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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98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98學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99226(星期五)下午3時整

開會地點:校總區第2行政大樓第4會議室

會議主持人:李校長嗣涔                          記錄:柯佳恩

出席人員:李校長嗣涔、陳副校長泰然、包副校長宗和、蔣教務長丙煌(兼共同教育中心主任)、馮學務長燕、鄭總務長富書、陳研發長基旺(陳昭岑 代)葉院長國良、院長永茂、楊院長泮池(盧國賢)葛院長煥彰、陳院長保基(林達德 代)

江院長東亮、李院長琳山(傅立成)、羅院長竹芳、郭主任瑞祥(許秀錦)

彭鏡禧教授、陳弱水教授、盧國賢教授、吳文方教授、周元昉教授、陳尊賢教授、

童慶斌教授、陳厚銘教授、鄭尊仁教授、許博文教授、蕭寧馨教授、盧居福教授、

鄭銘彰組長、黃守達同學

列席人員:廖主秘咸浩劉聰桂教授、機械系張所鈜教授、潘宜中先生、施彥廷同學、

校園規劃小組吳莉莉小姐、吳佳小姐、吳慈葳小姐、實驗林管理處梁盛棟先生、

保管組洪組長金枝、營繕組營繕組洪技正耀聰、王幼君小姐、孫紀緯先生、

江雅嵐小姐、境向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觀樹教育基金會洪粹然執行長、

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請假人員:副校長明哲、羅院長清華洪院長茂蔚、蔡院長明誠、陳丕燊教授、

邱榮舉教授、張明富教授王兆鵬教授

應到委員:38    實到委員:30    請假委員:8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確認通過)

 

貳、報告事項

一、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9812999225

本小組於9812999225,共召開3次會議(會議紀錄詳附件1,報告案4件,討論案3件,通過案件2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報告案

1.校園規劃小組與校園景觀綠化小組97學年度第1次委員聯席會議結論執行情形報告總務處

決定(1) 建築物外部附加物件應繼續加以逐步整理;未來宜訂管制要點。

(2) 建築物立面應定期清潔。技術上可行,過去也有成功案例,如普通教室;實際執行時仍需協調各單位之配合。

(3) 新總圖立面之髒污有待積極改善。

(4) 新型腳踏車車架積極試辦中,進一步評估效用與成本中。

 

2.臺大校園生物多樣性指標建立與基礎資料調查期中成果報告(校園規劃小組

決定(1) 各位委員提供寶貴意見,歡迎委員繼續提供建議。

(2) 後續以校園規劃小組為主,辦理大校總區植栽的分區與規劃。請生農學院與生科院教授指導,瞭解校園珍貴物種與數量。本計畫請提供增加植栽數量與確保安全之建議,以及有關的工程施工SOP

 

3.校園規劃願景分享(校園規劃小組

議題:(1) 校園建築風貌分析與建築立面風貌改善。

(2) 從瑠公圳復育談大校園藍帶之可能性。

(3) 椰林大道中央17短期改善構想。

決定校園規劃願景的討論在本次聯席會是一個開始,後續找一個網站刊載,廣泛蒐集意見、凝聚共識。由今天的概念階段,後續逐步進入規劃與執行。

 

4.校園規劃小組98學年度第6次委員會暨校園景觀綠化小組98學年度第1次委員聯席會議紀錄修正(校園規劃小組)

決定修正內容(決定:三、新總圖立面之髒污有待積極改善。)同意備查。

 

(二)討論案

1.圖書館空間短中長程發展計畫(圖書館)

決議(1)原則同意短程計「優先保留法社分館」供圖書館使用,惟請考量將水源校區及舊總圖藏書一併移入法社分館。請提案單位將優先保留法社分館計提送校舍空間分配小組討論。

(2)請提出圖書館所有空間之短程利用計畫,包括閱覽席位及藏書如何分配處理,續提本委員會討論。

(3)圖書館空間發展中長程計畫另案處理。

(4)請針對委員意見逐項回應。

 

2.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案(工學院)

決議(摘要)原則通過,修正之規劃報告書請與委員確認;另,請工學院及總務處召開女九舍餐廳遷址協調會議。(詳通過案件簡介)

 

3.人文大樓規劃設計構想第6方案(文學院)

決議(摘要)本方案原則通過,希望後續設計規劃融入文學院的密碼、豐富的故事及特別的元素,並請提案單位就轉置空間、未來裝修、傢俱、設備費用及新大樓的用電分配,具體說明需要學校支援之項目(詳通過案件簡介)

 

(三)通過案件簡介

1. 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規劃設計案(工學院)

本案基地位於工綜舊館西側,範圍含志鴻館、機械工程館及女九舍餐廳,擬興建地上7層、地下1層,總樓地板面積約22,737平方米,依照本校規劃小區檢討,完工後建蔽率 38.9%、容積率231%。本案先期規劃構想書前經96121996學年度第6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及9722096學年度第4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

提案單位後續將規劃設計書提送9911398學年度第7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委員特別就本案所涉女九舍餐廳遷移之可行性提出建議,會議決議如下:

(1) 請規劃團隊及建築師針對各委員的意見納入考量,並配合修改後再請委員確認是否同意所作之修改。

(2) 綜合大家意見,餐廳的遷址問題盡量不要用到綠地。為保持永久綠地完整性,排除使用醉月湖周邊綠地及數學系館址;將餐廳往後(往北)移位是否可行,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方案之一。

(3) 餐廳的新址勿造成對心理系不可接受的環境影響,同學用餐也是需要妥善解決的重要的問題。請工學院葛院長及鄭總務長邀集心理系及女八、九舍學生自治會等相關單位,針對餐廳遷址問題進一步討論出可行方案。

(4) 本案原則通過,但餐廳需有解決方案,方可進行本案後續。

備註:有關女九舍餐廳遷址事宜,總務處及工學院業於99129召開協調會,會議決議:將餐廳往北移,並改為2層建物,以維持餐廳與宿舍間適當棟距。

2. 人文大樓規劃設計構想第6方案(文學院)

本案建築量體配置方式前經9821897學年度第5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決議:「朝建築師所提建蔽率降低、容積集中、塑造高地標之第4方案進行規劃。」,該方案之量體配置後經9851897學年度第6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決議:「採用4-1方案續往下一階段進行」,惟後續因經費缺口甚鉅,文學院重新檢討需求空間,將原量體與公設面積均略為縮減,重新發展量體第56方案。第6方案提送9922298學年度第8次校規小組委員會討論,委員多能接受調整後之量體(5~9層樓),並期望盡快推動本案之實質規劃設計,會議決議如下:

(1) 本方案原則通過。有關內部空間使用分配非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之職權,本小組委員會不予介入討論。

(2) 景觀、植栽、資訊、樓高、配電、環安衛等意見,請建築師納入未來初步設計及細部設計的考量。

(3) 人文大樓的呈現,除了需求功能滿足外,大家其實有更高的期待,期待此建築有文學院的元素及台大的元素在裡面,希望後續設計規劃有融入文學院的密碼、豐富的故事及特別的元素,並建議文學院提供建築師可以表達的內容及故事。

(4) 程序進入校發會時,請提案單位就本案蓋好後校方需要投入多少資源,轉置空間、經費、未來裝修、傢俱、設備費用及新大樓的用電分配,需要學校支援的項目等做具體說明。

 

二、實驗林管理處報告:南投縣各單位使用本校實驗林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契約期限將屆,因業務需要,函請繼續使用。案經本處評估其繼續使用尚不影響管理處林地之經營,報請同意續約,經校產維護專案小組99年第1次會議決議同意續約5年,檢具本處受理林地供公共設施續約案件如下(計3筆契約):

編號

使用單位

營林區林班

地號

面積

(公頃)

用途

原約使用期間

原約之土地管理維護費(元/年)

續約

土地管理維護費(元/年)

1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和社營林區第27林班412號地(信義鄉同富段716地號內)

0.1448

和社派出所用地

 

940401~990331

(無償)

續約5

(無償)

2

南投縣信義鄉衛生所

和社營林區第27林班413號地(信義鄉同富段754地號內)

0.010

信義鄉神木村衛生室用地

 

940601~990531

(無償)

續約5

(無償)

3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內茅埔營林區第21林班442號地(信義鄉愛國段138-1地號內)

0.0530

社區托兒所用地

 

940701~990630

(無償)

續約5

(無償)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工學院綜合新館新建工程」案,茲檢具初步設計報告書1份(如附件2,提請 討論。(工學院 提)

  明:

一、本案業經99113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原則通過。

二、工學院為解決教研空間不足的問題並置換有安全顧慮之老舊教研空間,持續規劃推動工綜新館工程已20餘年。構想書於87年報部,91年獲教育部原則通過。規劃設計書於92年報部,經96年教育部函示略以:工學院綜合新館工程業經納為核定待補助案件,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計畫核定作業;有關工程構想書,因當初計畫內容及經費概算迄今已有落差,仍須重新審核,請提送構想書修正版報部審議。修正後之構想書於98年獲教育部核定略以:本工程規劃興建地下1層、地上7層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21,706平方公尺。

三、有關基地上女九舍餐廳遷址事宜,經99129本校女九舍餐廳移置方案協調會議協調結果略以:女九舍餐廳設置採B方案(女九舍餐廳移向女九舍,縮減量體,雙層發展),另成立工作小組討論後續細部設計事宜並控制其設置經費。

  議:原則通過,請總務長邀請相關單位召開會議討論本工程所需校方投入資源後,提校發會確認。

執行情形:

一、已奉核可由總務長、財務長、教務長、學務長及研發長共同組成「校園建設審查暨協調小組」,研商有關校園建設(含校方資源投入)事宜;有關校方投入資源需求,已請建築師彙整中。

二、女九舍餐廳遷移工程之設計監造技服勞務採購案,業於9956日由境向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得標。

三、業於99325日召開現有使用單位轉置空間協調會,工學院刻正彙整轉置空間計畫書中。

四、工綜新館初步設計報告書業於9956日以校總字第0990017962號函報工程會審議。

 

案由二:檢具「人文大樓規劃設計」第6方案(如附件3提請討論(文學院 提)

  明:

一、9851897學年度第6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通過之「人文大樓規劃設計第4-1方案」,因造價過高,捐贈金額無法支撐,因此,文學院重新檢討,減少量體,茲建築師重新提出第6方案。減少之部分乃文學院的公共使用空間,主要將2120人教室及國際會議廳取消,而各系所原需求並未減量。院方亦仍掌握有大小教室12間及部分交誼空間及彈性空間。

二、本案提99125人文大樓籌建委員會討論後,於9921召開公開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並提99222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原則通過

  議:原則通過,請總務長邀請相關單位召開會議討論本工程所需校方投入資源後,提校發會確認。

執行情形:業於9955日文學院臨時院務會議通過人文大樓新建工程財務計畫,並送「校園建設審查暨協調小組」審議。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