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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秘書室

校發會紀錄及執行情形

110學年度第7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110學年度第7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開會時間:111627星期一)下午3

開會地點:U Meeting

會議主持人:管校長中閔                                紀錄:周佑璘

出列席人員:管校長中閔、羅副校長清華、陳副校長銘憲(張上淳代)、周副校長家蓓、

            張副校長上淳、丁教務長詩同、汪學務長詩珮、葛總務長宇甯(廖文正代)

            李研發長百祺、院長慕萱吳院長俊傑、蘇院長宏達、倪院長衍玄、

            陳院長文章、盧院長虎生、胡院長星陽、鄭院長守夏、張院長耀文、

            陳院長聰富、鄭院長石通、謝院長明慧、李賢中教授、朱秋而教授、

            周泰立教授、吳慧菁教授、謝松蒼教授、錢宗良教授林沛群教授、

            葉德銘教授、林世銘教授鄭雅文教授、李素華教授、董桂書副教授、

            康美華秘書

            王根樹主任秘書胡宜珍組長、鐘偉逞處長、吳莉莉資深專員、吳慈葳行政專員、

            彭嘉玲行政組員楊健志教授、莊永裕主任、韓玉山所長、蕭偉宏技士、

            張安明組長陳怡蓁行政專員、盧慧紋主任、吳金鏞執行長、劉怡伶行政組員、

            寧世強組長、林盟凱股長、游志豪行政組員、陳惠美教授、陳億菁股長、

            楊慶國副股長、簡欣怡行政組員、王得裕行政組員、陳怡茹組員、劉雅瑄教授、

            林立虹教授、孫語謙同學

請假委員:闕蓓德教授、林裕彬教授、吳忠幟教授、李坤培教授、張承宇同學

應到委員:38    實到委員:33    請假委員:5

壹、報告事項
    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會議紀要)

本小組於111523110學年度第6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至111627110學年度第7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止,共召開1次會議。討論案3件。茲簡述案件如下:

一、討論案

(一) 校園景觀改善示範計畫-示範區2 (農學院四號館至小小福)基本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考量委員意見包含三棵松之護欄材質、腳踏車動線優缺點分析、考量本區域臨近鹿鳴堂、鹿鳴廣場、小小福等空間,亦請思考有關用餐區、休閒功能等之長期規劃,修正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二) 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基本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決議:「本案通過,請於校發會時補充說明30公尺道路調整取消中央分隔島之理由,有關規劃設計請參考委員意見,修正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三) 住宿設施暨會館新建營運移轉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經營管理組)

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參考委員意見,續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二、案件簡介

(一) 校園景觀改善示範計畫-示範區2 (農學院四號館至小小福)基本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依據1101013日校長室召開校內景觀改善計畫工作討論會議,經評估將優先實施農學院四號館至小小福區域(示範區2)。本案期初報告書業經111427110學年度第5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續依本校重大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審議流程提送基本設計報告書。

本案改善範圍E區位於共同教室及舟山路間,為提升景觀品質、使用機能,主要針對人車動線分道、自行車停車需求、中庭及休憩空間營造及建立維護管理機制等進行規劃設計,以達到友善校園、人本校園之目標。

本案已於111615110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考量委員意見包含三棵松之護欄材質、腳踏車動線優缺點分析、考量本區域臨近鹿鳴堂、鹿鳴廣場、小小福等空間,亦請思考有關用餐區、休閒功能等之長期規劃,修正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二) 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基本設計報告書(提案單位: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本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書提送11055109學年度第6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續經110519109學年度第4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續依本校重大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審議流程提送基本設計報告書。旨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書經校方通過迄今已逾一年,依據校園規劃原則第八條應重新確,惟本案持續進行中,因近年營建物價上漲缺工缺料而造成工程發包不易,且規劃內容延續前案規劃架構,擬將可行性評估報告書確認事宜併同基本設計書提請委員會討論。

本案為國家衛生研究院向臺灣大學雲林分部承租土地,基地位於雲林分部校區之醫學研究區,擬興建地下一層地上六層之建築物,基地使用面積為19,045㎡,建築面積為6799.43㎡,建蔽率為35.72%,總樓地板面積為33,904.64㎡,容積樓地板面積為22,224.91㎡,基地範圍內之容積率為116.7%。本案以整合及擴充各研究用途為主,並規劃部分空間為日照示範場域及國際會議中心。

為回饋本校擬建設南北向30公尺聯外道路、10公尺鄰基地側道路及6公尺人行道等公共設施包含地下共同管溝、夜間照明等。因配合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醫院醫療大樓、綜合大樓、醫護宿舍新建工程,調整校園主30公尺道路向西側平移,道路平移後對本案基地之影響,及調整前(可行性評估報告書)與調整後(本次基本設計報告書)之配置圖面、移動後影響請參見報告書。

本案已於111615110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通過,請於校發會時補充說明30公尺道路調整取消中央分隔島之理由,有關規劃設計請參考委員意見,修正後續提送校發會討論。」

(三) 住宿設施暨會館新建營運移轉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書(提案單位: 提案單位:總務處經營管理組)

依「國立臺灣大學中程校務發展計畫(108-112學年度)」,總務處規劃五大未來重點方向,其中第五點為「校產活化使用,為本校謀求最大效益」,在房價居高不下之臺北市,本校要招攬、留住人才重要方法之一,即協助解決人才居住的問題。為此,擬規劃新建教職員工住宿設施及新建會館。

本案構想為本校提供土地,由民間投資新建、營運住宿設施、會館,於許可期間40年屆滿後,建物產權無償移轉給本校。基地位於臺大校總區東南校區,本案基地位於規劃小區32(基地2)、規劃小區33(基地1)。基地1為住宿設施之用,位於芳蘭路與基隆路三段155巷交叉處,基地面積為3,475㎡,鄰近職務宿舍、研究單位及癌醫中心,用以解決較資淺教職員工之居住問題;基地2為會館,位於辛亥路與基隆路交叉處,基地面積為2,625㎡,作為學術交流參訪人員及癌醫中心病患家屬短期住宿之用,會館鄰側為新建學生宿舍基地。

基地1住宿設施擬興建地下2層地上12層建築物,將規劃單人房、雙人房,坪數為6~10坪等共5種房型,房間數預計至少200間,依基地使用範圍檢討,建築面積為903㎡,建蔽率為25.99%,總樓地板面積為14,229㎡,容積樓地板面積為8,340㎡,容積率為240%。依據規劃小區檢討,第33小區興建前,建蔽率為28.17%、容積率為135.53%,興建住宿設施後,建蔽率為24.09%、容積率為126.78%,符合小區建蔽率40%及容積率240%上限之規定。

基地2會館擬興建地下2層地上15層,至少需提供200間房間,分為兩種房型。標準房型室內面積至少12.5坪,及豪華型房型室內面積至少為15坪。會館之興建面積原與新建學生宿舍合併計算,經10858107 學年度第8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續經108516107學年度第4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通過之基地面積16,380,建築面積7,010(學生宿舍5,960㎡、會館1,050),建蔽率42.8%,容積樓地板面積53,100(學生宿舍41,022㎡、會館12,078),容積率324%。因會館改採民間投資新建方式,故與學生宿舍分開辦理。於校發會通過之面積,依基地使用範圍重新檢討,建蔽率為40%,容積率為460%。依據規劃小區檢討,興建會館後,建蔽率為24.09%、容積率為126.78%,仍符合第32小區建蔽率40%及容積率240%上限之規定。

本案已於111615110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本案原則通過,請參考委員意見,續提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

決議:洽悉。

貳、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本校雲林分部「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新建工程」案,檢具基本設計報告書1(附件1),提請討論。(學校分部總辦事處 提)

  明:

一、本校規劃於雲林分部設置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經行政院核定由本校與國家衛生研究院(下稱國衛院)共同規劃建置,並經雙方後續討論協議,由國衛院承租本校雲林分部土地興建,並同步建設中心週邊之校內道路。另為推動研究中心建置並督導開發進度,本校與國衛院已共同成立籌備小組,並定期召開會議討論。

二、本案基本設計報告書業經111615110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並已將該小組委員之相關意見納入基本設計,進行研議調整。

  議: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11729日雲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討論通過,並於815日舉行興建工程開工動土典禮。

案由二有關本校「生技大樓新建工程」案,檢具期初報告書1份(附件2),提請討論。(生命科學院 提)

  明:

一、為促進生技產學合作發展,東森全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擬捐建「生技大樓」予本校,並已簽定捐贈意願書,於110107日由總務處召開基地選址會議,決議以漁業科學館、水產養殖池及計算機資訊網路中心既有建築物範圍約2,085坪,作為生技大樓興建基地,並同意採二期施工方式規劃興建。

二、本案業經111621日籌建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正通過。

  議:本案原則通過,請將委員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報告書中有關建蔽率開挖率及容積率等問題,請校規小組依本校校園規劃原則討論後再送校發會議決。

執行情形:本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書依委員意見修正撰寫中,預計提籌建委員會初審、舉辦周邊相關單位說明會及經校規小組審查後,提送 1111123111 學年度第2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審議。

案由三有關本校「藝文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檢具公開競圖說明簡報1份(附件3),提請討論。(總務處 )

  明:本校於2028年即將進入建校100周年,而值此百歲校慶之際,將新建「藝文大樓」及「國際大樓」2棟指標建築,目前捐贈單位擬於校總區公館停車場捐贈新建藝文大樓等建築物,擬採公開競圖方式評選設計監造廠商辦理相關技術服務。

  議:通過,請將委員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評選相關事宜之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已於111812日完成公開競圖說明會,預計分別於1017日至18日間1228日至29日間辦理第一階段評選及第二階段評選,並分別於10181229日公布前述階段評選結果。

案由四有關本校「校園景觀改善示範計畫-示範區2(農學院四號館至小小福)」案,檢具基本設計報告書1份(附件4),提請討論。(總務處 )

  明:

一、本案期初報告書業經111427110學年度第5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討論通過,而基本設計報告書亦經111615110學年度第5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在案。

二、經綜整前揭會議結論及11168日公聽會意見,調整內容包含三棵松周邊材質、自行車及人行動線規劃及休憩空間營造等,以達小小福廣場景觀品質、使用機能提升。

  議:通過,請將委員意見納入後續規劃設計之參考。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委員意見修正基本設計報告書,刻正辦理勞務採購作業。

 

下午640分主席徵詢與會委員意見後,裁示尚未討論之議案儘速擇期召開下次會議繼續討論。

參、臨時動議

肆、散會(下午6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