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97學年度第5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98年2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陳副校長泰然、包副校長宗和、湯副校長明哲、
蔣教務長丙煌(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馮學務長燕、洪總務長宏基、
陳研發長基旺、葉院長國良、羅院長清華、趙院長永茂(邱榮舉 代)、
楊院長泮池、葛院長煥彰、陳院長保基(陳尊賢 代)、江院長東亮、
貝院長蘇章、蔡院長明誠、羅院長竹芳(莊榮輝 代)、郭主任瑞祥(楊華洲 代)、
柯慶明教授、彭鏡禧教授、郭明良教授、盧國賢教授、吳文方教授、
周元昉教授、徐源泰教授、陳尊賢教授、許博文教授、竇松林秘書、
蔡介庭同學
列席人員:廖主秘咸浩、林峰田教授、生化科技學系黃青真主任、吳孟鴻同學、
校園規劃小組吳莉莉小姐、陳姵綸小姐、吳佳融小姐、保管組洪組長金枝、
李股長錦鑾、營繕組羅股長健榮、江雅嵐小姐、賴永恩建築師、胡家綺小姐、
大涵學乙設計工程公司莊學能建築師、宗邁建築師事務所張志群建築師、
竹間建築師事務所簡學義建築師、黃聖傑建築師、
觀樹教育基金會洪粹然執行長、敖芸蓓小姐
請假人員:洪院長茂蔚、侯維恕教授、林萬億教授、陳鴻基教授、詹長權教授、
王兆鵬教授、張文章教授
應到委員:37位 實到委員:30位 請假委員:7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Ⅰ. 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
一、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紀要(98年1月21日—98年2月18日)
本小組於98年1月21日至98年2月18日,共召開1次會議,報告案1件、討論案2件,通過3件。案件項目如下:
(一)報告案
校總區東北區發展計畫(校園規劃小組)⇒ 洽悉。
(二)討論案
1.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基本設計案(社會科學院)
決議:(1)請建築師依據委員會議發言意見補充和回應立面設計、設備管道、永久綠地和安全及維護管理等層面意見,補充修訂相關設計圖樣及報告書,如期推動本案掛號外審時程。
(2)請建築師根據道路噪音量測、建築風洞氣場試驗等科學數據,作為相關防制與安全設施細部設計參考的基準。
(3)提案單位與建築師承諾於3週內製作校園公展的設計模型與相關解說圖樣,公告周知基本設計與廣納全校教職員工生意見。
2.人文大樓規劃設計構想方案排序(文學院)
決議:(1)替選方案排序會有切割和簡化設計問題的盲點,請提案單位和建築師依據委員會議發言意見,如期推動本案提校發會進度,報告階段性推動狀況與困難。
(2)根據諸多專家委員會議意見的看法,請建築師啟動設計修正工作,同時建議文學院內部溝通協商準備腹案,以因應日後外部審查的不確定性風險與長期發展的解套方案。
(3)建議總務長和文學院院長與相關同仁提校發會報告之前,向校長報告本案最近推動發展情況,以掌握最新資訊和專業意見。
(三)通過案件簡介
1.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基本設計案
本案前於97年3月26日提至96學年度第8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會議決議略以:「本案原則通過,惟若需縮減量體而需重新提報規劃構想書;進入細部設計後,提案單位需製作模型並辦理公展,採納全校師生意見,並請伊東先生就本案立面依委員意見思考改善。」後於97年5月7日提至96學年度第5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本案現階段進行至建築立面討論階段,擬提送校內委員會議討論審議。為把握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推動時程,本案於通過後擬儘速提送市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
本案於98年2月11日提至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時,委員就立面設計、設備管道、永久綠地和安全及維護管理等層面提供意見,建議補充修訂相關設計圖樣及報告書,如期推動本案掛號外審時程。並請建築師根據道路噪音量測、建築風洞氣場試驗等科學數據,作為相關防制與安全設施細部設計參考的基準。另本案為本校備受矚目案件,提案單位與建築師承諾於3週內製作校園公展的設計模型與相關解說圖樣,公告周知基本設計與廣納全校教職員工生意見。
2.人文大樓規劃設計構想方案排序
本案辦理流程前經97年12月10日97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及97年12月12日97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提案單位與建築師續依流程辦理,並參酌委員建議就建築量體配置的3個方案之5個面向作比較:校園整體架構及紋理、校門口意象之重塑與衝擊、農陳館保留及利用之意義、人文大樓所表現的大學精神、人文大樓與周邊4個介面的關係:新生南路、椰林大道、校史館及體育場。
本案文學院續於97年12月24日提至97學年度第6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報告,聽取委員意見。接續辦理收集校內外師生人士意見,包括:E-mail給文學院全體師生員工及農業陳列館同仁徵求意見;刊登臺大校訊及文學院網頁公開訊息;97年12月19日辦理全校性公開說明會;98年1月5日邀集專家學者辦理人文大樓設計構想研討會。98年1月5日文學院召開本案第9次籌建委員會,並就建築量體配置的3個方案排出優先順序為:第3方案,第2方案,第1方案。
本案於98年2月11日提至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時,委員共識認為替選方案排序會有切割和簡化設計問題的盲點,建請建築師根據諸多專家委員會議意見的看法,啟動設計修正工作,同時建議文學院內部溝通協商準備腹案,以因應日後外部審查的不確定性風險與長期發展的解套方案。同時建議總務長和文學院院長與相關同仁提校發會報告之前,向校長報告本案最近推動發展情況,以掌握最新資訊和專業意見。本案請提案單位和建築師依據委員會議發言意見,如期推動本案提校發會進度,報告階段性推動狀況與困難。
二、2009年國立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報告書(草案)
(一)本校園規劃報告書完成於民國72年(初版),嗣於民國80、84、90年修訂,迄今又逾7年,此7年期間本校校務持續蓬勃發展,而校舍空間需求與興建數量亦持續增加,加上都市發展、人本交通、文化資產保存、綠地保持、公共藝術、節能、永續生態、性別平等、公眾參與等進步規劃理念之追求,本校因應訂定相關規劃原則與辦法,作為執行實質空間規劃之依循。故就近年發展變遷實況更新報告書內容外,並嘗試酌修研擬未來發展之總體原則、前瞻構想等內容。並希望透過徵詢全校師生及本校相關委員會意見,俾利凝聚校園規劃共識,作為認識本校校園及未來空間發展之參考工具。
(二)本案經提送97年6月20日96學年度第13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及97年10月8日97學年度第1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及討論,決議:「本案修正經各相關單位確認後,請上網公告徵求師生意見,並提送下次校發會報告」。
(三)本小組依決議將報告書內容刊載於本小組網站,並發送校內訊息,於1月12日至2月12日期間徵詢全校師生員工意見後,提本次會議報告。會議資料請詳附件1(簡報書面資料及報告書草案光碟)。
結論:
一、修正校總區平面圖中園藝分場之範圍、「在學人數成長預測圖」及「學生活動空間位置圖」後本案備查。
二、有關委員所提校園規劃報告書應納入醫學暨徐州校區圖及腳踏車停放與管制、電動指標系統、營造串聯校園之林蔭步道、校總區外環交通專車、辛亥路側門周邊安全與景觀改善等意見,請校園規劃小組及總務處納入規劃參考。
執行情形:
一、業依結論修正本校園規劃報告書,並將電子檔置於校園規劃小組網站供參(http://homepage.ntu.edu.tw/~cpo/download_index.htm)。
二、委員意見將納入後續規劃參考。
Ⅱ. 總務處報告:
一、保管組報告:南投縣各單位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契約期限將屆,因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實驗林管理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管理處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8年第1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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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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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林區林班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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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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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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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土地管理維護費(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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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土地管理維護費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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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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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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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茅埔營林區第21林班489-1號、22林班489-2號、23林班489-3號、23林班489-4號、24林班489-5號及24林班48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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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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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3座及涼亭3座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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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01~971231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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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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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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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及台灣大哥大等三家電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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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茅埔營林區第21林班4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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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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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構行動電話業務基地台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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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301~980228
(每年每家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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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每家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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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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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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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營林區第25林班4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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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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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沉澱池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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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401~980331
(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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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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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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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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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營林區第27林班4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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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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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第三大隊玉山分隊(即原同富消防分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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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501~980430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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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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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營繕組報告:有關「社會科學院新建工程」建築立面材質顏色案。
(一)本案基本設計前經97年5月7日96學年度第5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為求慎重,特將建築立面材質顏色提本會報告。
(二)規劃內容(請詳附件2):主要是配合周邊建物的形式與顏色,立面主色為淺褐色,框架為清水混凝土原色,開孔之內牆顏色為深褐色。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修訂本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10條之條文案,提請 討論。(秘書室 提)
說 明:
一、本組織規程前經97年5月7日96學年度第5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議討論修正第1、2、5、6、8、10條,其中於第2條推選委員之組成增列「其他」類,尚待提校務會議討論。
二、又本次擬於第4條中增列其他委員任期,並刪除第10條「並報教育部核定」文字。
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草案各1份如附件3,請 參閱。
四、本案通過後,提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討論。
決 議:通過,提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已提98年3月3日本校第2564次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並送98年6月13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錄案辦理中。
案由二:有關「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併入「生化科技學系」,使該學系包括學士、碩、博士班案,提請 討論。(生命科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98年2月3日本校第2560次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4,請 參閱。
決 議: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已提98年3月14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案由三:有關「校總區東北區發展計畫」案,茲檢具規劃報告書1份(如附件5),提請 討論。(校園規劃小組 提)
說 明:
一、本校校總區東北區域(辛亥路以南、楓香道及基隆路三段155巷以東、基隆路以北之三角區域為規劃範圍)近年因應電資學院擴充興建完成博理館、明達館等新建工程及法律學院與社會科學院遷回校總區興建校舍等發展計畫,預期數年後即將大幅增加區域內經常性使用師生人數。加上本區域內的教職員宿舍區,依本校逐年將教職員遷往自費興建之新建住宅之遷移政策,而有逐步更新發展需求。
二、為因應本區域未來發展需求,並符合本校創造和諧優雅、得以永續利用之校園規劃原則,提擬本區域未來校園使用發展及相關交通、景觀、公共服務設施、防災安全等配套計畫構想。
三、本案業經97年11月26日及98年2月11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通過。
決 議:通過。
執行情形:
一、本案提送98年3月14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專案報告後主席決定:「1.本案與代表意見請校園規劃小組納入後續規劃參考。2.請校園規劃小組舉辦公聽會,並與生機系溝通協調。」
二、業於98年4月8日舉辦公聽會,邀集全校師生出席提供意見,並依各方意見修正完竣。本報告稱:「98年5月18日版本」,並置於校規小組網站上供參(http://homepage.ntu.edu.tw/~cpo/plan/headquarter_east_north.pdf)。
三、有關公聽會與會人員意見之因應方式與辦理情形,業提送98年4月22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報告,並提本次會議報告。
四、建請生農學院研擬空間發展中長程計畫,並將農機二號館重建事宜納入全盤考量。
五、本計畫之個案,將委託進行細部設計、建築設計等階段工作,每一階段皆邀請區域內相關單位參與研商,以修正不盡周全之處。後續具體執行時,應以先建後拆,或尋覓周轉空間等配套方式進行,並循校內程序審核,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說明及評估。
案由四:有關「人文大樓規劃設計」方案之優先排序,提請 討論。(文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前經97年12月12日97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議討論同意3方案並陳,並依所提流程表進行後續作業。本案另經98年2月11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討論(決議請詳本次校園規劃小組報告—第1頁)。
二、案經彙整文學院全體師生員工及農業陳列館同仁意見、刊登臺大校訊及文學院網頁公開訊息、舉辦公開說明會、另召開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提供意見後,提98年1月5日人文大樓籌建委員會第9次會議討論,決議其優先順序為:「第3方案,第2方案,第1方案」(請詳附件6)。
決 議:朝建築師所提建蔽率降低、容積集中、塑造高地標之第4方案進行規劃。
執行情形:業依決議完成規劃設計2方案,並經98年5月6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議討論通過,提本次會議討論。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