萬億教授、郭明良教授、何弘能教授、吳乃立教授、
徐源泰教授、張尊國教授、陳鴻基教授、王兆鵬教授、張文章教授、
洪泰雄秘書、李維仁同學
應到委員:38位 實到委員:26位 請假委員:12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修正後確認通過)
臨時動議第4案執行情形中「藥學大樓」更正為「藥物科技大樓」。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97年12月24日-98年1月7日)
本小組於97年12月24日至98年1月7日,共召開兩次會議(會議紀錄詳附件1),報告案2件,討論案2件,通過2件。案件項目如下:
(一)報告案
1. 人文大樓規劃設計構想(文學院)⇒ 委員意見請提案單位參考。
該次會議由建築師提出三個建築量體配置規劃方案,委員就以下幾個層面提供意見:
(1)抬昇柱群過粗影響建築美感。
(2)本案量體過大嚴重影響天際線。
(3)忽略校門口與臺大建築意象。
(4)過高公共設施比。
(5)校園開放空間欠缺延續。
2. 藥物科技大樓交通協調會結果報告(藥學系)⇒ 請提案單位依交通協調會共識修正。
97年12月30日於台北市交通局召開交通協調委員會,會議共識如下:
(1)交通局支持徐州校區汽機車停車外圍化的理念,原則同意在汽機車不得入校園之前提下,藥物科技大樓汽機車入口由林森南路進出。
(2)都審委員建議藥物科技大樓地下停車場預設未來連通鄰近校舍地下停車場之結構。
(3)可嘗試與公衛大樓之汽機車停車位相互調配,以收管理效率。
(二)討論案
1. 社會科學院興建工程施工期間臨時替代道路規劃案(營繕組)
決議:
(1)社科院臨時替代道路有其必要性,原則通過,惟設計細節請依委員意見修正。
(2)社科院完工後,若總務處未能適時檢討評估該道路之存廢問題,本小組將建請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處理。
2. 竹北分部產學合作研發大樓規劃設計書(竹北分部籌備小組)
決議:原則通過。有關節能、通風等設計,請依委員意見修正;救災逃生設計、實驗室走廊通風、地下室廢液儲存室等事項,請後續與環安衛中心確認。
(三)通過案件簡介
1. 社會科學院興建工程施工期間臨時替代道路規劃案
由於社會科學院興建工程基地範圍具爭議性,97年1月19日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臨時動議討論「落實社科院遷院工程及兼顧校園綠地」(96117案),會議決議除「同意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先期規劃設計案圖書館閱覽廳部分使用之綠地範圍」,並表示「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仍應依程序繼續辦理」。
本案臨時替代道路為社科院工程要徑之一,且涉及師生通行問題,替代管溝與地下管線遷移需於社科院興建工程動工前施工完成。相關系所除資訊系主張應於校務會議討論社科院興建工程臨時替代道路案確定後,再行討論路型與斷面外,為把握工程進度,總務處營繕組已與社科院、社會系、國發所、新聞所等其餘相關系所開會協調,依其意見修正該臨時道路平面配置圖、剖面示意圖。
經本小組委員討論,認為社科院臨時替代道路有其必要性,故決議原則通過,惟設計細節請依委員意見修正。有關該臨時道路之存廢問題,則待社科院完工後,若總務處未能適時檢討評估該道路之存廢問題,本小組將建請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處理。
備註:本案於98年1月10日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報告執行進度時,主席決定:社科院完成後,臨時替代道路之存廢先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再提校務會議專案報告。
2. 竹北分部產學合作研發大樓規劃設計書
本校藥學系校友為促進臺大藥學邁向世界一流之藥學教育及研發之林,除應允捐助藥物科技大樓之建設經費,亦同時慨捐於竹北分部興建「產學合作研發大樓」,本棟大樓為竹北校區之第一棟建築物,具有指標性意義。
本案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報告書前提送97年12月10日97學年度第5次本小組委員會討論原則通過;現提送規劃設計書至98年1月7日97學年度第7次本小組委員會審議,會議決議:原則通過。有關節能、通風等設計,請依委員意見修正;救災逃生設計、實驗室走廊通風、地下室廢液儲存室等事項,請後續與環安衛中心確認。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竹北分部產學合作研發大樓」案,茲檢具規劃設計書1份(如附件2),提請 討論。(竹北分部籌備小組提)
說 明:本案業經98年1月7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討論決議:原則通過。有關節能、通風等設計,請依委員意見修正;救災逃生設計、實驗室走廊通風、地下室廢液儲存室等事項,請後續與環安衛中心確認。
決 議:
一、修正規劃設計書第8頁進駐單位所佔面積百分比後本案通過,會中委員所提建議,請納入細部設計之參考。
二、朝領域別方向規劃空間分配;除捐贈者指定使用空間外,其餘空間計畫結束後交回校方統籌管理。
三、經費方面請重新估算。
四、請總務處與研發處協商後續管理事宜。
執行情形:
一、本案規劃設計書第8頁已修正如附件2修正版;擬將委員意見,如增設簡易衛浴空間、配置個別使用單位水電表等,於後續細部設計併入規劃。
二、本案係捐贈者慨捐獨棟大樓,經費部分以美金捐贈,故深受匯率影響。未來之經費估算將加註製表日期,以確實掌控工程造價。
三、業於98年2月5日會同各相關單位召開會議討論後續管理事宜,結論如下:
1.竹北分部最重要的是自給自足,使用者付費;和校總區作業方式相同,將依本校各相關法規處理業務。
2.設產學合作研發大樓管理委員會,由總務長擔任召集人,將召集會議研擬產學合作研發大樓使用管理辦法。大樓管理單位為總務處,將會同研發處共同訂定非編制研究單位之進退場機制。
3.進駐單位人員須依規定接受環安衛中心安排之訓練,至於生物材料及毒化物之採購、實驗室之管理等亦需依校方規定辦理。
肆、臨時動議
案由一:有關「藥物科技大樓」案,茲檢具規劃設計書1份(如附件3),提請 討論。(醫學院提)
說 明:
一、本案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前經97年12月12日97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決議:通過,會中委員所提有關交通動線之意見,請納入細部規劃設計之參考。
二、案經97年12月30日召開交通協調會,並將會議共識提98年1月7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報告,另依98年1月9日藥物科技大樓與公衛大樓交換停車空間討論會、1月16日藥物科技大樓空調暨排氣調整討論會及藥物科技大樓新建工程討論會等會議之結論(增列如附件4)及相關單位之意見,研訂「藥物科技大樓設計規劃書」如附件3,請 參閱。
決 議:通過,會中委員所提建議,請納入細部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
一、 本案業於98年2月10日由建築師送台北市政府都發局「都市設計審議」掛件審查。
二、 男十六舍已完成圍籬與移樹作業,並正式展開拆除作業,預計98年2月16日將拆除完畢。
伍、散會(下午3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