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98學年度第3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98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3時整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陳副校長泰然(羅清華 代)、蔣教務長丙煌(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馮學務長燕、鄭總務長富書、陳研發長基旺、葉院長國良、羅院長清華、
趙院長永茂、楊院長泮池(盧國賢 代)、葛院長煥彰、陳院長保基、
江院長東亮、李院長琳山(陳良基 代)、羅院長竹芳(潘子明 代)、
郭主任瑞祥(楊華洲 代)、柯慶明教授、彭鏡禧教授、林萬億教授、
盧國賢教授、吳文方教授、周元昉教授、徐源泰教授、潘子明教授、
竇松林秘書、蔡介庭同學
列席人員:廖主秘咸浩、劉聰桂教授、醫學系精神科胡海國教授、農業試驗場黃副場長宏斌、
昆蟲系蕭旭峰副教授、實驗林管理處劉組長興旺、梁盛棟先生、
保管組李股長錦鑾、營繕組羅股長健榮、李宏達先生、總務處翁雅鳳小姐、
癌醫籌備處江惠新小姐、校園規劃小組吳莉莉小姐、吳慈葳小姐、
金光裕建築師事務所、麥邁景觀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請假人員:包副校長宗和、湯副校長明哲、洪院長茂蔚、蔡院長明誠、侯維恕教授、
黃天祥教授、陳尊賢教授、陳鴻基教授、詹長權教授、許博文教授、
王兆鵬教授
應到委員:37位 實到委員:26位 請假委員:11位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98年10月27日—98年12月8日)
本小組於98年10月27日至98年12月8日,共召開1次會議(會議紀錄詳附件1),討論案1件,通過案件1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討論案
1.生農學院教學設施整體規劃案(營繕組)
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
(二)通過案件簡介
1.生農學院教學設施整體規劃案(營繕組)
(1)規劃範圍:生農學院園藝分場。
(2)重新規劃原因:
A.教學研究環境設施老舊,不符園藝系師生教學研究之用。
B.「永齡基金會」捐贈之生醫工程館,將座落於分場原有之溫室區域。
故需另覓地點興建試驗研究溫室與遷移原有部分設備,以期達到校園更新,並符合師生教學、研究需求之效能。
(3)規劃重點:
A.考量園藝分場範圍與使用性質完整獨立,且為教學研究需求,需管制人員出入,擬於周邊與校外之分界處設立不同形式之邊界圍牆(籬)。
B.依校園規劃報告書(2009年版)3.1.1分區治理原則,土地使用管制乙節,於規劃小區單元編號36,原建蔽率為6.4%,容積率為9.1%。因生醫工程館新建工程案業經97學年度第6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在案,加上本案園藝分場重新規劃後,需增加農場教學研究設施,小區建蔽率調整後為17.2%,容積率為51.3%。
本案俟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後,一併修改校園規劃報告書規劃小區編號36之建蔽率、容積率。
(4)本案業經98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A.本案修正後通過。
B.敬請總務長協調昆蟲館與園藝分場一般性車輛停放至生醫工程館事宜。
C.請規劃單位修正設計,俾讓昆蟲館與園藝分場服務性車輛可利用生醫工程館原先規劃的緊急車輛便道進出。
D.未來本校區人車主要動線由芳蘭路進出,基地南側不另設開口。
E.昆蟲館與園藝分場之間將不設置圍籬,以維護校區完整性。
F.餘請規劃單位參酌委員意見修正報告書,並將本案後續設計以及廢巷改道資料知會昆蟲系。
二、校園校舍空間分配小組報告:
本小組98年度第1次會議業於98年10月26日召開,會議決議如下:
(一)高分子所及生工系續借空間案,決議:請2單位所屬學院提具續借計劃書後再議。
(二)研發處申請統籌管理長興街生技中心大樓空間案,決議:請研發處草擬生技大樓管理辦法及使用規劃後再議。
(三)動科系暫借生技中心五樓部分空間案,決議:原則同意暫借,仍請所屬學院提具借用計劃書補提本小組討論通過後生效。
三、總務處報告:有關「水源校區整體規劃」案。
(一)緣起:水源校區前身為國防醫學院校地,現有校區內建物除BOT學生宿舍外,皆為國防醫學院舊有建物。從接收至今,校區從低度使用到目前的育成中心、學生宿舍、行政及轉置空間,該校區已然活絡發展至需正視其未來規劃之地步,另因舊有建物應何去何從、未來要如何定位其發展、公共設施要如何規劃因應且與都市計畫的關係為何…等,皆是需縝密思考之議題,故委託技服廠商就水源校區各面向提出其中長期之規劃,以作為未來發展參考之依據。
(二)規劃目標:針對水源校區就下列目標進行中長期規劃建議(請詳附件2)。
1.校區整體使用發展計劃。
2.校區整體交通系統計劃。
3.校區開放空間與景觀計劃。
4.未來新建工程之設計準則。
(三)本案業經98年4月8日、98年9月9日及98年10月21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1.本案通過,請依委員意見修正報告書。2.水源校區共同管溝同意於人行道佈設。未來施工期間,請注意環境安全衛生維持,與師生通行的安全舒適。
四、實驗林管理處報告:南投縣各單位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契約期限將屆,因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本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管理處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8年第3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本處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計3筆契約):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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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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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林區林班
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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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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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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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土地管理維護費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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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
土地管理維護費(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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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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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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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茅埔營林區第20林班254號及清水溝營林區第12林班257號林地(鹿谷鄉田底段156-1及98地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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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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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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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01~981231
(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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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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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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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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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岳營林區第29林班457-2號林地(南投縣信義鄉神木段206地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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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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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村活動中心及衛生室、集合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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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224~981223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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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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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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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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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岳營林區第31林班460號林地(信義鄉神木段179-1及179地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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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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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國小學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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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01~981231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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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5年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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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醫學院申請自100學年度起增設「腦與心智科學研究所」乙案,提請討論。(醫學院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98年11月10日本校第2598次行政會議及98年12月3日專案審查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
二、檢附計畫書1份如附件3,請 參閱。
決 議:依與會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後通過,提校務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
一、 業依委員意見修正計畫書,並提99年1月9日本校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二、 計畫書業以99年1月13日校教字第0990001926號函報部審核。
案由二:有關「生農學院教學設施整體規劃」案,茲檢具報告書1份(如附件4),提請 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本案業經98年11月4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修正通過。
二、茲因園藝分場之設施老舊,不符園藝系師生教學研究使用,且因「永齡基金會」捐贈之生醫工程館,將座落於分場原有之溫室區域,故需另覓地點興建試驗研究溫室與遷移原有部分設備,以達校園更新、提升教學研究環境與品質之目的,並符合師生教學、研究需求之效能。
決 議:通過,有關溫室需求及細部設計,請與工作小組確認。
執行情形:
一、 業於99年1月26日召開第2次設計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各區域相關設施位置、需求及溫室設計方案之相關確認事宜。
二、 生農學院園藝系擬另召開溝通協調會議。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