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回覆說明:
落實各層級導師功能,規劃師生共同參與活動。
改進目標:
1.落實各院導師工作委員會功能專責推動各院導師制度及師生共同參與活動,擴大參與機制,以群體的力量來推動全院導師制度。
(1)院主任導師費,每一導生每學期編列20元,依例由生活輔導組就各學院學生人數乘計統籌申報,撥入各學院院長之郵局帳戶,作為各學院「院導師工作委員會」推動導師制度及規劃師生共同活動使用。
(2)請各學院召開院導師工作委員會議,規劃各學院師生共同活動,每學期至少舉辦1次具有創意之「兩系所以上師生聯合活動」,由各院於12月31日以前將辦理情形填具活動紀錄表,經生輔組彙輯擇優登載於校訊、導師專刊薪橋及登掛於本組網頁,作為各學院規劃師生共同活動參考觀摩用;本項方案活動所需經費,由院主任導師費項下支應。
2.落實各系(所)成立導師工作委員會功能推動各系所導師工作委員會,設計導師、生互動方案、彈性運用導師輔導活動費,規劃師生共同參與活動、強化系所處理學生事件之功能。
(1)系(所)主任導師費,每一導生每學期編列50元,依例由各學系(所)就各學系(所)學生人數乘計統籌申報,撥入各學
系主任(所長)之郵局帳戶,作為各學系(所)「系所導師工作委員會」推動導師制度及規劃師生共同活動使用。
(2)請各系(所)召開系(所)導師工作委員會議,規劃系(所)師生共同活動,每學期至少舉辦1次具有創意之「兩位以上導師師生聯合活動」,由各系所於12月31日以前填具活動紀錄表,經生輔組彙輯擇優登載於校訊、導師專刊薪橋及登掛於本組網頁,作為系(所)師生共同活動參考觀摩用。本項方案活動所需經費,請由系(所)主任導師費項下支應。
3.落實班級導師職責
(1)班級導師費,每一導生每學期編列750元,依例由各學系(所就班級導師編配導生人數乘計統籌申報,撥入各班級導師之郵局帳戶,作為導師輔導導生費用。
(2)請各系(所)商請班級導師安排「導生時間」並周知導生,俾便導生請益,每學期應實施導生個別談話,關心導生了解其生活及學習狀況,情況特殊之導生以專案方式輔導或適時轉介學生輔導中心諮商;鼓勵導師運用班級導師費辦理各項具創意之導生活動。
(3)請各系(所)於12月31日以前,至少推薦一位熱心奉獻、輔導績優之導師,並將其導師輔導費運用方式、帶領導生活動模式等值得分享的經驗填報,交生輔組彙整備便登載於校訊、導師專刊薪橋及登掛於本組網頁,作為導師輔導導生及設計活動參考觀摩用。
時程:預計於94學年度第1學期學期結束前(95年1月31日)完成計畫方案各項工作。
所需資源:於生輔組年度計畫預算內勻支,無新增預算。
評估指標:
1.於預定9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校各級導師費核撥事宜,並核發各級導師聘函。
2.於94學年度第1學期學期結束前(95年1月31日)完成各學院、系(所)導生生活動執行紀錄彙收作業。
3.於94學年度第1學期學期結束前(95年1月31日)將各學院、系(所)導生生活動執行紀錄彙編成冊,並寄送各學院、系(所)導師工作委員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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